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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座落在巴基斯坦旁遮普平原柴尔沙漠的西北部,印度河东岸,距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280公里。恰希玛核电站被中国和巴基斯坦双方誉为“南南合作”的优秀典范。恰希玛核电站1号机组(C1)为30万千瓦压水堆,已于2000年9月投入商业运行,目前运行状况良好;恰希玛核电站2号机组(C2)于2011年5月通过临时验收;恰希玛核电站3号机组(C3)、4号机组(C4)正在建设中。恰希玛核电站1号机组是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座出口商用核电站,当时是我国最大的高科技成套出口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85个月,后因设计采购遇到困难,原在第三国采购的设备不得不转到中国研制,致使工期延误,经巴基斯坦政府批准将二级进度计划调整延长9个月。恰希玛核电站工程建造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承担完成了恰希玛核电站核岛、常规岛及辅助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建造任务,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中国核工业第五安装工程公司承担完成了恰希玛核电站核岛、常规岛及辅助工程的全部安装工程建造任务。成功解决了大面积高水位的井点降水、超高温条件下大体积砼的施工、安全壳钢衬里制作安装、预应力施工、核岛穹顶吊装等技术难关,出色地完成了工程建造任务,受到中巴两国政府有关方面和各级领导的赞赏,为我国在高科技领域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南南合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恰希玛核电站工程建设的成功,是中巴两国合作的结晶,被中国和巴基斯坦双方誉为“南南合作”的优秀典范。核电站投产运营至今,安全指标和运行业绩良好,得到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好评,为中巴两国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恰希玛核电站二号机组工程,从准备期到临时验收完成,总建设内控工期为77个月,其中准备期13个月。工程项目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委托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CZEC)以交钥匙模式建造总承包。CZEC负责设计、设备的采购和交货、取证支持、NI、CI建造、BOP建造协助、调试指挥和指导,以及电站调试、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且负责工程总体项目管理。CZEC在现场设立现场经理部,代表CZEC在现场履行并实施其现场建造项目管理义务。委托北京四达贝克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土建和安装施工质量监理,并纳入现场经理部管理,组成质量监督部。CZEC现场建造分包商(国内承包商)有两个:主要负责土建的华兴公司(HXCC);主要负责安装的核工业第五安装公司(CNF)。通过C-2项目,将进一步加强中巴双方的传统友谊,同时也为中国核工业拓展国外市场做出贡献。希玛核电站大事记1991年12月31日,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在北京签订了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30万千瓦核电站合同;1992年2月25日,经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政府批准,恰希玛核电站合同生效;1992年10月23日,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代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与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公司签订恰希玛核电站工程土建安装承包合同;1993年8月1日,恰希玛核电站浇注核岛底板第一罐混凝土,标志主体工程顺利开工建设;1995年11月6日,恰希玛核电站核岛穹顶环圈吊装就位;1995年11月12日,恰希玛核电站核岛穹顶盖顺利封顶,标志着工程建设由土建为主转入安装建造为主阶段;1998年8月27日,恰希玛核电站反应堆主回路水压试验结束,工程进入系统调试阶段;1998年12月14日,恰希玛核电站汽轮机实现首次非核蒸汽冲转成功,标志着恰希玛核电站建筑安装工程基本结束;2000年6月13日,恰希玛核电站正式建成实现并网发电;2000年9月,恰希玛核电站交付巴基斯坦投入商业运行,目前运行状况良好。2005年12月28日,希玛核电站2号机组浇筑第一罐混凝土。2010年4月27日,希玛核电站2号机组进行水压试验。2010年6月8日,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厂3号、4号机组安装工程建造合同在上海金山签订。2010年10月10日,希玛核电站2号机组汽轮机首次非核冲转取得成功。2010年12月22日,希玛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装料。2011年2月22日,希玛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临界。2011年3月4号,希玛核电站3号机组顺利浇筑第一罐混凝土。2011年3月14日,恰希玛核电站2号机组正式并网成功。2011年4月1号,希玛核电站4号机组启动土方开挖。2011年5月12日,恰希玛核电站2号机组通过临时验收,比计划提前111天。
本文标题: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中国核电出口第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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