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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签订合同的意义(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审查主体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资质等级等情况。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外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存在;是否为法人;名称、注册地等。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合同分类:主要分为购货合同及销售合同(既我们所说的买卖合同,或者说是购销合同)购货合同:一般是和生产厂商签订。销售合同:与客户签订。购货合同的主要条款一、合同标的物名称型号价格等基本信息准确,价格说明清晰,是否含增值税含运费,安装调试的责任明确,运输的目的地明确,责任约定明确。如下: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合计此价格含17%可抵扣增值税发票,含运费。二、保修期限:一般是要求不得少于客户合同期限,注意期限的起始日,出厂,还是验收合格,我们要求是验收合格之日后算起。三、验收标准这个比较重要,合同中的验收标准关系到产品是否能顺利的通过客户的验收,通常我们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要通过客户的顺利验收才能进入到下一步的收款环节。鉴于此,验收标准我们必须做一次风险转移,把客户对我们的验收标准转移到厂家,产品的提供方。合同中要规定明确的参数,或者是客户所要求的参数,目的是要保障验收通过,否则要求厂家履行退款责任,退款期限要说明。四、包装要求:不管我们所要求的产品厂家提供什么样的包装,但一定是适合此类产品的包装,能保障产品顺利的运输到目的地。五、交货地点详细的说明清楚,如果是送到客户指定地点的,要详细在合同中列明地点,楼号,房间号。告诉对方有无电梯。此部分费用已在价格包含。六、运输方式要求在时间上能满足我们预期的交货时间,能适合我们对交货地点的要求。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最优的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款。根据每次双方沟通的结果。对于经常合做过的厂家一般采用先货后款方式,对于初次合做需要先付款的厂家,一定要列明清楚付款的比例,付款后多长时间发货,我们预计的收货时间,以利于我们或者客户接货。八、提出异议的期限货到多少天提出异议呢,一般是越长越好,反之和客户的销售合同是越短越好!九、其它违约责任交货的迟延,付款的不即时,所提供单据的不完整,以致于有可能导致我们利益损失的情况。要求供方所付出的责任,主要是货款的比例上罚没。十、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清楚,一般有双方签字起,或以收到传真件起。双方约定十一、合同的其它需要约定的事宜,比如合同份数,合同的纠纷解决地,等等--------销售合同越简单越好,前提是要对公司的利益做出准确的描述!销货合同的主要条款销售合同的条款尽量使用简洁的字眼。一、合同标的物的名称型号价格等基本信息准确,价格计算准确。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合计此价格含税含运费。二、保质期限根据厂家所提供的保质期,可以用厂家标准保修等条款说明。三、验收标准根据原厂说明书。或原厂技术参数标准。四、交货地点到对方厂区或对方指定地点。五、运输方式送货。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最优的结算方式:全款到帐后发货)。一般多出现的情况是验收七个工作日付款,或者是按比例支付,也同时需要各位去争取最优的付款方式。七、提出异议的期限货到多少天提出异议呢,一般是越短越好,与产品供应商的购货合同是越短越好!八、其它违约责任可以辟重就轻,使用模糊字眼。当然最好是没有此类条款,若我们做合同,无需列明此条!九、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清楚,一般有双方签字起,或以收到传真件起。双方约定十、合同的其它需要约定的事宜,比如合同份数,合同的纠纷解决地,等等--------定金与订金1.什么是定金2.什么是订金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供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定金:付款方违约不退,收款方违约退双倍。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订金:针对与违约方只能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也没有20%的限制。谢谢
本文标题: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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