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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探视、陪护制度1.护士应告知患者及家属按医院规定时间探视,原则上每次探视人数不超过2人。非探视时间一般不得进入病区。传染患者一般不得探视和陪护。2.患者是否需陪护,根据病情,由医师决定,病重患者需留陪护时由当班护士发给陪护证,陪护停止即将原证收回。陪护者外出时,应告知护士,经同意后方可离开。3.查房、诊疗时间,护士应提前告知陪护人员离开病房,如需了解病情,应待查房或诊疗结束后再向医护人员了解。4.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不能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得擅自将患者带出院。5.探视或陪护人员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不准在病区内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须按规定赔偿。6.患者入院24小时内,护士告知患者或家属以上内容。
本文标题:住院患者探视、陪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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