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国防教育的目的和意义
国防教育的目的和意义[作者:klgfw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7543更新时间:2008年07月31日](第三讲)我国的国防教育是社会思想教育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的思想基础。国防教育要由政府组织、军队配合,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国防教育有明确的目的和深远的意义。国防教育质量直接影响到公民的国防观念和国民素质,从根本上关系到国防的强弱与国家的安危。一、国防教育的目的国防教育是以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树立爱国情感和强化国家安全意识为目的,是有组织、有计划、有规范内容和特定形式的教育活动。《国防教育法》第2条规定:“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根据这些规定,可以把国防教育的目的归结为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通过国防教育,提高公民的国防观念;第二,通过国防教育,使公民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第三,通过国防教育,增强国民保卫国防的责任;第四,通过国防教育,强化公民的国防安全意识。其中最主要的是增强公民国防观念。公民有了明确而强烈的国防观念,就能够把自己的切身利益与国家的安危紧密联系在一起。国家的安全受到威胁,公民就会自觉地迸发出保卫国家的强烈意识。反之,如果公民缺乏国防安全意识,就会把国家安危当做与己无关的事情。当国家面临外部侵略时,国民可能麻木不仁,视而不见。要实现国防教育的目的,政府必须负起国防教育责任。国防教育从根本上讲,是关系到国家安危和民族凝聚力的教育。虽然政府鼓励国民自觉地进行国防教育,但是,这项活动在本质上却是国家或政府行为。如果一个国家把关系到自身安危的重大活动,当做国民自发的行为,那么,这个国家的安全迟早会遇到危机。为此,江泽民早在上海工作期间,就指出过,通过政府组织、军队配合、舆论宣传、学校教育等一系列措施,使全民国防教育走向社会化、制度化。只有在政府组织下,通过制度约束,有计划、有措施地开展国防教育,才能实现增强公民国防观念,加强国防力量的目的。纵观世界各国,凡是负责任的政府,都把国防教育列为重要的政府活动,并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例如,美国国会于1958年8月颁布的《国防教育法》,阐述了美国关于国防教育的基本政策,规定了联邦政府对国防教育的具体计划,包括国防教育基金计划、国防学生贷款计划、地区专业教育计划等,并规定了每年完成各项计划的指标。美国国会将该法的制定视为美国教育史上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美国联邦政府督促、协助各州政府教育机构加强国防教育的基本法律依据。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国防教育活动。李鹏在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国防教育,提高国防观念。”党的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也强调:“应当加强国防教育,提高人民的国防观念。”除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许多重要讲话中强调国防教育的重要性之外,还于2001年4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该法规定:“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在这里,已经非常明确地以法律形式。表明了“国防教育”是“国家行为”。也就是说,国家为了国防安全,需要设立专门的国防教育机构,提供必要的国防教育经费,并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有了法律保证和政府行为,国防教育的目的才能实现。二、国防教育与国防观念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是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所在。增强公民国防观念,既是国防教育的目的,又表现为国防教育的意义:国防观念,是公民对国防与自身利益的关系以及自己对国防的责任的认识。国防观念包含了三层内容:第一层是公民是否认识到自己的根本利益;第二层是公民是否认识到自己对国防负有的责任与义务;第三层是公民是否愿意为履行国防义务奉献自己的一切。国家的安危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生存与安宁。国家安全,需要有巩固的国防。有巩固的国防,才会有国家的安全,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才有保证。有这个前提下,公民个人的利益才有可能得到保障。这是客观事实。问题在于,公民对于这个客观事实是否有基本的认识。江泽民指出:“只要有国家,就要有国防”。有国防就要有人承担国防责任,这个责任属于全体公民。公民对国防负有法定的义务。国家的安全靠全体公民负责。每一个公民都有保卫国家安全的责任。对这种法定责任的认识程度,构成了公民国防观念的重要内容。公民的国防观念有强与弱之分。能够充分认识到国家安全与自身利益的关系以及懂得自己所应该承担的国防责任,是国防观念强的表现。反之,看不到国家安全与个人利益的关系,缺乏保卫国家的责任意识,是国防观念弱的表现。公民的国防观念强与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公民的国防观念强,就会把国家的安危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形成自觉保卫国家的意识,并把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当做责无旁贷的责任或使命。国家一旦遇到外来的威胁,公民就能够同仇敌忾,不惜代价保卫祖国。当全民都关心国家安危,并团结保卫国家的时候,这个国家就不怕任何外来侵略,也就能够战胜任何外来侵略,也就能够战胜任何强敌。相反,如果公民的国防观念淡薄,就会对国家的安危漠不关心,甚至拒绝履行保卫国家的义务。那么,这个国家距离灭亡就不远了。公民的国防观念的强与弱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教育和环境影响的结果。公民关心国家安危,国家重视国防教育,公民的国防观念肯定较强。相反,国家不重视国防教育,不引导公民关心国家安危,那么,公民的国防观念就可能薄弱。三、国防教育与国防知识《国防教育法》规定,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这是国防教育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国防有具体的、规范的内容,这些内容在进行国防教育时,就成为对公民传授的知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把这些知识牢记于心,并融入自己的观念或意识。国防知识是国家的国防建设思想、国防政策、主权原则、领土状况、国防法规等重大事物在知识形态的表现。国防建设思想,是一个国家建设本国国防的理论依据。有了明确的国防建设思想,才能准确制定国防建设政策、法规、体制等。我国的国防建设思想是:“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关于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国防政策和军事战略为依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坚持同国家建设协调发展,坚持全体军民共建国防的原则,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建设强大的现代化国防。”国防政策是一个国家进行国防建设、保卫国家安全的基本准则。国防政策的确定受一个国家的国防建设思想、国家的根本利益、国家的政治制度、传统文化背景等因素制约。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为:国防的领导力量;国防的根本目标;国家的军事战略方针;国防力量建设的根本途径;防卫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对外军事交往与合作的宗旨等。我国的国防政策规定了如下根本内容: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和武装力量的领导;以巩固国防,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为基本目标;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在战略上实现积极防御、自卫和后发制人的原则;实行军民结合和全民自卫;维护世界和平,坚决反对侵略扩张;坚持独立自主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坚持控制军队数量,提高质量并实现军队和国防现代化的目标。主权是一个国家在其领域内拥有的最高权力。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政治主权;另一个是领土主权。主权原则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根本指针,是国家意志的根本体现,也是一个国家力量强弱的反映。我国的政治主权原则是:坚持独立自主地决定本国事务,反对一切外来干预。领土主权原则是:坚持中国领土完整、统一、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国家领土状况,是指一个国家的领土面积、边界确定、领海水域、领空范围、毗邻国家、边境现状等。国家的领土状况是有形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也是国民最关心、最牵挂的东西。国防法规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建设和巩固国防、保卫国防安全的原则、措施。我国目前已经颁布的国防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等。这些法规不仅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国防建设的根本原则和主要任务,还明确了每一个公民对国防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上述有关国防的内容,在进行国防教育时,就变成了国防教育的主要知识。知识是思想的载体,通过教育,使公民掌握有关的国防知识,便于他们形成科学的国防观念。根据国防知识的具体内容和国防教育的不同对象,可以把国防知识区分为常识性质的内容和理论性质的内容。比如,国家的主权原则、国家领土知识和公民对国防负有的法律责任等,就属于常识性质的知识;而国家的国防建设思想、国防军事战略等知识,则属于理论层次的知识。常识性质的知识,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懂得;理论性质的知识,则要求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应该掌握。不管是常识性国防知识,还是理论性质的国防知识,都需要经过专门的教育,才能使公民掌握。这就显现出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四、国防教育与公民素质《国防教育法》把国防教育与公民素质紧密联系在一起,指出,国防教育“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国防关系到公民的生存与安危,因此,国防观念是公民素质的必然成分,国防观念的强弱,与公民素质的高低是成正比的。公民国防观念普遍偏低的民族,不可能是高素质民族。正如瑞士军事思想家约米尼所言:“假使在一个国家里,那些牺牲生命、健康和财产去保卫祖国的勇士们,还不如一些包税者和交易所的生意人受到尊重,那么这个国家就一定是非常可悲的。”这种可悲的国家,一定是低素质的公民占据了主导地位。国防观念的高低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与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国防教育,是可以逐步提高公民国防观念,进而提升公民素质的。国防教育对公民素质的提升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通过国防教育,可以提升公民对国防的责任感。《国防法》颁布之后,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公民对国防安全负有的责任。该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提高公民的国防责任,既需要制定法律法规,又需要开展国防教育。缺乏有效的国防教育,公民对国家责任是无知的,面对国防危机,公民的意识可能是麻木的。在这一点上,中国历史上有过深刻的教训。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中国公民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以德国人侵略中国为例,据德国人说:“1898年的一个早晨,几个山东农民把武装登陆的的德国人背上了中国海岸。”“那天,年轻的德国海军陆战队上尉冯·法尔肯海因正蹲在一条小船的船头向弥漫晨雾的中国海岸观望。在他的身边,是一位熟悉这一带水域同时也熟悉中国人秉性的德国传教士,传教士自己起了中国名字:削田资。在他们身后,120名德国海军陆战队员戴着立着尖矛的头盔,蜷缩在摇晃的四条小船里握着枪沉默不语。天色逐渐亮了起来,面前的海岸就是中国山东日照县石臼所滩头。滩头砌有高大的石墙,冯·法尔肯海因上尉清楚地看见了石墙上盘着辫子的中国人正拿着火枪向海上凝望。日耳曼人蓝色的眼睛和中国人黑色的眼睛对视了很久,冯·法尔肯海因终于站了起来。石墙后的中国人也站了起来。已经把枪托握出汗的德国海军陆战队员们对海岸上的那些丝毫没有敌意的中国人的平静姿态感到万分惊奇。这时,传教士用中国话向中国人喊起来,告诉他们如果能够下水把我们背过去,我们会给他们一些钱。大胆的人真的把裤管卷到膝盖以上向我们走来,第一个刚过来,其他人也都跟过来了。于是,每个‘敌人’竟然都把一个德国军人背到了自己背上,而德国军队是骑在中国人的背上进入敌国的。”“当晚,德国军队占领了中国山东日照县城,捉住了知县。”冯·法尔肯海因上尉的战斗日记记录道:“我们用一袋烟的功夫就出奇制胜地打下了日照城,大家不相信这是在敌人的国家。我们迈着悠闲的步伐,那样高兴和无忧无虑。”“日照城里笼罩着一片宁静。中国人在早上知道了我们来的消息,下午的时候就跑光了。”德国人侵入中国领土这段离奇的经历,说明了中国公民对主权意识的麻木。假如他们认识到那是侵略自己国家的强盗,那么,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下枪支,把侵略者背进自己的国家。这件极端的事例,强烈地赋予了国防教育以沉重的历
本文标题:国防教育的目的和意义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4713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