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45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节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第四节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以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本法,包括大量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在内在的所有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特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节、概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发展竞争法反垄断法1890年美国《谢尔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1896年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垄断破坏自由竞争机制不正当竞争破坏公平竞争机制我国现行立法模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综合调整模式”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地位经营者经营者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宪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等专项法律经济法民法基本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不正当竞争者之间的关系不正当竞争者与正当竞争者之间的关系不正当竞争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正当竞争者与反不正当竞争者之间的关系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限购排挤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低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搭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竞争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特征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四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原则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一、竞争与不正当竞争(一)竞争法体系的二分法与三分法(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体例(一)竞争法体系的二分法与三分法二分法: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三分法:限制竞争、垄断、不正当竞争(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体例(1)侵权行为法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法国(2)反不正当竞争法单行立法如德国(3)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合并立法如匈牙利、我国台湾省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与特征1、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2、特征第一、是政府对经营者竞争行为的干预;第二、调整范围具有外延性;第三、竞合性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具体它包括两个层次的涵义。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原则(一)自愿原则(二)平等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五)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原则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又涉及一部分限制竞争与垄断的行为。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概念和特征二、种类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从不正当竞争的定义可以概括出不正当竞争具有以下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该法第二章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的原则规定。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相关法条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例分析第十五条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一)仿冒行为仿冒行为又称欺骗性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劳动成果以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损害同业竞争者利益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仿冒行为的表现方式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仿冒行为的表现方式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妮维雅”包装装潢案:没有当庭宣判被告称售价悬殊不致误认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注册商标图样商品名称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现在焦作市在努力推广“四大怀药”品牌,已获得了国家原产地标识仿冒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案例2天津大湖新鲜食品果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湖橙汁有一种特殊的包装装潢,该产品成为当地名牌产品,拥有一定的消费者群体.天津丽雅日用化工厂生产的“水果精华果王洗发露”仿照大湖橙汁的包装装潢,两者的包装装潢非常相似,以致使有些消费者误认\误购和误食.天津电视台告诫市民注意防止误食.这两种商品并不具有竞争关系,但仍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而,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的范围。(二)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1、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包括行贿者和受贿者双方在内的经营者及其相关人员。2、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是排挤竞争对手、争取交易机会。3、商业贿赂行为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具有违法性。朝阳法院昨日上午公布,北京家乐福肉课一名主管及北京7家门店的精肉课课长共8人,因涉嫌收受供应商总计28万余元贿赂,被诉至该院。目前,该院已受理此案。(三)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虚假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活动。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4、在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近两年来,一种号称解决了厨房油烟问题的无烟锅,在全国掀起所谓的换锅大行动。胡师傅广告资料:你想炒菜无油烟吗?就用锅王胡师傅。你想炒菜不粘锅吗?就用锅王胡师傅。锅王胡师傅也是全球市场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无油烟不粘锅。自封“锅王”的胡师傅宣称:他们的无烟锅采用了一种特殊材质,能将锅体温度控制在油烟挥发的临界点240℃以内,从而达到无油烟的效果。为了增强宣传效果,胡师傅还邀请明星加盟,现场说法。胡师傅广告资料傅艺伟:我用的胡师傅无烟不粘锅,没有油烟,而且不会粘锅。你看这个鱼皮都不会掉的。销售人员称,这种锅之所以价格昂贵,是因为使用的材料不同凡响。销售人员:就是宇航飞船做外表材料的,宇航飞船的外表材料就是这种金属,锰钛(合)金。销售人员:锰钛合金,就是做飞机外壳那种材料的。除了所谓的航天材料,胡师傅无烟不粘健康紫砂锅的外包装上还宣称采用了纯天然矿产——紫砂。这种紫砂不但能分解食物中的脂肪,降低胆固醇,而且有纤体、美容、益智、延年益寿之功效。消费者刘知欢:油烟特别呛、特别大,和平常的锅没有区别。消费者周依珠:做一场饭啊,真的累死掉。从精神上累,从体力上也累。精神上时不时想着买这个锅很后悔,实际上力气也用了不少,做一个饼要推啊煎啊这样子,不像它电视广告说的那么轻巧。广告宣传的内容和实际使用的效果差距如此之大,这让周大妈感到很气愤。她对照广告宣传的内容一一做起了实验,结果煎鱼粘锅、糖饼粘锅、炒辣椒冒烟,贴面膜变黑,洗锅更难,根本不像广告中说的一抹就干净。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主任鄢国强:我们知道,紫砂主要(成分)是氧化硅和氧化铁。那么从结果来看,其中的硅含量仅有1.8%,所以我们可以这么讲,这个不粘的涂层材料为氟,或者含氟的有机涂料。除了检测出化学涂层,检测人员还发现,胡师傅无烟锅的锅体材料中锰含量为0.67%,钛含量仅为0.013%,根本达不到锰钛含量之和应大于等于50%的锰钛合金标准。这就是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无烟锅,原来它只是铝合金做的很普通的一只锅。铝片是白的,但是,当它被利欲熏心的人一使用,做出来的锅就变成黑的了。炒作概念,指鹿为马,一个普通铝锅卖到了599元的高价,他们的心是不是比这锅还黑?(四)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1、商业秘密的概念2、商业秘密的特征3、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方式1、商业秘密的概念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拟订的《发展中国家保护发明示范法》中称商业秘密为“有关使用和适用工业技术的制造工艺和知识”。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五日“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通过的最后文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
本文标题:45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4895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