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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送审本)项目名称: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改扩建技改项目建设单位: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龙脑桥矸砖厂评价单位(盖章):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6月国环评乙字第273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项目本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改扩建技改项目建设单位宜宾市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法人负责人付彬联系人付彬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交通路146号联系电话13890983932传真—邮政编码644000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交通路146号立项审批部门宜宾市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2018-511502-41-03-265397】JXQB-0082号建设性质改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占地面积6800m2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约68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4%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我国煤炭年产量约十亿吨,居世界第一位,煤炭生产和加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煤矸石,目前累计堆存近40亿吨,占地1.2×104ha,而且每年约以一亿吨的速度递增。煤矸石已成为我国排放量最大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之一。煤矸石长期堆存和自燃,不仅侵占大量珍贵土地,而且且污染大气和地下水质,构成了对环境的威胁随着国家政府提出建设新农村战略部署的实施,小集镇的建设与开发,对建材需求量逐步增加,加之国家对黏土砖的限值。2018上半年以来成品砖价格呈上升趋势,为满足市场需求,宜宾市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决定增加生产规模,从原来600万块标准矸砖扩大到3600万块标准矸砖。宜宾市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以煤矸石为主要原料,是从事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的砖厂。原有项目使用隧道窑对煤矸石进行烧制,由于该企业为金坪镇及周边乡镇的农户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优质合格的产品,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所以建设单位决定对原有项目进行改建项目,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和技术创新,再2加大产品产量的同时,对环保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环保的要求。宜宾市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内容为:改建生产厂房、隧道窑、原料堆场以及燃料堆场,进行场地硬化及开挖排洪沟,购置、码坯机、断条机等生产设备设施,新增环保除尘、脱硫设备及配电附属设施等。目前项目存在的污染问题主要有粉尘和噪声、废气,项目目前以采取相关环保措施,但依然存在环境问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本项目在技改前已做相关环评,并且已获得宜宾市翠屏区环境保护局相关批复。本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形成新增年产35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能力,目前项目正在营运,在技改前营运过程中未受到举报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本项目应该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且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宜宾市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委托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详见附件1)。环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和项目周边环境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待审批后作为业主开展项目建设环保设计及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我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呈报当地环境保护局评审。二、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选址可行性及规划符合性、项目总图布置合理性(一)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C3031,且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故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本项目经宜宾市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完成立项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1502-41-03-265397】JXQB-0082号);同时本项目负责单位宜宾市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明确说明“同意”(见附件环境保护审查表)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二)项目外环境相容性及规划符合性分析3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交通路146号,本项目厂区用地为荒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已和当地居民达成一致意见。建设单位已和土地出租方(宜宾市福达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租用合同(见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住建和城管局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表中明确说明“该项目位于金坪镇总规区范围以外,原则同意,建设环评”,因此本项目符合城镇产业发展规划。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三)、项目环境合理性分析1.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宜宾市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选址位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交通路146号,所在区域为农村环境,距离城镇有一定距离。宜宾市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行政区划隶属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厂区有简易公路与川云中路连接,距离约1km,交通运输条件极好,通讯方便,具有区位优势,企业距离宜宾等市场距离较近,有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宜宾市翠屏区龙脑桥矸砖厂,行政区划隶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近距宜宾城区5公里,远距13公里。项目周边有零散居民分布,项目西侧距厂界处约90米在项目外租的员工宿舍正后方有三户居民房;项目北侧距厂界处约80米在项目外租的员工宿舍正后方有三户居民房,项目南侧距离厂界约150米有一户居民房,其中在项目东侧环山,植被茂密。在本项目周围没有存在其他采矿单位,也无类似的煤矸石制砖厂,所以不存在矿权重叠及用地纠纷问题。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风景名胜区、饮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敏感保护点,无珍惜、濒危动植物物种。经实地考察,项目周围500米,范围内均无学校、行政机关等特殊环境敏感的保护目标。项目与当地规划不相冲突,外环境中制约项目建设的因素少,项目对外环境也无特殊要求,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交通十分便利。(外环境关系图详见附图2)经核实,项目用电来自当地电网提供;生活用水来自于项目所在山泉水,生产用水来自项目所在地山泉水;燃煤和煤矸石均来自宜宾市筠连县、兴文县。项目用水、用电及原材料均能较好满足项目的生产。项目产品主要在金坪镇及周边乡镇销售,项目与周边乡村均有道路相通,产品输出较方便。经现场调查及业主介绍区内无珍稀植被分布,无需要保护的名胜古迹、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点。项目生产工艺简单,建设规模4较小,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本环评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且均能满足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据资料调研和现场调查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声环境现状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II类区域标准;地表水宋公河、凉姜沟有一定环境容量,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合法,并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周围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本项目建设时对外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同时也不受外环境限制,与外环境相容。因此本项目选址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交通路146号建设是合理可行的。(四)项目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虽然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但项目改建比较彻底,构筑物大多重新翻修,新建布袋除尘器以及脱硫设备等。技改前项目平面布局:技改前项目大门位于厂区北侧,厂区有两条道路,其中一条与项目北侧乡村公路相连接,另一条为厂区的运输道路,运输道路位于厂区中央附近,有利于原料和成品砖的运输。厂区大门往南通过运输道路为产品加工车间(煤矸石破碎、粉碎以及搅拌制砖),在加工车间南侧为项目所建的煤矸石原料堆场,在厂区运输道路的东侧为成品堆场,距离成品堆场约20米的东侧依次建设有门卫室,危险废物储藏室、厂区员工休息室、办公室以及厕所(包含化粪池)和厂区机械维修室。在厂区运输道路的西侧约30米处有煤矸石成品砖和半成品砖的运输轨道,在轨道的西侧为长为125米,宽与高均为3米的焙烧隧道窑。原平面布局中的构筑物面积较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生产加工区密封措施不够完善,不能达到环保要求。因此建设单位计划将原有项目构筑物进行拆除重新建设厂房。技改后项目平面布局:建设单位拟将原有项目中的主要构筑物进行技改。①项目技改内容:对于技改后的粉碎、破碎点采用全部密封,顶部设置雨棚,地面全部硬化,四周修建排水沟;同时对项目主要生产车间(搅拌、制砖、码坯)就进行技改,技改后主要生产车间(搅拌、制砖、码坯)采用钢棚结构密封,顶部设置雨棚,地面全部硬化,四周修建排水沟;对改5建的煤矸石原料堆场要求采用四周修建挡土坝、排水沟,顶部设置雨棚。同时对厂区道路进行加宽、全部硬化处理。对办公室、储藏间、以及员工休息室等全部进行改建,全部为砖混结构,在厂区西南侧靠近原料堆场附近新修建一个沉淀池,在沉淀池的旁边修建干化池。在厂区西侧隧道窑上新修建脱硫吸收塔,在沉淀池旁边修建循环水池,以供脱硫使用。建设单位将保留原有项目中隧道窑,将一些存在产生淋溶废水的破损、废旧的雨棚等建筑物进行拆除,避免产生环保问题和安全问题。利用原有破碎机、粉碎机、制砖机等机械设备,其中新增码坯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同时改建破碎车间、粉碎车间以及搅拌制砖车间,对地面进一步硬化。将项目南侧原有的4个原料堆场进行规范化,合并为1个堆场,在原料堆场的西侧改建一个燃煤堆场,在建设单位配电房旁边建设循环水池,将原料堆场的东侧破碎车间和粉碎车间进行改建,改建后粉碎后的煤矸石粉末通过传送带运输到西侧的煤矸石粉末仓储,对煤矸石粉末仓储西侧的制砖车间进行改建。并在原料堆场附近建设1#沉淀池,在沉淀池旁边修建干化池,在厂区大门的西侧建设洗车池,并配套建设干化池和2#二级沉淀池,对厂区道路进一步硬化,并且在道路两侧修建排水沟,在道路的东侧旁边修建3#沉淀池和干化池,用于初期雨水的收集。其它布局分布无变动。通过上述改建后②技改后项目平面布局如下:北侧为项目大门所处位置,洗车池位于厂区大门的西侧,并且在洗车池旁边为2#二级沉淀池以及干化池,项目的门卫室位于大门的东侧,并且紧挨着大门,在门卫室的南侧依次建设有储藏室、员工休息室。在储存室的南侧为厂区东侧大门,门外连接一条乡村道路,在厂区东侧大门的南侧为办公室,办公室的南侧依次为厕所以及配套建设的化粪池,机械维修室,在维修室的西侧为破碎和粉碎作业点,粉碎后的煤矸石粉末通过传送带通道运往西侧的煤矸石粉末仓储。在煤矸石粉末仓储的西侧为搅拌制砖车间,制砖后形成砖坯运往项目西侧面积约为125m隧道窑进行烘坯。在隧道窑的南侧依次为循环水池和配电房。在制砖车间南侧为1000m2的煤矸石堆场,在煤矸石堆场西侧为500m2的燃煤堆场,在煤
本文标题:建设项目评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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