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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页共16页科类文科编号(学号)20072295本科生毕业论文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对策浅析——以大具乡鲁夺村为例AnAnalysisofTheStrategiesforLeprosySurvivorsReturningtoSociety—SetLuduoVillage,DajuasAnExample吴迪指导教师:王金梅职称副教授云南农业大学昆明黑龙潭650201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专业:社会工作年级:2007级论文提交日期:2011年5月答辩日期:2011年5月答辩委员会主任:李伟云南农业大学2011年5月第2页共16页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对策浅析———以大具乡鲁夺村为例吴迪(云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昆明650201)摘要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是一个突出又不被关注的问题,笔者以丽江大具乡鲁夺村为例,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从中了解到麻风病康复者的生活状况,进而发现影响其重归社会的诸多因素,在此基础上,找到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的对策,从而为帮助这一特殊人群重归社会提供参考。关键词: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特殊人群;AnAnalysisofTheStrategiesforLepros。
2、ySurvivorsReturningtoSociety--SetLuduoVillage,DajuasAnExampleWudi(YunnanAgriculturalUniversity,Kunming650201)ABSTRACTTheissueofleprosysurvivors’returningtothesocietyisprominentbutnotconcerned.TheauthortooktheplaceofLuduovillage,Daju,Lijiangasanexampleforresearchingthisproblem,andthenhasknowntheleprosysurvivors’livingconditionsandfindsoutthefactorswhichinfluencetheirreturningtooursociety.Onthisbasis,theauthorhascomeupwithsomestrategiesforleprosysurvivors’returningandtherebyprovidedsomereferencesf。
3、or第3页共16页helpingthisspecialgroupreturntooursociety.Keywords:leprosysurvivors,returningtosociety,specialgroup第4页共16页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对策浅析———以大具乡鲁夺村为例一、引言所谓的麻风,指的是麻风杆菌造成人体皮肤和周围神经的破坏,并因此导致颜面手足等末梢神经的麻木与伤残。在调查鲁夺村康复人员76例中,按Brandsma等1986年麻风残疾分级,2级和3级病残人员59例(77.6%)。能从事一般劳动的15例(25.4%),能从事轻微劳动的9例(11.8%),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35例(46.1%),生活不能自理17例(22.4%),其中完全不能自理的有3例,需要其他人帮助日常生活。麻风病康复者是我国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也是特殊的贫困人群,帮助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现实和重要的意义。鲁夺村是云南省丽江古城玉龙县大具乡的一个麻风病康复村,是丽江13个县的其中一个麻风病专区,也是条件最艰苦的专区,是云南麻风病康复村的一个代表村。
4、落,离大具乡有几个小时的山路,交通不便。为找出安置麻风治愈者回归社会寻求更为合适的办法,使其能享受正常的社会权利,笔者分别在2010年8月和2011年1月在鲁夺村进行了为期共十天的调查,走访了滞留在村里的治愈者49人,并了解了鲁夺村历年治愈出村的27人的情况。对于已经痊愈回归社会的人员笔者采用了文献调查方式,由于滞留人员基本为文盲,只有几个年轻人有小学文化水平,因此笔者采用了小组工作的访谈方式进行调查,并对周围群众采取随机采访的调查,通过记录整理分析资料。通过调查显示社区麻风治愈者的总体生活质量较差。表现为:除客观物质生活条件的相对贫乏以及躯体功能的下降外,在对社会功能与心理功能的主观满意度与客观评价方面均显著较低。就我国目前留院休养员有以下特点:年龄大、男性比例大,后遗症明显,在婚率低且多为无家可归者,大多数休养员很难回归社会。二、目前我国康复病人重归社会现状(一)我国现行对麻风病康复病人的国家政策1、政府提供生活救济使麻风病康复病人住进养老院或福利院第5页共16页年老或者无家可归而留院、村的治愈者,各地由民政部门创造条件集中,报经当地政府批准改为福利院或养老院。由民政部门负责其生活。
5、救济,卫生部门定期做医疗检查。2、针对在职或在学的麻风病患者的政策在学人员如患麻风病,其所在单位不得强行使之退职、退休、退学,应根据防治专业机构的意见,积极配合予以规则治疗。防治人员和病人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必要时应为病人保密,以利病人在社会上能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麻风病人的家属,在入学、就业、参军、婚姻等方面不得为难和歧视。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社会结构的“二元对立”,以及过去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的缺陷,造成了政策上对麻风病康复病人的实质性的关注和扶持力度远远小于城镇;加之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部分财政拮据的地区(如基层乡镇)难以拨付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当地麻风病康复病人的事业,导致各地为农村残疾人提供的扶持与优惠等措施的差别较大。这些都是今后帮助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工作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同时也促使我们去思考除了物质帮助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能的选择。(二)麻风病康复者回归社会的现状笔者通过资料收集,对治愈后回归社会的27个鲁夺村民的情况进行了归纳,其中男17人,女10人;独身者12人,康复后结婚的有15人,其配偶均为健康人;打工的有8人,务农的有16人,有3人无劳动力,领取。
6、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周围的居民基本能与之交往。从调查情况中得知他们在开始融入社会的时候受到人们的歧视,无论在就业还是生活方面,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了很大压力,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他们在政府的帮助下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他们的就业问题,除靠政府关心外,麻风防治单位积极主动的协调也是很重要的,而且他们中大部分都已婚,对象均为健康者,他们的子女在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也没有太大阻碍,但是仍有部分人受到周围人群的歧视。不过像这类重归社会重获新生的康复者是麻风病这一群体的少部分,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能真正回归的康复者比例极小,绝大部分仍旧滞留在麻风病村,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麻风病康复村成了麻风病人的标志,鲁夺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通过对滞留在麻风病康复村的人员调查,他们的生活保障来自政府救济,每个月享有200元的生活补助及每个人15公斤大米的补助,并有一定的社会救济;但政府的补助并不能每个月都按时发到他们手里,生活经常很拮据,生活所需不能及时补给,他们的医疗需求为100%,村里缺乏一般的卫生医疗条件,并有一部分严重后遗症者需要进行手术,第6页共16页缺少与外部的交流。医疗条件、生活日常所需、个人因。
7、素、政府及社会救济不足导致这一部分人现阶段难以回归社会。三、影响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的因素从总体上看,我国麻风防治现状可说是处于全国低流行,局部高、中流行并存的态势。并且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思想上存在松懈麻痹意识,麻风防治的人员配备、经费拨付、队伍建设等方面严重不足,防治工作没有做好,麻风后续工作也处于滑坡状态,康复后的人的生活状况未给予必要的关注,仍有许多因素影响麻风病人重新走入社会。(一)经济因素目前我国尚存的617个麻风院(村)中,有245个地处国定贫困县。当地政府在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只能提供每人每月几十元的生活费和医疗费,致使麻风治愈者成为我国弱势群体中的特困人群。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在回答“回到社会你最担心的是什么?”这一问题时,有36例(46.8%)回答是经济问题(包括生活费用,住房,医疗费等),有28例(36.4%)回答是社会和家庭的歧视,还有经济问题。有3例(3.9%)回答是生活不能自理,有10例(13%)回答是习惯了麻风村的生活。调查显示,经济问题是影响康复者回归的社会的主要因素,康复者仅靠政府一个月两百元的救济都难以维持在康复村里的生活,回归社会以后将面临更严重的经济问题。
8、,而且绝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没有专长,年龄偏大,因此,生存成了他们的首要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与我国经济发展息息相关。麻风村一般都是在远离城市乡镇的山区,交通不便,没有资金修路,这让伤残者,年龄大的康复者回归社会都缺乏必需的交通工具。病人从隔离到康复都经过了几十年的光阴,对外界的事物一无所知,没有亲人来探望,由于资金短缺,有些村子没有现代化的设备,对社会缺乏认知,封闭在麻风村里,让他们更加缺乏重归社会的勇气。像鲁夺村这样缺乏医疗设施的康复村还有很多,没有医疗设施,导致他们因病落下的畸残无法改变,普通的病也只能自医自看,或者顺其自然,这对他们的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回归社会后也会被看做“怪物”。麻风病人一般都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就算痊愈了政府也没有给他们办理身份证。只有一些条件发达的地区才给康复病人办理了身份证。像云贵川这些偏远的山区一般都未办理。自己去办一张身份证对于他们来说价格不菲。没有身份证,回归社会以后工作生活都成问题。忽略了麻风病康复村的环境建设,使得麻风病康复者在回归社会的时候,不得不面对一些社会环境的阻碍。第7页共16页(二)社会和家庭的歧视通过对周围76个群众的随机调查,86。
9、%的人认为麻风很可怕,75%知道麻风能治好,但仍然会传染,32%的人知道麻风传染性很小,仅有14.5%的人能与他们正常交往。麻风逐渐被认识、被控制,许多国家的麻风病人都已逐渐回归社会正常生活,但在中国内陆地区,特别是四川、云南与贵州等地的这些麻风病人因为已经无家可归、或是因为已经在此落地生根,加上当地政府刻意漠视,因此直到目前,有许多麻风病人依旧在麻风村中过着非人且遭隔离的生活医学上,麻风病只是导致人肢体畸残的皮肤传染病,但社会的歧视却对病人造成生不如死的巨大创伤。他们承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我国麻风病康复者仍有很大一部分住在麻风村,与社会脱离。多年来遗留的对麻风病的恐怖和对麻风病人的偏见与歧视远远没有解决。这是影响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的最重要的因素,也是造成病人讳疾忌医的原因之一。被调查的鲁夺村民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担忧,歧视是对他们心灵的一种伤害。在重返社会的康复者,也有很长一段时间受到周围人群的歧视。曾经引起的恐慌或许还在上一辈人及至现代人的心中久久不能逝去。历史终究成为历史,可它引起的偏见却不能褪色。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现在部分麻风病康复村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和民间组织的帮。
10、助下,已开始有了新的住房,有了水和电,有了公用电器,如电视机,收音机等。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和各校的社团组织也经常去看望老人。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谈“麻风”色变,许多年轻时就患上麻风病的人进了麻风村后,几乎与世隔绝。在传统观念的个人化取向的社会评价中,麻风病人一向被认为是弱者,甚至是“弱势人群中的最弱者”(否定意义上的);他们孱弱的根源在于自身而非环境与社会因素。基于这种认识,人们形成了对麻风病人的刻板印象,对麻风病人的极端看法是:他们是不值得同情的人、是纯粹的社会福利依赖者、是“残废”而无用的人,因为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已经不可能为社会创造价值,他们的病会传染,危害健康的人,除了“刻画出了一幅并不可爱的图画”之外,还制造了标签并使标签固化,由此强制规定了麻风病人的“主要身份”,导致了他们“社会声望或地位”的实际上被贬低。毫无疑问,传统残疾人工作理念起到了限制麻风病康复者的行为与思考能力及改变的可能性的效果;同时,它还制造了广大社会成员对麻风病人的恐惧与抗拒,事实上造成了麻风病人的日益边缘化状态。群众对麻风观念的改变,是麻风患者回归社会的良好社会基础。(三)政府对康复者不够重视第8页共1。
本文标题:麻风病康复者重归社会对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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