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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监测培训主要内容一、死因监测概念和意义二、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三、《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报告情况介绍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填报要求死因监测概念连续观察人群中不同性别、年龄人群各类死亡原因的水平、变化趋势,以及影响这些死亡原因变化的因素,有效评估各类死因重要性。这些信息对于合理决策至关重要,在疾病预防和控制中,政策制定、干预措施发展和效果评价都依赖于对人群中健康状态的及时准确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死因监测的意义及重要性1、历史上最早的公共卫生资料就是关于死因的记载和报告。2、死因资料是计算人群疾病负担的基础数据,根据人群的死因分布,和在此基础上计算的疾病负担,来确定人群中的疾病重点问题。3、不同疾病的死亡变化趋势研究,评价干预措施的效果。4、死因资料是发展以证据为基础的卫生决策和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基础。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制度•协调系统建设•发布本辖区人口死亡信息省级卫生计生统计信息机构•协助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参与本地区人口死亡信息库建设•负责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校核、数据发布前审核等。地市级及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人口死亡信息登记工作•组织本辖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人负责(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数据收集、分析、漏报调查和反馈•有条件的省级、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部署或自建本地区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平台及运行维护•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备份•考核和评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审核•负责尚不具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报告死亡病例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代报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死亡证》的填写、签发、报告、核对、保存等工作,协助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的质量控制。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需负责辖区内非院内死亡的入户调查。计划生育专干和乡村医生负责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辖区内死亡者(含新生儿死亡)名单,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入户调查。信息登记与报告《死亡证》签发《死亡证》填写死亡信息报告《死亡证》签发1.签发对象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含死亡新生儿)。2.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死亡证》签发与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为负责接诊或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急救中心和急救站)。《死亡证》填写责任人为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或负责死亡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死亡证》管理和信息报告等工作。《死亡证》签发自2015年1月1日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死亡证》。签发单位:•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的《死亡证》,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等正常死亡者的《死亡证》,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签发。•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公安司法机构判断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补发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由《死亡证》签字家属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补发办法如下:•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第二至第四联。•补发《死亡证》时,需在第一联及补发联“医疗卫生机构盖章”栏注明“补发”及补发时间。《死亡证》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填表说明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四联(后三联一致)及《死亡调查记录》。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出具打印的《死亡证》或直接使用国家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打印《死亡证》。死亡信息报告报告内容《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一般项目•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其他项目附件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县(区、旗)行政区划代码□□□□□□编号:□□□□□□□□□□□□□□□□□第一联填写单位存根死者姓名性别1男,0未知的性别2女,9未说明的性别民族国家或地区有效身份证件类别1身份证,2户口簿,3护照4军官证,5驾驶证6港澳通行证,7台湾通行证9其他法定有效证件证件号码年龄婚姻状况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未说明出生日期年月日文化程度1研究生,2大学,3大专4中专,5技校,6高中7初中及以下个人身份11公务员,13专业技术人员,17职员21企业管理者,24工人,27农民,31学生37现役军人,51自由职业者,54个体经营者70无业人员,80离退休人员,90其他死亡日期年月日时分死亡地点1医疗卫生机构,2来院途中,3家中4养老服务机构,9其他场所,0不详死亡时是否处于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内1是,2否生前工作单位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可联系的家属姓名联系电话家属住址或工作单位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疾病名称(勿填症状体征)发病至死亡大概间隔时间I.(a)直接死亡原因(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d)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II.其他疾病诊断(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无关的其他重要情况)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单位1三级医院,2二级医院,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村卫生室,9其他医疗卫生机构,0未就诊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1尸检,2病理,3手术,4临床+理化5临床,6死后推断,9不详医师签名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以下由编码人员填写)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死亡调查记录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症:以上情况属实,被调查者签字:被调查者姓名与死者关系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死因推断调查者签名调查日期年月日注:①此表填写范围为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②被调查者应为死者近亲或知情人;③调查时应出具以下资料:被调查者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死者身份证和/或户口簿、生前病史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行政区划代码□□□□□□编号:□□□□□□□□□□□□□□□□□第二联公安部门保存死者姓名性别民族国家或地区年龄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常住地址出生日期年月日死亡日期年月日死亡地点死亡原因家属姓名联系电话家属住址或单位医师签名民警签名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年月日派出所意见(盖章)年月日注:①死者家属持此联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注销手续;②无医师及民警签字、医疗卫生机构及派出所盖章无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行政区划代码□□□□□□编号:□□□□□□□□□□□□□□□□□第三联死者家属保存死者姓名性别民族国家或地区年龄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常住地址出生日期年月日死亡日期年月日死亡地点死亡原因家属姓名联系电话家属住址或单位医师签名民警签名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年月日派出所意见(盖章)年月日注:①死者家属持此联到公安机关签章;②无医师及民警签字、医疗卫生机构及派出所盖章无效;③死于救治机构以外的死亡原因系死后推断。居民死亡殡葬证行政区划代码□□□□□□编号:□□□□□□□□□□□□□□□□□第四联殡葬管理部门保存死者姓名性别民族国家或地区年龄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常住地址出生日期年月日死亡日期年月日死亡地点死亡原因家属姓名联系电话家属住址或单位医师签名民警签名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年月日派出所意见(盖章)年月日注:①死者家属持此证到殡仪馆办理尸体火化手续;②死于救治机构,医师签字及医疗卫生机构盖章有效;死于非救治机构,医师及民警签字、医疗卫生机构及派出所盖章有效。死亡医学证明书各联流向死亡医学证明书各联流向第一联出证单位保存,用于网络报告出证单位随病案保存或按档案管理永久保存第二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户籍管理部门保存第三联家属保存死者家属保存第四联为殡葬火化凭据殡葬管理部门保存死亡信息报告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死亡医学证明书》通过中国疾控中心《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地方各级信息采集报告平台,与国家平台进行数据推送和交换。死亡信息报告2.报告程序、时限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人在签发《死亡证》15日内通过国家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或省市级信息采集平台网络报告《死亡证》第一联(含《死亡调查记录》),录入根本死因和ICD编码。如果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缺乏合格的编码人员,由所属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补录根本死因和ICD编码。死亡信息报告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签发《死亡证》10日内将纸质《死亡证》第一联复印件报送至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复印件7日内代报。质量控制1、死亡信息的审核医疗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对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自查;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责任人在死亡信息上报后7日内完成数据初次审核,审核不通过要注明审核意见,并将错误信息反馈报告单位核实,确保根本死因判断及ICD编码质量。质量控制2、数据订正对已审核确认的报告信息,填报单位如发现死因诊断变更或填卡及编码错误,应当通知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订正。3、死亡信息的查重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月对本辖区报告的人口死亡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确认后删除。质量控制4、数据补报正常死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人应当定期与街道派出所、养老服务机构、民政助理、计划生育专干和乡村医生等比对校核死亡名单(含新生儿死亡),及时发现漏报开展入户调查并补报信息。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相互比对校核并补充漏报的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非正常死亡•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按月收集的公安部门提供的非正常死亡信息(法医鉴定书)移交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入户调查后补填并报告《死亡证》第一联信息。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建立覆盖全人群的本辖区人口死亡信息库(包括正常死亡及非正常死亡信息)、死因监测数据库。考核评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质量评估、结果通报制度,确保人口死亡数据质量。•考核评估指标主要为总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审核率、根本死因编码准确率等。信息利用与管理信息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机制统计分析•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人口死亡信息的统计分析、数据挖掘与利用信息发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死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人口死亡信息。人口死亡信息属于重要卫生数据,不得自行公布。信息利用与管理信息保存数据使用管理•实行人口死亡信息使用申请审批制度。信息标准•人口死亡信息采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卫生信息标准的最新版本,各地不得自行制订分类标准。信息安全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区级应建立死因监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有县区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所等单位参加。其主要任务是协调、支持和配合条块方面工作。●卫生系统内部领导小组包括卫生局分管领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各级医院分管业务院长、妇幼所分管领导等。●县区疾控中心应成立死因监测科,或在其他科室成立死因监测组,有专职人员从事死因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死因监测组,人员组成为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病案室或防保科科长,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死因登记、审核、编码和报告工作。●以乡(街道)为单位建立死因监测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有乡(街道)医院院长,公安派出所所长,医院防保科科长。●乡(街道)死因监测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其人员组成为:医院分管院长任组长、防保科长任副组长,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死因登记、审核和报告工作。省、市CDC培训、督导、分析反馈等县(区)CDC代报、审核、补报、培训、督导、分析反馈等县(区)公安、民政、计生妇幼
本文标题:死因监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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