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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形式美法则一、变化与统一二、对称与均衡三、对比与调和四、节奏与韵律五、安定与比例六、重复与渐变七、统觉与错觉八、层次与质感一、变化与统一概念:变化起到突出醒目生动的艺术效果(对比色)统一是用一致的相似的邻近的色组合协调各色块变化与统一的法则,是适用于一切造型艺术表现一个总的原则。它反映着事物的对立统一规律,也是构成图案形式美的最基本的法则。二、对称与均衡对称:同形同量的组合,以中心线划分,上下或左右相同,如人体的眼、耳、手、足;蝴蝶、鸟类的双翼;雪花;植物对生的叶子、轮生的花瓣;车轮、盆、盘等等均衡:在特定空间范围内,形式诸要素之间保持视觉上力的平衡关系三、对比与调和认识物与物的区别,其根据是对比。对比也称对照,如新旧对比、黑白对比等。一般是性质相反而且相似要素较少的东西,就可表示出“对比”的现象来。调和与对比相反,对比强调差异,而调和的差异程度较小,是视觉近似要素构成的。四、节奏与韵律节奏是规律的重复,条理性与反复性产生节奏感。韵律是在节奏的基础上的丰富和发展,它赋予节奏以强弱起伏,抑扬顿挫的变化。所以节奏带有机械美,而韵律只是在节奏的变化基础上产生的情调,具有音乐美。节奏是韵律形式的纯化,韵律是节奏形式的深化,节奏富于理性,而韵律则富于感性。韵律按其形式特点分类,一般有下列几种形式:●连续型韵律:以一种或几种要素连续、重复地排列而形成,多种要素以基本相同的间隔有规律地重复出现。●交错型韵律:各组成要素交替在画面上出现,表现出一种有规律的变化,增强了画面的情趣感。交错型韵律可以通过图形、方向、位置、色彩等的变化而产生。●渐变型韵律:有规律地渐变形成的韵律,可以由构成要素的大小、形状、方向、色彩有规律地演变而得到,如逐渐加长或缩短,变宽或变窄,色彩上变冷或变暖等。●起伏型韵律:渐变韵律依一定规律时而增加,时而减少,形成破浪式的起伏,产生一种生动活泼的运动感。●旋转型韵律:构成要素按照一定的轴心或轨迹做有秩序的或渐变的旋转运动,造成强有力的动态和特殊的情趣。●自由型韵律:构成要素不按一定规律地做一种松散的、自由式的构成,有很强的流动感,灵活生动、妙趣横生,极富于人情味和趣味性。五、安定与比例在自然界中,静止的物体都是按力学的原理,以安定的形态存在着。因此不论平面或立体图案,都要有安定的原则。例如:器皿造型上的长、宽、高的关系。器物的局部与局部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都应有一定的比例关系。一般是以人体的尺度作为标准,根据使用的便利而制定的。六、重复与渐变渐变是逐渐变动的意思,就是一连串的类似,即形象在调和的阶段中具有一定顺序的变动。比如月亮由刚显露出的月牙形渐变成圆形,太阳东升,逐渐西下,太阳光线的移动,以及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的变化,都是一种自然性顺序的渐变。七、统觉与错觉我们看物象时,常注意其最强部分或有变化部分。这时在视觉上会引起以其部分为中心的统一感觉,这种感觉称为统觉。错觉是人的眼睛观察物形或色彩时,视觉炫感而使心理发生的一种误认。八、层次与质感
本文标题:形式美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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