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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一.施工准备1.作业条件:土方开挖前,将施工范围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2.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向,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排水沟;3.要根据设计图纸与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及所选择的持力层、设置深度来确定开挖方式;4.建筑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标准水平桩应做好引测,以防开挖过程中破坏,并应在开挖前做好轴线,标高的复核;5.土方开挖在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起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标志;6.本次采用片挖,一台PC-250型反铲挖掘机挖掘到设计基底30cm后,人工修整基底。二.操作工艺根据设计图纸与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及所选择的持力层、设置深度本工程采用按1:1放坡系数开挖。1.基坑开挖程序: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预留土层等。相邻基坑开挖时,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每层0.3m左右,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及坡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3m左右修一次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外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坑底凹凸不超过1.5cm。2.基坑开挖应尽量防止。
2、对地基土的扰动。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为避免破坏基底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人工清理。使用铲运机、推土机或多斗挖土机时,保留土层厚度为20cm;使用正铲、反铲或拉铲挖土时为30cm。3.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槽)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至坑、槽底以下500mm,以利挖方进行。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下回填土)施工完成。6.雨季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的支护情况,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7.弃土应及时运出,在基坑(槽)边缘上侧临时堆土或堆放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1m以上的距离,以保证坑边边坡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并应避免在已完基础一侧过高堆土,使基础、墙、柱歪斜而酿成事故。8.基坑挖完后应进行地基验槽,做好计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勘探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应与有关人员研究及时处理。四.基坑的防护1.基坑放坡应按1:1系数放坡,未达到要求的部分,须填设沙包加固边壁或以钢管大。
3、模板支持边壁;2.基坑四周用钢管设架,接安全网围护,设安全警示杆,夜间设灯,并安排专人看护。五.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1.质量标准(1)保证项目:基坑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2.保证措施(1)基坑开挖后,若基础不能及时施工,可在基底上留0.3cm土层不挖,以免扰动基坑,造成超挖,待作基础时再挖除。(2)开挖的基坑,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要求。3.安全要求与产品保护(1)相关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要注意防护,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以免影响测量精度。(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周边临近的建筑和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与设计甲方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加强观测。(3)施工中若发现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4)基坑积水应及时排出,可在基坑边修一排水沟至集水抗,以便排出。工人在水中清挖土时,不得带电作业,并应做好三级保护。。
本文标题: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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