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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芜湖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规范试点、创新方法、扶优治劣、有序发展的工作要求,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二、工作目标本着“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规范小型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加强2监督指导;使小餐饮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积极探索小型餐饮单位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善餐饮消费环境,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过整顿规范使试点范围内小餐饮达到以下要求:1、对小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监督覆盖率100%;2、所有小餐饮服务单位符合基本食品安全要求,要有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工用器具及专用冷藏设备,无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3、所有小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率达90%;4、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0%以上;5、所有小餐饮服务单位主要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建立率达95%;7、所有小餐饮服务单位餐具洗消设施基本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消毒合格率≥85%;餐具保洁设施完善率≥90%;三、整规范围和内容(一)整规范围方案所称的小餐饮是指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本次整规试点区域为:镜湖区赤铸山西路;弋江区月河星城商业街;芜湖县红杨镇;南陵县籍山镇商贸中心;繁昌县城关饮食一条街。3(二)整规内容本次整规重点内容是:许可证亮证、食品安全制度上墙、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食品采购台帐的建立、餐饮具的清洗与消毒、一次性餐饮具和集中消毒餐具等的索证验收、加工环境、三防设施等情况。通过整治,着力改善食品加工过程操作不规范;加工场所布局不合理;餐具消毒设备数量不足或不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帐制度未建立或建立不全等问题。四、工作步骤此次整规试点工作时间为3-8月份,分三个阶段:(一)宣传督导阶段(至2011年3月底):为规范试点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在完善小型餐饮单位的摸底建档的基础上,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开展小型餐饮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把应达到的要求告知小餐饮经营户,使小餐饮经营者明确要求、自觉采取措施,积极参与到整规活动中来。同时,加强服务意识,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需要限期整改的单位规范管理、调整布局,改善设施。(二)执法检查和整规达标阶段(2011年4月1日-7月31日):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分析整规试点区域内小餐饮单位的分布情况、食品安全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在整规过程中,要实施分类监督指导,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4的小型餐饮经营者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起到示范作用;督促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型餐饮经营者经整改达到基本食品安全要求,消除小餐饮存在的突出食品安全隐患。具体要求见附件。(三)整规验收阶段(2011年8月1日-8月20日):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对整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按时按要求报送整规工作信息及工作总结,为下一步全面推广整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区的整规试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组织经验交流,推动全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市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整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强化认识,成立组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真正做到组织、措施、任务落实到位。芜湖市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澜,副组长:李慧、岳志红,成员:张国霞、卞恒仁、胡瑜嘉、周晖、段炼、黄丽丽。(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或组织的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5(三)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指导,督促小餐饮切实落实好食品采购、索证、台帐制度和餐饮具消毒制度,做到许可证上墙、制度上墙、台帐落实、环境整洁、管理上档。(四)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在整规行动中,要打扶结合、疏堵并举。对于无证经营户,应视其经营条件,通过努力可以达到基本要求的,应督促其整改达标;对不符合要求的,并拒绝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对于比较规范的有证餐饮单位,要给予指导服务、帮助提升,树立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典型,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促进我市小型餐饮单位整体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各县区8月20前将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市局食品科。联系电话:3886708邮箱:wuhuspk@163.com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6附件小餐饮整治基本要求一、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醒目位置。二、建立餐饮原料采购、储存、加工、供应食品安全制度,并置于醒目位置。三、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并置于醒目位置。四、内外环境整洁、有序,上下水通畅,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垃圾桶加盖。五、荤素水池分开,有满足需要的切配设施和盛放容器,有满足需要的专用冷藏设备。六、餐用具洗消有专用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一次性餐具不得重复使用。七、盛放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分开。八、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温度控制在25℃以下,无凉菜间的餐饮单位不得销售凉菜。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时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十、不采购、加工及供应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十一、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制度,购进米、面、油、肉类、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必须索证、索票,建立台账,不能提供检验合格报告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十二、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在鲜活水产品的贮存、养殖过程中不得添加违禁药物;十三、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
本文标题:芜湖市小餐饮安全整顿规范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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