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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2%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8%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4672元)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指的是医疗保险)二、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8元。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为累计15年;医疗保险缴纳年限为女性累计20年;男性累计25年;即养老保险要累计缴纳15年,退休后才可以领取退休金;医疗保险缴纳够年限后,退休后才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不足十五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一、已经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员工,转入我公司需要提供材料:1、个人信息登记表1份2、员工身份证复印件3份二、新参加工作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需准备资料:1、户口本复印件2份2、身份证复印件3份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请到专业照相馆拍摄符合要求的照片,要求露耳、露眉、穿深色便装,勿穿浅色上衣。戴眼睛人员的照片上不能有反光点,上交时不要用曲别针,不要用圆珠笔或签字笔、自动铅笔写个人姓名)北京市规定职工报销底线1800元,1800元以上的部分按就医的医院级别给予报销。住院1300元以上起付,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员工上医院就诊时,医院就诊实行实名制,出示社保卡,并实时结算。如果就诊时未出示蓝本或社保卡的,此次就诊不予以报销。为了保证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时顺利进行,现将医疗费报销时所需资料归列如下:1、就诊时挂号单2、就诊时体现就诊的病历本,(如果病历本有用,可将报销部分病历书写复印)3、就诊时收据4、就诊时取药的底方申领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公司和个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包括自行离职或辞职人员)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可认定工伤的主要情形:⑴患职业病的;⑵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⑶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⑷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及不视同工伤:⑴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⑵醉酒导致伤亡的;⑶自残或者自杀的;⑷上下班途中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一、生育保险享受的范围未退休的全体员工。二、产假⑴正常分娩按90天计发。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⑵妊娠12-16周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5-30天计发;⑶妊娠16-28周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42天计发;28周以上享受正常生育。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分娩的医疗费用、计划生产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⑴妊娠到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400元;⑵分娩的医疗费用:1700-4400元(出院时医院和社保直接结算);⑶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250-1440元;住院920-2400元(具体收费情况视所实施的手术而定)。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满足报销生育、计划生育费用条件的,请在产后三个月内提供产前检查的原始收据、发票,由我们去社保代为办理。领生育津贴手续:满足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请在三个月内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医疗手册原件,由我们去社保代为办理。1、进行生育产前检查、流产或工伤(门诊)就医时,请您出示医疗手册就医,不要出示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进行实时结算,一旦出示社保卡实时结算,因生育及工伤(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按照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享受。2、进行工伤(住院)就医时,请您不要出示医疗手册及社会保障卡给到医院,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享受。3、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记入医疗保险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将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期限为三年。重点监督检查期间,改变结算方式,该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经指定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一年一次按规定给予报销医疗费用。(一)伪造、涂改医疗保险票据、处方、病历、医疗文书的;(二)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的;(三)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的;(四)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费用的;(五)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发生变更或丧失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未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注销手续的;(七)经市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次数和门诊医疗费用异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列入医疗保险重点审核范围。被列入医疗保险重点审核范围的参保人员应当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进行医疗费用审核;不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进行医疗费用审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采取暂时改变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由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改为个人全额垫付后再报销。
本文标题:社会保险法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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