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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护理记录的书写黄骅市医院刘云凤一、为何要书写护理记录1、医疗法规出台: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病人及家属可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而护理记录做为客观资料部分必须给病人复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明确规定护理记录作为病历的重要部分正式纳入病历,改变了以往只是大夫书写病历的历史。2、防纠纷与护理记录的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机构必须就自己的行为与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拿出证据。例:化疗药外渗—腐烂—举证倒置液体外渗是输液不可避免的并发症,且是一三级护理的病人,有陪护,外渗后护士做了相应处理,有护理记录,是病人自己处理不当造成的。说明:护士要知法,懂法。二、护理记录的目的传达病人健康情况的资料作为提供连续护理的依据,体现护理措施的连续性。作为检查评估、指导病人护理质量的主要的资料来源。提供法律依据。例:脑血管意外病人输甘露醇,护士做膀胱冲洗后病人出现少尿,家属上告认为是由于护士未及时将冲洗液放出而引起的。经会诊认为是由于急性肾衰引起,其原因是由于输入甘露醇。护理部召开护士长会议,上网查资料——用甘露醇46%可能造成肾衰,24%可造成急性肾衰——胜诉。(大夫最好开医嘱时写滴数,不是越快越好。)三、如何书写护理记录、内容、要求记录内容:有针对性的记录病人自觉病状、情绪、心理、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记录病情变化症状、体征,此项记录体现与护理有关的身体评估内容。例如:心衰病人医生查体重点是心脏和肺,心脏听诊有无奔马律,肺罗音等,而护士要观察尿量、饮食、饮水、输液量、体重,用以观察和判断病性是否转归。记录化验检查的阳性结果,以便观察病情。但记录病历时不要求写属于主观分析的内容。护理操作的内容要记录操作时间,关键的步骤等。如:插胃管时抽出胃液,在操作中病人的情况,操作者签名。临时给药应记录药名、剂量、服药后病人反应,从而能体现护理程序的连续性。强调生命体征为记录的重点。病人有症状时医生未给予处理意见,嘱“观察”,观察同样也是医嘱,护士要记录医生的全名和嘱观察的内容。当病情较轻,无特殊变化的病人,护士主要记录吃、喝、拉、撒、睡。书写要求生命体征是记录的重点,注意以专科护理记录及时记录为主(病情有变化随时记)。描述时排除主观内容如:精神及一般情况好,病情平稳即是主观东西——病人无不适主诉,病人主诉…….有特护记录注明——于几日几时下病危,记重症病历首页内容的主要要求入院时间、方式、陪护人、入院诊断、主诉:感觉加时间生命体征:身高、体重、意识状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护理评估:饮食、睡眠、排泄活动、皮肤、情绪等。所患疾病了解程度、费用、过敏史、嗜好、既往史。入院时病人主要表现(病状、体征)给予处理,通知医生及时间,医嘱、执行医嘱时间,入院介绍等病情记录记录时间、发生症状时间、记录主诉(症状)体征(与医生一致)、通知医生时间、医生名、医嘱、执行医嘱时间、药名、剂量等。评价时间、记录病情有无好转(本班无时间评价时要交待下一班观察)。见到检查结果,只记录阳性结果,通知医生时间、医生名、医嘱。四、护理记录书写存在的问题编造记录内容:前夜值班护士将后夜护理记录写好,未测量生命体征却有数据记载护理记录、病程记录、医嘱单和体温单有出入,互不相符,如记录的某种药物剂量与实际按照医嘱用药不符。时间记录不准确,如在一份病历中患者死亡时间记录不同内容重复,无书写价值,(患者一般情况可,无不适主诉)记录中加入了护士的主观判断:如术后出血与术中止血不当有关书写欠规范,有错别字,涂改或修改过多字迹獠草无法辨认,尤其是签名出入量计算有误护士对主观与客观的判断混淆,如“病人血压偏高”为主观记录,应描述血压的测量数值。把医嘱内容全部转抄在护理记录上,过于繁琐抄袭医疗病历,如“患者两肺湿罗音,右下肺哮鸣音”说明护士对护理记录是护士对病人病情变化的客观记录缺乏认识。护士动态观察病情描述不准确,如:在术后护理记录中白班描述“患者本班无尿”,晨交班时尿量为800毫升,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何时排尿?是自行排出还是导尿?应详细描写。护理记录单书写时间与病情变化时间未加以区分。往往将记录时间与病情变化合二为一,这样记录的及时性反映不出来。如:7:00记录:病人主诉腹痛剧烈,精神处于极度兴奋……,病人主诉腹痛的时间未描述,病情变化要体现到分钟“量”的概念不具体,记录缺少对护理措施效果的评价。例:病人咳嗽,痰粘不易咳出,于9:00行雾化吸入一次,排出少量粘痰,此记录应把痰量、色写出来,是否给予了拍背等辅助手段应真实记录。“血常规未见明显异常”、“给病人大量饮水”护理记录注重专科疾病,忽视整体评估。如绝对卧床病人,护理记录缺少对病人皮肤情况、预防压疮发生所采取的护理措施的描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理解不够。如;病人夜班发烧给予物理降温等护理措施,护士对体温的变化进行了监测但没记录。护理记录内容过于局限,护理工作中有许多不可预测的情况发生,如出现“病人在护士站无理谩骂”、“病人对输液内有异物的争议”、“病人有自杀的想法”等现象,应如实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对可能发生争议纠纷的,护士应真实客观地记录,不要以主观评价。入院评估不全面,空项,资料来源,自理能力填写不正确。首次记录简单,入院时间不清楚,护理查体少或无,要根据专科特点重点交待护理查体。前后不符,(主诉……与查体对不上号)首次记录顺序:主诉(病人主诉勿写医疗诊断)——护理查体(看到的、客观资料)——做到的(遵医嘱给予治疗、用氧方法流量、常规入院宣教、健康教育、卧位、饮食等)。来后未给予特殊处理手术的,可将首次记录与术前小结合并在一起书写,记录时间不要与入院时间相重合,毕竟有处理病人的时间。术后小结不要与回病室时间相重,应往后延。几点去的手术室,给的什么麻醉、术式、术中情况、回病房的时间、生命体征、麻醉清醒时间、看到病人情况、神志、伤口敷料、引流、尿管、液体、皮肤等。处理:卧位、遵医嘱给予治疗、用氧否、嘱病人饮食、卧位、注意事项等特殊交待事宜。护理记录作为客观资料可随时被病人要求复印,而病程记录列在主观资料内,是不允许复印的。因此,就要求我们必须实事求是,本着客观、真实、及时、完整的原则进行书写,写你所作的、所交待的,未做,瞎编乱造是不行的,它做为法律依据将来是要有法律效应的。护士做的事必须详细记录清楚,如:消化道出血的病人,医嘱禁食水,这就要求护士去执行,通知病人写在记录上,而且记录病人是否理解认可,将来一旦由于私自进食引至消化道出血后果严重。再如心梗病人需绝对卧床休息,得护士告知病人并讲清目的意义,病人是否理解。术前禁食水,告知病人目的、时间、病人是否理解,都要有所记录。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关于护理记录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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