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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解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王金秀预算、审计、会计、财务、统计英国:《自由大宪章》1689年《权利法案》;1866年6月《国库和审计部法案》1787年《统一基金法案》美国《预算与会计法》提纲预算法出台背景先期预算改革新预算法框架与核心:透明、规范、绩效制度方法程序2.1.权责关系新一轮改革府院内外政府预算改革(政府悄悄的自我革命—外部监督)分钱→花钱→办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果评估总预算→机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预算范围扩展预算内容细化完整、全面、统一一本账健全体系:三级预算复式预算健全预算形式:统分结合全口径预算:复式、综合跨年预算:年度与中期预算参与式预算绩效预算公私合作:ppp基础四项改革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物品、服务)收支两条线单位预算管理办法标准定员定额政府收支分类政府会计核算和报告预算公开绩效评估改革深化部门预算部门一般预算部门基金预算部门预算收入部门支出预算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预算预算改革的基础工作标准定员定额管理制度定员:编委定额日常公用经费定额:公务实物耗费定额,05年政府收支新分类政府会计:基础工作单位预算管理方式收入按性质分类:6类4级支出分类功能:17—27类3级经济性质:12类2级事业: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行政: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项目支出定额标准,09-2020年两列五级三部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结余结转按规定使用)基建会计合并权责发生制预算编制程序、标准预算周期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收入来源和性质分类:四级经济:两级12类/83款功能:三级17类/160款/800多项政府收支分类:主要内容通过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可对财政资金进行多维定位,清楚地说明政府的钱是怎么来的,办了什么事,具体花在了哪些方面。支出分类税收收入(20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取消),非税收入(6款),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取消),债务收入(2)、转移性收入(7)201类一般公共服务202类外交203类国防……205类教育206类科学技术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210类医疗卫生……229类其他支出类301类工资福利支出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类赠与307类债务利息支出308类债务还本支出309类基本建设支出310类其他资本性支出399类其他支出2013.11.18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6.30政治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预算、税改、央地3方改革2014.8.31新《预算法》正式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4.10.8《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2014.12.9.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10.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2014.10.28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甄别方法》2014.10.9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2014.10.2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12.31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2015.1.3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2015.2.2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政治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透明预算: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理财,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提高效率: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预算透明、规范直观易懂细化明晰全面完整预算规范科学合理《决定》国发(2014)45号文《决定》涉及7类共21条,包括预算公开、预算管控、预算执行、地方债务等4方面。最大亮点:提出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未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2年内取消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按因素法分配且金额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的比例要达到90%一、预算法亮点:透明、绩效95’法缺陷滞后于财税改革预算法律制度明显缺陷有些重要条款过于笼统有些重要内容不够完整79-101条:82处改动新增28个条文和3款内容删去5个条文和1款内容法定完整科学公开20年磨一剑十年修法跨三届人大四审原则新预算法五大突破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透明预算管理制度2.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3.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4.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5.坚持厉行节约,硬化预算支出约束立法宗旨:从“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到“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凸现预算法从管理法向控权法转变。张德江:经4次审议从5个方面作出重要修改重点从实行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推进预算公开和绩效管理、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对预算法进行了全面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完整、全面预算完整性:所有的政府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新《预算法》第四、五条明确指出“政府的全部收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三十六条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横向四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纵向五级:中央、省、市、县、乡2007-2015年全国政府收支格局(亿元)单位:亿元年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GDP收入支出收入支出收入支出收入支出金额2015154300171500488735059422632407430883846420141403501516625409351388202320003918633669636463201312914313974452239501161651151432829279135688452012117253125712375713606915731480289092206351932220111038741092484136339947765770257581805547156420108310289874367853395155954217071148193979832009685187630018335.0416118.79988.7873.612365123033353532008613306259314985443.6547.81080599253140452007513224978110737139.987297888246619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四本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2010年试编2013年正式提交人大2007年试编2010年正式提交人大2009年提交人大提交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通知》加大预算“四本账”的统筹力度,财政部将11项政府基金统一划入一般公共预算,取消部分专款专用税费。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在2020年提高到30%,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国企政策性补贴等方面的资金逐步退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编列到具体项目等2010年国企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上缴比例仅占5%左右。2012年国企利润2.1万亿元,但上缴财政的收入仅970.68亿元,比例降至4.6%;即使上缴红利比例达30(国外大型国企上缴利润比例大多高于30%,最高可达70%以上)2013年,国企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4050.5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16652.8亿元,地方国有企业7397.7亿元。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2014年地方国企的营业收入占国企总收入的39%,实现利润占总利润的30%。2014年度前11个月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际上缴税金同比增长4.8%,国资委监管的央企与地方国企合计缴纳税金2.8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信息全方位公开新预算法14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全过程公开透明政府预算从编制到执行效果整个过程的透明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1.在预算编制方面,新《预算法》第十四条对预算信息从公开时间期限到公开对象的范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2.在预算执行效果的透明性方面,新《预算法》第八十九条也规定:“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3.新《预算法》在第九十七条:“……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新预算法六提“绩效”总则要求“讲求绩效”——“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在预算编制环节,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在预算审查和批准环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总预算草案及上一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结果报告应当包括提高预算绩效的意见和建议。在预算执行和监督环节,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在决算环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决算草案,要重点审查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按照我国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和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这根主线,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原则,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的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二、预算编审各级预算编制科学:原则、依据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第三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决定或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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