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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一节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一、公安机关设立的法律依照《宪法》《人民警察法》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二、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原则1.国家设置原则。2.行政对应原则。3.机构精简原则。4.统一规范原则。5.整体效能原则。6.法制程序原则。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三、公安机关组织结构的设置我国公安机关是一个多层次、多序列的组织系统,是根据特定职能、职责和权力划分而建立,有一定隶属关系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我国公安机关从中央到地方纵向分为四级,每级横向分为若干业务部门,配置一定数量职位、职数、岗位、变质得专业人员。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一)中央公安机关1.公安部的职责任务。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指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惩治刑事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2.公安部的设置。办公厅、政治部、纪委监察局、国内安全保卫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警务督察局、审计局、国内安全保卫局、刑事侦查局、铁路安全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局、行动技术局、交通管理局、禁毒局、信息通信局、反恐怖局、维稳办、监所管理局、文化保卫局、装备财务局、科技局等。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和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列入公安部业务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二)地方公安机关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县以上设置同级公安机关。1.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省、自治区设公安厅,直辖市设公安局。公安局是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领导、管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公安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处、经济保卫处、治安管理处(或称治安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处(或称刑事警察总队)、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处、计算机监察处、预审处、交通警察总队、法制处、消防总队、警卫处、行政财务处和政治处,纪检、监察、审计、离退休、干部服务部门、机关党委等部门。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二)地方公安机关2.地级公安机关。地(市)、自治州、直辖市公安局市本级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公安工作。接受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机构设置基本与上面一致。3.县级公安机关。县(市)、旗设公安分局,是本级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公安工作。接受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二)地方公安机关4.地方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省、自治区公安厅设派出机构区公安分局,县(市)自治县(旗)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设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作为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棘手上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不是同级地方政府的组成部分。5.公安院校、科研机构。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市(地)公安处(局)分别设公安院校、科研、新闻出版、体育医疗等机构,属于公安机关建制,人员属于人民警察序列。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三)专门公安机关1.铁道公安机关。铁路局设铁路公安局,铁路分局设铁路公安处,大、中车站设公安段或派出所。2.交通公安机关。交通部设公安局,港务局、航运局、海运局、航务工程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设公安局(处),其下属各公路运输、水上运输部门等单位设立公安分局(分处)、派出所。交通部公安局直接管理长江航运公安局和黑龙江航运公安局。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三)专门公安机关3.民航公安机关。中国民航总局设公安局,民航地区管理局设公安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管理局设公安分处)下设机场公安派出所。4.海关公安机关。海关总署设立走私犯罪侦查局,各地海关设立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支局。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三)专门公安机关5.林业公安机关。国家林业局设立森林公安局、在省、地、县三级林业部门内分别设立武装森林警察防火办公室,知道和管理森林武装警察部队。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我国设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属于军事性质、人民警察警种的国家武装力量。中央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是武装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管理武警内卫部队的工作,指导列入武警部队序列的水电、黄金、交通、森林等部队的工作。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武警总队。地、市、州、盟设武警支队,县、市、旗、区设武警中队,武警中队下设班。各地武警总队还设有直属武警支队,下设大队、中队,中队下设排、班,是由公安机关管理的武装序列部队。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五)专业警种1.中国人民警察从宏观上分为五个警种: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国家安全机关的人民警察,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2.公安机关专业警种。交通警察、治安警察、刑事、消防、巡逻、户籍、社区、外事、特行、边防、铁路、水上、空中、森林、海上、缉毒、缉私、经济、监所、网络、警卫警察等。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二节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一、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的内容公安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我国公安机关实行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各级公安机关都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同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力领导和指导。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就是全国的公安工作统一接受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地方公安机关接受公安部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指中央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分别接受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管理,同时县以上地方公安机关队所辖公安机关实行领导和管理。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是辩证统一的。分级管理是为了确保统一领导,而要统一领导又必须分级管理。是集权和分权的统一,能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自上而下的公安机关的“条”的领导管理与接受各级地方横向同级党委、政府的“块”的领导管理并行,实行双重领导组织制度。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1.“条”是从上到下的公安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体系。“块”是指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的分层,隶属同级地方党委领导,保一方平安。2.“条”与“块”结合必须是“条条领导”与“块块领导”相互配套、互为前提的有机组合。以“块”为主是“快快领导”为主解决具有地方特点的具体地区性问题。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条块结合和以块为主也是辩证统一的,既强调公安机关内部集中统一领导指挥与地方党委领导公安机关的结合,又强调各地公安机关从实际出发更又针对性、更有效地搞好公安工作。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二、公安机关现行管理体制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第二,有利于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第三,有利于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作用。第四,有利于落实公安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三、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安管理体制1.进一步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2.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3.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业务领导管理4.坚持公安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条块结合,下管一级)5.理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三节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一、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1.涵义:在我国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来领导公安工作;中国共产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2.必要性第一,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关系到国家安危、社会安定,必须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第二,公安机关拥有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力和强大实力,党的领导才能保证这些力量得到正确运用;第三,公安机关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加强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和保持其纯洁性;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第五,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第六,党的领导是正确执行党的政策的根本保证。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二、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同级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1.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主要是各级地方党委对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关系,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党的委员会对省、地、县公安机关的领导。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一,政治领导:是指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原则和方针、政策的领导。2.内容: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二,思想领导:党委经常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使之形成科学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培养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的力度大2006年2月14日上午10时,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通报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对公安机关督察部门的主要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9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开展现场督察活动360万次,受理核查检举控告65万余件,发现查纠各类问题130万件,发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11万余份,决定对10034名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对5856名违纪民警采取禁闭措施。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两名公安部警务督察局督察队员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我国近9年来有10034名违纪民警被停职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三,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党的组织系统的工作来发挥党的领导、监督、保证作用。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第四,决策领导: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事关重大的问题有权作出决策。第五,法制领导:党领导制定各项公安法规,并监督公安机关实施。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三、公安机关要自觉接受党委的实际领导1.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2.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3.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任务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落实;4.接受同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四、公安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同级政府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是依法实行的行政领导,主要内容:1.领导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党委对公安工作做出的指示、决定;2.领导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和决定;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3.作出有关公安工作的部署、决定和指示;4.领导公安机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的工作计划、方案制定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公安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区的中心工作,领导公安机关及政府其他部门贯彻执行;5.领导下级政府执行本级政府提出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和指示;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6.领导本地区公安立法的工作,根据同级党委的意见或本政府的决定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提案;7.制定和发布地方性的有关公安工作的条例、布告等法令性文件;8.听取和审阅公安机关的汇报、报告,对公安机关的请示报告作出决定。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9.对某些重大的治安问题作出行政决策,并领导公安机关贯彻实施;10.协调公安机关与政府其他机关之间的关系11.决定公安机关的编制和预算;12.决定公安机关的行政人事任免;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13.决定公安机关人员的教育训练;14.决定公安机关的外事交往;15.对公安机关进行行政监督;16.其他必须由政府领导的事项。第七章: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思考题1.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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