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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方案指引本指引仅供证券公司制定港股通业务方案时参考。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的港股通业务方案。为指导证券公司制定开展港股通业务的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方案指引》,供证券公司制定业务方案时参考。本指引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写作框架,并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写作分工如下:第一部分总则、第八部分技术实现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第二部分组织构架、第七部分会计核算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第三部分实施计划、第五部分结算业务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第四部分经纪业务、第六部分合规与风控管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于上述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的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感谢。目录第一部分总则.........................................................................................1第二部分组织架构................................................................................1第三部分实施计划................................................................................2第四部分经纪业务................................................................................3第五部分结算业务..............................................................................10第六部分合规与风控管理..................................................................20第七部分会计核算..............................................................................22第八部分技术实现..............................................................................27第一部分总则一、港股通业务整体设计原则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经纪业务实际运行及管理情况,结合港股通业务的特点及规则要求,确定港股通业务的整体设计原则。二、港股通经纪业务规划证券公司需描述开展港股通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第二部分组织架构一、港股通业务相关决策授权体系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港股通业务授权体系,授权体系至少应当包含公司经营层、执行机构及分支机构三个层面,公司经营层至少要有一名公司副总裁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二、港股通部门职责及分工证券公司应当确定港股通业务的牵头部门,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相关部门应包括但不限于:经纪、结算、财务、信息技术、风控、合规等部门;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港股通业务制度与流程的建设、日常管理、风险控制、系统建设、财务核算、清算交收等几个方面。三、港股通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针对于港股通业务,证券公司可以设置新的岗位,也可以在原有岗位上,增加港股通业务的相关职责。但证券公司必须要对各部门的岗位设置及职责予以明确。岗位设置应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名称、所属部门、岗位职责等内容。第三部分实施计划一、港股通业务总体实施计划证券公司应当针对港股通业务制定总体的实施计划。二、港股通业务制度制定及实施计划证券公司应当针对港股通业务制度的建设,制定实施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制定的制度清单及制度建设的完成时间节点等。三、港股通投资者教育计划证券公司应当针对港股通业务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定实施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教人员的确定投教工作的内容投教的工作方式投教工作的相关时间节点四、港股通业务培训计划证券公司应当针对港股通业务的员工培训工作,制定实施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培训讲师的确定业务培训的内容业务培训的方式业务培训的相关时间节点五、港股通技术系统计划证券公司应当针对港股通业务的技术系统,制定实施计划。计划应当包含三个方面:开发计划测试计划上线计划技术系统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项目完成的时间节点第四部分经纪业务一、港股通业务申请证券公司应简要陈述参与港股通业务的理由,并应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按时做好相关业务、结算、技术、风控管理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二、港股通经纪业务规程(一)客户业务受理规程1、业务受理(1)客户身份审核证券公司明确对于申请港股通业务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需提供的各项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营业部审核要点和审核流程。(2)客户资质审核证券公司应明确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的准入条件,建议包括下列内容:①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a.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b.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c.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d.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前款规定的条件。②机构投资者a.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b.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证券公司还应明确不得受理港股通业务资格的投资者情形,例如:向公司提交虚假、伪造、编造的身份证明、财产或收入证明等资料的;公司认定其证券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公司认定不适合从事港股通业务的其他条件。(3)风险测评及风险揭示①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证券公司应要求申请开通港股通业务客户参加公司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并明确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客户是否适合参与港股通业务。②风险揭示证券公司应要求营业部对申请客户进行港股通交易存在的风险进行揭示,重点讲解《港股通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中所列风险,且应该强调,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港股通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证券公司营业部应指导客户签署《港股通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4)业务权限开通证券公司应明确营业部通过适当性审核、投资者风险揭示流程后,需审核的相关资料,及后续的操作流程。(5)港股通交易证券公司应明确开通港股通业务所提供给客户的交易委托方式。(6)客户资料档案管理证券公司应明确港股通业务客户档案的管理要求,包括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2、资金业务规程证券公司应明确港股通股票交易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交收。还应说明公司资金存管的方式及相关规定。如证券公司已有相关制度,请说明。证券公司如拟将港股通账户(含深港通、沪港通)与原A股账户使用同一资金账户,还应就深港通、沪港通、A股资金何时可用,何时可取等内容进行说明。明确参考汇率与结算汇率的差异,以及深市港股通和沪市港股通结算汇率的差异,并对差异所带来的资金控制结果进行说明。3、交易业务规程证券公司应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港股通交易相关规定明确相关交易业务规程,明确公司港股通交易费用收取标准和费用调整审批流程。三、港股通交易规则(一)港股通概述说明港股通业务定义,明确相关市场参与各方。(二)港股通股票范围根据深交所深港通业务相关规则予以明确下列各项内容:1、标的选择标准2、标的调整方式(三)港股通交易制度1、交易日2、交易时间3、代码、简称和名称4、买卖类型与交易指令5、涨跌幅限制6、申报要素7、申报检查及限制8、订单更改9、申报有效期10、开盘价与收盘价11、融资融券12、交易行情13、汇率(1)参考汇率(2)结算汇率14、采用收市竞价的证券范围15、适用市场波动条件机制的证券范围(四)额度控制根据深交所深港通业务相关规则明确以下各项内容:1、额度分配原则2、每日额度控制机制3、额度披露方式(五)公司行为明确港股通业务提供的公司行为服务及不提供的服务,并对提供的服务简要说明。特别提示投资者深沪市场账户所持有的同一标的港股的公司行为数据需要分别申报。四、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一)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1、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证券公司应制定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或在公司原有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增加深市港股通相关要求,建立参与港股通业务的客户准入标准,在充分了解客户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客户,指导其参与港股通业务。2、投资者教育证券公司应制定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相关制度,明确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的投资者教育工作组织架构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投资者教育和客户风险揭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积极配合本所深港通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相关制度内容简要说明:(1)投资者教育目标(2)投资者教育内容(3)工作方式(4)工作安排①业务准备阶段②业务正式开展阶段(二)业务培训证券公司应建立港股通业务培训讲师体系,明确各层级讲师职责,并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建议包括下列内容:1、公司总部工作人员港股通业务培训计划;2、营业部工作人员港股通业务培训计划。包括业务准备阶段和业务正式开展后、前台工作人员和后台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3、培训内容港股通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深港通业务监管规定与业务规则;(2)港股通业务规则解读、深港股票投资差异比较、港股投资规则介绍、港股投资风险揭示、深市港股通与沪市港股通业务差异对比等港股通业务基础知识;(3)公司的港股通经纪业务规程、交易规则、运营管理、合规与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等;(4)深交所深港通业务投资者教育专区内的其他内容。(三)客户档案管理证券公司应将港股通业务档案管理要求纳入公司原有档案相关制度。(四)客户投诉管理证券公司应制定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投诉管理制度》或在原有相关制度中添加深市港股通业务内容。证券公司应对客户投诉的处理原则、要求、流程、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建议包含下列内容:1、投诉处理职责及渠道2、客户投诉处理原则3、营业部投诉处理要求及流程4、总部投诉处理要求及流程5、客户投诉处理时限6、客户投诉后续管理(五)客户回访管理证券公司可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制定客户回访管理相关制度或在原有制度中添加相关内容。建议明确客户回访的时间、对象、内容和回访形式等。(六)业务差错管理证券公司应制定港股通业务差错管理的制度或在原有相关制度中添加港股通业务内容。建议制度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明确差错处理原则2、业务差错分类3、差错处理流程4、责任追究与处罚(七)异常情况处理及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应对港股通业务突发事件,证券公司应制定港股通异常情况处理及应急预案相关制度,或在原有相关制度中添加港股通业务相关内容。建议包含下列内容:1、组织体系及职责2、应急处置原则3、突发事件类型4、突发事件预防与报告5、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6、突发事件后续处理五、港股通业务推广证券公司应分不同的阶段制定港股通业务推广方案:建议根据初始准备、培训宣传、正式营销推动等几个阶段进行细化,明确实施的部门、时间、目标客户、及后续总结或考核等内容。第五部分结算业务一、总则(一)业务概述港股通结算业务主要工作包括:账户管理、清算交收、资金划付、公司行为处理、结算风险控制等内容。公司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划拨,建立规范、完善的营业部岗位责任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深市港股通结算业务与沪市港股通结算类业务类似,对比如下:比较项目深市港股通沪市港股通投资者证券账户深圳A股证券账户上海A股证券账户投资者资金账户共用三方存管的人民币资金账户证券公司结算账户深圳港股通备付金账户深圳港股通风控资金账户深圳港股通卖空冻结账户上海港股通备付金账户上海港股通风控资金账户结算汇
本文标题: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方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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