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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益高速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流程及提纲(修改稿-6.25)经双方共同协商,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未尽事宜达成以下意见,并形成合同文件附件,与合同共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拟定谈判的主要内容初步如下:一、关于设计文件甲方可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原设计单位对招标使用的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指定的设计文件实施。二、关于乙方主要人员1、乙方承诺投标文件上申报人员进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更换。2、合同签订后,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乙方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到位,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转,业主保留对承包人提供的人员予以保留和拒绝的权利。其他人员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的时间到位。项目经理在进场履职前必须向甲方递交经公证的“项目经理委任书”。3、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总工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人员进场为止。4、甲方(总监办)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参加的人员若有缺席者,项目经理、总工每人次罚款1万元,其他人员每人次罚款5000元。5、为确保大修工程按期完成,乙方必需根据施工工期计划要求,无条件上足相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劳动力)的数量。三、关于乙方施工机械设备1、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应同投标文件提供的机械设备保持一致,如与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设备按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的时间进场。对于达不到要求或不能完全按通知的时间进场的,按迟到时间每天每台(套)设备罚款10~20万元。2、为确保大修工程按期完成,乙方必需根据施工工期计划要求,无条件上足相关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3、进场后的主要设备,未经监理人和甲方批准擅自撤离,以次充好,每撤换一台(套)罚款10万元。4、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严格遵守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全省重点工程施工车辆交通规费征收的通告》,每月末乙方将进入施工工地的车辆牌号、吨位等资料报送驻地交通规费征稽部门,并按章缴纳公路税费。未按时缴纳公路税费的,甲方将根据交通规费征稽部门提供的车辆牌号及应缴的税费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代缴公路税费。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工地。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增加部分设备。需增加的设备必须在监理工程师下达相关指令中规定的期限内到位,否则按迟到时间每天每台(套)设备罚款10~20万元。四、关于乙方驻地建设乙方驻地建设、材料调查与组织、配合比试验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应于2011年7月25日前全部完成并通过履约检查。五、关于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5年。开工日期:暂定2011年7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合同谈判时确定)。完工日期:2011年12月25日。六、关于施工组织1、鉴于工期紧迫,甲方要求乙方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乙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合同协议书签定后14天内交监理工程师审定。2、对于旧路面病害综合处治、AC-10层、连续配筋层、桥梁顶升等关键工序,必须开展多个工作面进行平行施工,以满足总体施工进度的要求。乙方根据其所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需绘制网络图、横道图),详细说明其所采取的施工方案,所投入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用量等。3、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按照阶段工期控制节点完成相应施工内容(根据施工工期情况,自行组织各项投入,不得进行任何索赔),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者,按投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处罚。4、乙方须按各阶段性工期控制节点进行施工组织详排,若某合同施工进度明显滞后于组织计划(进度滞后10%以上视为进度明显滞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增加投入,以便把落后的工期追赶上来;若工期仍然滞后,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七、关于财务管理1、乙方应授权项目部在甲方开设帐户的银行开设一个帐户。乙方的财务负责人(主管)在履职前必须向甲方财务部门递交授权委托书。2、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的资金不得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付。乙方每次在得到预付款或计量支付前应将本次预付款或支付款的使用计划报送甲方,并授权甲方或由甲方委托其开户银行监督使用。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超过5万元的,必须经甲方工程部签字同意,银行方予办理,同时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进行财务检查。3、乙方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考虑到工期有可能延长,如果到****年**月**日工程仍然未完工,乙方必须在履约保函到期后7日内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否则甲方从乙方的计量款中扣留保证金,扣足保函金额为止。八、关于保险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九、关于税费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十、关于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十一、关于工程计量支付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户,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2、对工程量清单100章总则支付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合理调整,最后由甲方决定。3、关于工程款的计量支付: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进行计量和支付。十二、关于价格调整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甲方将不考虑价格变动因素,不对清单中任何工程项目进行调价。十三、关于工程变更变更部分如工程量清单中有该项单价,按该项单价计算;如无该项单价,则按照本项目相关定额和编制办法进行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可给予甲方15-20%个点优惠。十四、人员培训甲方对项目经理、计量、试验人员进行培训,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五、关于数字化管理系统(含计量支付)乙方配备的电脑必须能与甲方使用的电脑兼容。计量软件,由甲方统一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十六、关于材料管理为了达到保障供应,确保质量、价格合理,信守合同的目的,甲方将对主要工程材料的厂家品牌、质量等按照相关规范、招标文件、施工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进行控制。十七、关于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及交通组织等1、在合同谈判一周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交通组织方案。2、乙方应严格遵循文明施工的原则,加强自身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标志、标识规范显目、所有人员挂牌上岗、施工环境整洁、有序。正确处理好与甲方、监理、各级政府、指挥部及当地群众的关系,不拖欠地方老百姓的钱物。3、乙方应建立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可行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配备持证专职的安全员,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费处理。4、乙方自觉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安监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无条件地迅速地落实,如果乙方有违反《安全生产合同》的行为,工程施工中出现较严重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警告、停工整顿、罚款直至清退等处罚。5、各施工合同段各设一应急抢险队。最低人员、设备要求:各队配备壮工20名,装载机1台(必须放置施工现场),清障车1台,运输车辆2部,50吨以上吊车一部,其他随手工具若干。另配备2km全隔离设施,以墙式水马、柱式防撞桶为主,以备突发事件改变交通流之用,每个施工段面配备三套大型灭火器材。以上人员、设备常驻现场,存放于距施工段最近的互通区(调运距离不大于5km)。6、各单位要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交通安全全权管理,各作业面要设专职疏导员至少两名,负责对交通标志管理及对行驶车辆的具体疏导。十八、关于农民工工资1、本项目民工工资每个月发放一次,民工工资实行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和工资支付公示制度。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指定银行帐号预存合同额的2%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果乙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保证金予以没收,如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甲方将如实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给农民工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生活保障,及时发放民工工资,以利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十九、关于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二十、关于环境保护乙方应设立专职的环境保护人员,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对自然环境和周边单位、村镇生产生活环境的破坏性进行评估,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二十一、关于临时供电设施临时电力设施中外接高压线路及相关设施,乙方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二十二、关于临时用地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二十三、关于劳动竞赛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长益高速公路大修工程建设任务,鼓励先进,甲方将组织乙方在工程生产中开展劳动竞赛,相关的劳动竞赛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二十四、关于其他要求1、关于进场施工放样:为保证其他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应在工地封闭当天进场进行施工放样工作,并在3个工作日内上交详细的测量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并保证工程在放样结束后能立即进行。2、关于施工控制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本项目专用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指南等要求施工。3、关于约束能力:如果乙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履约能力等方面不能令甲方满意时,甲方将根据项目专用条款中有关内容,保留将本合同段指定分包的权利。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1)长益高速公路大修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也就是说,谁中标谁负责工程全过程的组织施工。2)辞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若不能胜任本工程项目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但因乙方在施工中给甲方造成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负责。二十五、需要澄清的问题因2010年“国检”要求,长益高速公路路面标线工程在2010年进行了施工招标,此次标线工程须考虑从乙方清单中划出,由甲方委托原中标单位承担施工任务,该工程施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二十六、其他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长益高速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流程及提纲(修改稿-6.3)经双方共同协商,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未尽事宜达成以下意见,并形成合同文件附件,与合同共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拟定谈判的主要内容初步如下:一、关于设计文件甲方可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原设计单位对招标使用的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指定的设计文件实施。二、关于乙方主要人员1、乙方承诺投标文件上申报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场负责施工管理,不更换。2、合同签订后,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乙方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到位,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转,业主保留对承包人提供的人员予以保留和拒绝的权利。其他人员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的时间到位。项目经理在进场履职前必须向甲方递交经公证的“项目经理委任书”。3、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总工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甲方将向乙方处以5万元/人/天的违约金;其他主要人员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甲方将向乙方处以1万元/人/天的违约金,直至人员进场为止。4、甲方(总监办)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参加的人员若有缺席者,项目经理、总工每人次罚款1万元,其他人员每人次罚款5000元。5、如果乙方主动提出并经甲方批准更换或甲方(含上级机关)提出撤换投标文件中所列的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除不可抗力(指身故、重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职责)外,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甲方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50万作为违约金;每更换一次项目总工,甲方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20万作为违约金;每更换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外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甲方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10万/人作为违约金。如果经甲方三次更换人员还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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