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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劳动保障监察专门程序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执法程序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规章中关于行政执法程序的规定监察执法程序的主要环节受理立案调查处理执行结案执法程序培训内容举报投诉受理1调查取证2行政处罚与送达3申请强制执行4第一部分举报投诉受理关键知识解读•劳动保障监察举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揭发、反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以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的行为。举报人,一般是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没有直接联系或者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上网等形式举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件的受理、立案等期限没有具体规定。关键知识解读•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是指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本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受理并立案查处的行为。投诉人,一般必须是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劳动者本人,并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投诉人个人信息、被投诉单位信息以及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关键知识解读•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不予受理的投诉事项:(1)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2)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者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3)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时间超过2年的(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其时间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不适用举报制度的为举报人保密规则。关键知识解读•劳动保障监察主要受案范围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关键知识解读•劳动争议仲裁主要受案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关键知识解读•劳动保障监察的查处时效在2年内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该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A物业公司存在违法延长其工作时间、未按实为其缴纳2012年1月至9月的社会保险费。曾向市劳动监察支队反映过上述问题,但A物业公司否认违法行为,并提供了相应用工材料。最终,市劳动监察支队告知赵某,若有争议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2012年10月12日,赵某到市劳动监察支队反映: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赵某就社会保险费问题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在庭审过程中,A物业公司又承认了未按实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实。因此,赵某要求市劳动监察支队对A物业公司在监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要求对A物业公司未按规定为其他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进行查处。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10月17日,赵某又来到市劳动监察支队反映该市许多物业公司存在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和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该市物业行业实施检查。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一、本案中,赵某几次反映情况的行为属于举报还是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二、如果你是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如何将举报投诉接待工作做得更好?案例一思考问题思考分析问题一投诉,主要是指劳动者反映用人单位侵犯其本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的行为;投诉人应当是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劳动者本人。举报,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揭发、反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以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的行为;举报人一般是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没有直接联系或者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思考分析问题一10月12日赵某反映的以下事项:A公司违法延长其工作时间:投诉,受理并立案查处。A公司未按实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投诉,但已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以获取申请调解、仲裁书面证据为宜),应告知赵某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程序办理。要求对A公司在监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从性质上属于举报,但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故不受理。要求对A公司未为其他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进行查处:举报,应予受理、进一步调查。思考分析问题一10月17日要求对物业行业进行检查的行为性质上属于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相对明确的被举报用人单位信息(如名称、地址)及举报事项,否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无法或难以对该举报进行查处可要求进一步提供具体信息,若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出,则不受理集中检查参考依据等思考分析问题二详细询问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事项;积极引导举报投诉人提供相对完整的举报投诉信息;如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用工概况(人数、考勤制度、工资支付情况、加班情况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人数、涉及岗位、具体情节等。思考分析问题二对于较为复杂的举报投诉事项,仅根据接待时所获取的信息量不足以判断是否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可以先接收或者先立案,经过调查后再决定是否要受理或者是否撤案。特别是对一些较为复杂的举报投诉事项,仅仅根据接待时所获取的信息量,不足以判断是否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是否应当受理,此时可以先接收或者先立案,经过调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或者是否撤案。严格受理程序,避免行政不作为第二部分调查取证关键知识解读•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揭发、反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以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的行为。关键知识解读•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2名以上监察员共同进行(在调查笔录中注明)监察员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向用人单位说明身份对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并由监察员和被调查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应确保每次调查检查均有相应笔录监察员应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为举报人保密调查事项或者被调查对象,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遵守回避制度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关键知识解读•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措施进入劳动场所检查;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拍照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依法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按规定委托异地调查取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调查取证措施。关键知识解读•抽样取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是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从证据总体中抽取部分作为行政执法证据的一种收集证据的方法。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4月底,市劳动监察支队多次接到举报电话,反映市某机电制造公司有40多人,经常安排加班,每天工作12小时,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5月9日,监察员小刘、小李对某机电制造公司上门实施监察,该公司厂长赵某在会议室接待了他们。监察员向赵厂长出示了监察证件,明确告知有员工举报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实施检查,要求如实提供资料。赵厂长表示,其对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情况不清楚,人事经理正在外地出差,过两天才能回来。监察员开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要求该公司于5月13日携带相关用工材料到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受调查询问。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5月13日,人事经理邱某如约来到市劳动监察支队,小李对他进行了询问调查。邱某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名册,3月份和4月份考勤表,3月份工资表,社会保险登记缴费证明等材料。从材料上看,公司有员工28人,为26名员工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2名台港澳人员已办理就业证;公司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基本不加班。监察员判断该公司不存在举报电话所反映的违法行为,拟作撤销立案处理。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支队负责人审核后不同意撤案,要求监察员进一步调查取证。小李和小刘经过认真讨论后,电话通知该公司将于5月16日再次实施监察,要求公司准备详细的用工情况记录。5月16日,小李、小刘来到公司,发现此公司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大部分员工为外来从业人员,车间里一片忙碌景象。人事经理邱某拿出和上次提供相一致的材料,一再声称公司是守法的。经认真查看材料,监察员认为其涉嫌制作假材料。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监察员要求公司提供原始考勤,但邱某称这就是原始考勤。在监察员一再追问下,邱某声称原始考勤记录由于太过杂乱,所以重新誊写后上交,原始记录早就不见了。监察员决定查看员工的工资收入,要求提供财务明细帐,邱某却称财务人员不在。监察员来到财务室,发现财务室果然大门紧闭,于是将现有材料整理好,约公司三天后再检查。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为防止公司再次准备假材料,监察员立即布置突击检查。5月17日,监察员带着摄像、录音设备来到公司,兵分两路,一路对车间员工进行询问了解,另一路来到财务室,检查公司工资财务明细帐和日记帐。双管齐下的办法证实了监察员的判断:公司提供了假的工资表和考勤记录。在事实面前,邱某承认为了应付检查而事先制作假资料。因此,市劳动监察支队以行政部门名义责令公司按要求提供劳动用工相关材料。最终,查实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不按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的行为。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本案存在的问题1、一般不宜直接告知有举报投诉。2、第一次上门仅开出调查询问书,而没有到生产车间等场所进行查看、了解获取第一手材料。3、5月13日,只有小李一人调查询问人事经理。4、当单位提供的材料与举报事宜出现较大差异时,监察员没有抱着“怀疑”的精神进一步查证,就草草认定其不违法。支队负责人不同意撤案建议是正确的。5、在已经怀疑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下,一般不宜再明确告知下次检查时间,可采取突击检查等形式。6、监察员应通过制作笔录等形式将每一次调查检查情况记录下来。思考分析调查取证注意事项1、注意细节:言谈举止神态,摆放的材料,单位公告栏,生产经营状况等。2、讲究策略:直接取证、迂回取证、多样取证、突击取证。3、追溯原始依据,尽量获取第一手资料。4、收集证据形式合法,要将每次调查检查情况记录下来,及时固定证据,证据之间要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既要避免孤证,也不能互相矛盾。思考分析制作调查笔录注意事项1、形式方面:(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务必填写正确。(2)笔录时间、地点记录清楚。(3)被调查人签名盖章。如果不愿意签名可以邀请不相关的2名见证人进行签名见证。(4)字迹清楚,涂改部分经被调查人签章确认。(5)注意留白处的处理。思考分析2、内容方面(1)表明执法程序。如说明身份,2名监察员共同检查并
本文标题:劳动监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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