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合同编号:YHZYGC-004*****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合同一、合同协议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雅荷中央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2、工程地点:西安市未央路*********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工程内容:该项目护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护坡方案设计、护坡施工图设计、方案提报专家论证通过、配合观测单位基坑变形观测(2)、护坡桩(含冠梁、锚索)、微型桩支护,包括测量放线、钢筋笼制作及吊装、成孔、砼浇灌、桩孔内的泥(浆)土运至场内指定位置堆放;(3)、土钉墙挂网喷射及挂网素喷支护:坡面修平,土钉人工洛阳铲成孔,土钉制作安放,编网、注浆、焊接、喷射等;(4)、挂网素喷;(5)、锚杆:人工洛阳铲成孔,锚杆制作、注浆、锚头、锚具、槽钢、锁定等;(6)、挖土基坑坡道防护、现场清理及与其他工种作业的配合等;(7)、脚手架及相关的所有机械设备等;(8)、排水等不可预见的相关内容等(9)、施工时其他不可预见的需要支护的工作等。(二)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雅荷中央广场施工设计图纸(蓝图)涵盖的所有施工需要及临时施工安全确需的基坑支护工程,包括南区和北区,南区为2014年7月开挖图(正式蓝图)范围,北区为2014年3月开挖图(电子版)范围,如北区正式开挖蓝图出来后,与3月开挖电子版图相比,开挖范围变大,差额部分费用按照原基坑支护设计及合同中标价A性土钉墙的综合单价180元/平米*差额部分支护面积进行计算,由甲方承担。(三)合同工期南区自开工后15日历天内竣工,北区自开工后60日历天内竣工,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该工期为绝对工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工期不做任何形式的调整、顺延。(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经验收合格。(五)承包方式此造价为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安全、包专家论证、包风险等,一次包干价,由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自行设计,自行协调有关外围关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满足政府检查验收等有关要求。(六)合同价款以发包人提供的雅荷中央广场项目设计图纸及前期招标采用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中标价(****万元整)为依据,考虑优化后图纸南区开挖降低2M,北区开挖降低0.8M。最终双方协商确定中央广场项目南北区基坑支护工程包干总价为含税价人民币***万元)。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制作、运输、安装、检测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护坡(施工图)设计费、变更签证费、排水费、护坡方案论证费、边坡修整、措施费、赶工费、场地硬化、建筑垃圾清运、所有周边关系(含村民)协调费、建工保险、利润、税金及不可预见(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一切费用。同时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施工条件确定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包干总价;2、包含护坡工程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及地铁办等办理各项法定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3、包含了施工用水、用电费用;4、包含了排污费、噪音污染费、水资源费等主管部门收取的所有费用;-2-5、包含了图纸设计、测量放线、专家论证、检测配合等所有费用;6、包含了护坡工程与其他整体工程之间的一切配合、衔接、返工、修复、遗漏等工程费用;7、包含了乙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专利,方案优化等费用;8、包含其他为保证施工安全不可预见的措施费用。9、不含降水费用,若发生,另行约定。(七)组成合同的文件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1本合同协议书;1.2本合同专用条款;1.3本合同通用条款;1.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5图纸;1.6工程报价单;1.7由乙方编制,并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1.9合同实施过程中,以甲方名义向乙方发出的所有文件;1.10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八)合同生效1、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10月22日2、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壹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详见通用条款。2、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1)除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外,本合同文件如有互相约定/规定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之约定/规定作为最终的执行依据;(2)本合同协议书优先于本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优先于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语言文字:中文。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3.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材料设备所涉及的现-4-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4、图纸:施工图由乙方设计,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提供甲方四套,监理一套。乙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妥善保管、不得泄露、外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本工程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监理5.1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监理。5.2乙方应服从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其代表的管理,并配合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5.3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代表5.4甲方委托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核乙方的申请、支付证书。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发布开工、停工、复工指令,批准顺延工期、合同价格、计量、计价和签署付款证书,未经甲方审核并批准前,监理工程师发生的有关上述范围的任何文件均不能成为对合同双方的有约束力的文件。6、甲方派驻的工程师6.1姓名:朱明月职务:现场工程师6.2职权包括但不限于:批准付款证书、设计变更、竣工结算、工期补偿等一切重大事项。当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各自的任何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之间出现冲突、矛盾和不一致时,甲方的决定应是最终的、权威的和具有合同约束力的。7、乙方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乙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7.1乙方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要满足本项目要求,原则上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下属人员。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人员时(甲方提出要求更换的情况除外),应至少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双方有足够-5-的时间进行协商。在甲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更换人员;甲方同意的,被更换人员应在其后任者在现场共同工作一段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认真、详细交接工作,甲方对后任人员满意并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正式更换;不经过甲方同意自行更换的,乙方须支付甲方5000元/人/次(伍仟元/人/次)的违约金;撤换调整后的人员再次发生类似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后任者继续执行合同文件约定,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2乙方项目经理(乙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送交甲方代表签收。7.3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7.4如项目经理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一周内完成更换,如乙方拒绝更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5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通知下发后三日内无条件撤场,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并清理完施工现场属于乙方所有但不能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设备等,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该材料设备等的所有权并委托由甲方处理,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进场施工,乙方应给予配合。若乙方拒不撤场或逾期撤场,应支付甲方10000元/天(壹万元/天)的误工费。8、甲方工作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工地内有配电房、临时用水接驳点。乙方应自行负责从配电房及给水接驳点布设管线到本工程的施工工地并承担相关费用,布设管线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水电设表计量,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已完成。-6-(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无。9、乙方工作9.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深基坑施工方案论证。(2)提供正式图纸及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提供甲方四套,监理一套。(3)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周报表每周例会提供。(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乙方承担。(5)负责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保证施工人员持证上岗。(6)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工程验收合格前所有工程成品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保护期间因非甲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均须自费予以修复。(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由乙方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并承担相关费用。(9)做好施工记录资料和隐蔽工程签证等相关施工现场资料,为甲方支付基坑支护工程款项、基础单项工程验收、工程结算提供依据。(10)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因以上等因素引起的各种罚款和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过失而使有关方面向甲方收取费用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向乙方追偿。(11)乙方进入现场前,必须对其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若在乙方负责的区域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全权承担其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7-的费用及损失。甲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2)乙方在护坡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不管事故大小),概由乙方承担。(13)每月按照甲方要求共同计量水电表,并按时向甲方缴纳水电费用。9.2甲方对乙方工作的其它要求:乙方应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资料档案的管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乙方应于进场后3个日历天内,提供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及甲方审批确认。监理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2个日历天内,乙方未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修改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以甲方最终审批确认的内容为准。乙方必须按监理和甲
本文标题:基坑支护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0972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