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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药事业管理【2007年中医药工作】一、理清和明确中医药事业发展思路,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研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11个专题的政策研究,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科学管理的中医药工作系统及其运行机制,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和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思路,明确提出深入实施中医“三名三进”、中药“三名三保”和中医药教育“三名三培”工程等发展战略。北京、四川等地也组织开展了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大力推动中医药立法,《中医药法》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广西、深圳等地中医药、民族医药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进展顺利。大力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完成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等25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编制了中医内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等一批中医病证诊疗指南。筹建了全国中医、中药等7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蒙古、新疆等民族地区积极研究制定民族医药标准。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二、建立和健全中医药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支持和参与中医药工作在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和科技部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与国家民委等11个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国家发改委共同编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第一批建设单位资金已经到位;在财政部支持下,用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由2006年的3亿元增加到6亿元;与卫生部共同修订发布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完善了相关政策;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起草制定了中药注册管理的补充规定,以进一步体现中药新药研制的规律和特点;与文化部共同推进了将中医申请为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工作;与教育部、卫生部签署了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协议,并加强了对中医药2高等院校教育的行业指导;与商务部共同起草了加快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政策意见,并着手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试点工作;人事部出台文件规定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可免考外语;与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加大了打击假冒中医名义的非法行医和整治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力度。此外,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科普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三、推动和支持各地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推动基层抓好落实创造经验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得到各地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天津、吉林、山东等17个省(区、市)成立了省级中医药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广东、湖南、江西等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发展中医药的大会,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或意见。四川绵阳、广东惠州等一些地市也出台了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文件。各地普遍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湖南省成立了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吉林、重庆、广西也都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各地在推动和实施中医“三名三进”工程,抓好中医药服务在基层的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部分省份出台了推动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农村的相关政策,青海等18个省份明确要求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山东等6个省份明确要求降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药服务报销起付线,北京等21个省份出台了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四川实施了“中医药服务基层利民工程”,宁夏建立了社区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上海成立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讲师团”并定期开展培训。各地涌现出一批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构建和完善中医医疗和保健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服务扩大覆盖面提高可及性着力构建以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中医诊疗及中医门诊部、中医“坐堂医”诊所等为主体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共同召开了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形成了《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这是自19823年之后首次对综合医院的中医药工作作出部署,受到行业内外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与卫生部在吉林、浙江和四川等地开展将具有一技之长和实际本领的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试点,对解决农村具有一技之长中医人员的行医资格问题进行了探索。与卫生部协调制定了在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河南、河北、陕西、黑龙江等9个省进行药品零售企业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试点,为规范中医“坐堂医”诊所、促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积累了经验。开展了重点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工作,实施了“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项目,加强了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还在部分医院开展了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试点,对饮片的调剂和管理进行了探索。努力探索构建融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于一体的中医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上工治未病”的优势,启动中医医院“治未病”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探索将中医药的服务对象由病人为主拓展到病人、亚健康人和健康人,服务范围由医疗为主拓展到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领域。特别是上海、浙江、广东、广西等地与昆仑炎黄健康保险公司等密切合作,运用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KY3H健康保障模式,在“治未病”的理念、思路、方法、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取得初步成果。五、发挥和遵循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特点规律,推动中医药临床、科研、教育、国际合作等工作中医药科技工作重点加强了一批与中医临床诊疗紧密相关的理论和应用问题的研究,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重大、疑难疾病和社区、农村常见疾病、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中医干预等方面的研究进展顺利,取得了一批新的科研成果。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取得进展,安徽、河南、湖北、云南等15个试点省份的6000多名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治疗结果表明,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可以明显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等人才培养项目,2005—2007年累计培养2万多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有5万多名乡村医生接受了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农村、社区中4医药人员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一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培养了一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传承了一批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经验,为探索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模式和机制积累了经验。对基层中医医院院长进行了培训。中医药多边、双边合作更加富有成效。首次在世界卫生组织(WHO)与我国的国家合作战略中将传统医药作为合作内容。中法政府之间签订了中医药合作协议,成立了中法中医药合作委员会并开展了活动。在中俄友好年活动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中俄中医药合作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与港澳台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有了新进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签署了关于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协议。六、探索和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和中医医院文化建设200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作出了向陈海新、王学诗学习的决定,并联合中宣部、卫生部、总后卫生部组织了六省的巡回演讲报告团,推动了医德医风建设及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卫生部、中宣部等16个部门启动了为期三年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2006年已在北京、河北等8个省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展开,得到各地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大力推进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一批重点建设单位。河北刘守真祠堂和上海中医药博物馆成为首批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注重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引导舆论宣传取得了积极效果。七、加强和改进中医药部门自身建设,推动中医药部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求真务实中医药部门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职能责任,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服务型机关、和谐团队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努力提高科学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全系统营造团结和谐、奋发有为的环境和氛围。2007年,中医药系统干部职工坚持议全局、抓大事,在思想观念的更新、工作思路的调整、工作方式的改变、工作效率的提高、工作作风的转变、工作机制的健全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改进。(陈伟)5【组织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中宣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十六个部委和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了以“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为主题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活动计划用三年完成,2007年先后在北京、厦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8省、市和香港特区举办了160场活动,地级以上城市参加现场活动的群众近60万人;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百万余套,赠送科普图书15万册;各地义诊咨询现场服务群众40万人,组委会捐赠价值近2500万元的医疗设备,直接组织培训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人员3万余人;中医大篷车先后奔赴22个活动点,深入农村、社区、厂矿、部队和学校,送医送药,义诊咨询,总行程1.3万公里,接待群众1.5万人。(欧阳波)【组织实施“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2007年,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全面组织实施了“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6亿元,组织实施了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等七个子项目。其中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2350万元,支持建设247个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项目是2006年延续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3500万元,支持建设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450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安排专项资金4500万元,确定500名指导老师和1000名继承人开展继承工作;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是2006年延续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3000万元,支持130所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开展制剂能力建设;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7800万元,支持156所县级中医院开展中药房建设;中医临床疗效能力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3100万元,支持31所三级甲等中医院开展重点研究室建设;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750万元,支持200个县(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覆盖人员43600名。(刘群峰)【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顺利】2007年《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6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入中期实施阶段,中央继续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了64所县级中医院、民族医医院进行土建建设。截至2007年底,中央已安排专项资金4.9亿元支持了284所县级中医医院进行土建建设。在组织实施2007年项目同时,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各相关省召开衔接会议并明确了2008年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单位137所,核定投入专项资金2.4亿元。为确保建设项目落到实处,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2007年在广西举办了第三期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建设项目管理培训班。在财政部、亚洲开发银行支持下,国家发改委委托卫生部经济研究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了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独立评估工作,并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于2007年11月组织专家组赴部分省(区、市)开展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促调研工作。(刘群峰)【组织实施《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取得初步成效】国家中
本文标题:中医药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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