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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概述2《公司法》•《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法》在公司的设立、出资制度、股东权益保护、内部治理结构、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方面做了重要修改和新的制度安排,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公司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4•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5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6•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三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7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8•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9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依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特征:依法设立、营利性、•股东投资、企业法人•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0法人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是相对于自然人(公民)的另一种权利主体。11法人具备的条件:《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四个条件。12法人的类型:•根据法人的不同性质,可以把法人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根据企业法人投资人和投资来源的不同,可以把企业法人区分为独资企业(国有、集体企业,不是指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等。13法人的成立:•法人应当依法成立。•不同性质的法人依法成立的程序不同。•企业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机关法人经党委政府批准成立;•事业法人经政府编委批准成立;•社团法人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公司法》所赋予公司的法人资格属于企业法人资格。14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5公司的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16二、公司法的基本制度•公司名称•(一)公司名称的含义公司名称是用文字形式表示的一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单位的特定化标志,具有标志性、排他性、说明性、地域性和可选择性特征。17公司名称的构成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名称应由四部分组成:1、行政区划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是本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182、字号字号是公司名称的最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公司名称中与其他公司名称相区别的特有部分和主要标志。字号一般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组成,其内容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确定。字号不得包含下列内容和文字:(1)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导的;(3)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除外)、数字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的内容和文字。19•3、行业公司名称中应标明公司业务范围的主营行业,如“服装”、“电子”、“制药”等等。•4、组织形式•我国《公司法》第8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20公司名称的使用(1)公司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公司名称具有唯一性。(2)公司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使用的名称应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3)公司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4)公司名称发生争议,按申请在先的原则处理。谁先申请名称登记注册,谁享有企业名称权。21二、公司住所•我国《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我国公司登记,是由公司住所地登记机关进行的,设立公司应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22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23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一)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4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25(二)制定公司章程(三)确定公司机关(四)股东出资的缴纳(五)验资《公司法》第29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六)申请设立登记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下列文件:26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证明上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27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8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29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0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比如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等文件。31注册资本•(一)注册资本的概念注册资本,又称法定资本或法定资本金,是指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为设立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二)注册资本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32•1、注册资本(RegisteredCapital)•又称额面资本或核定资本,是指公司在成立时由公司章程确定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总额。•2、发行资本(IssuedCapital)•又称认缴资本,是指公司实际已经向股东发行的资本总额,即股东承诺以货币或非货币方式缴纳的资本总额,但并非股东实际缴纳的资本。•发行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但不可能大于注册资本。•3、实缴资本(Paid-upCapital)•亦称实收资本,指股东已经向公司实际缴纳的资本总额,是公司实际拥有的资本。•4、待缴资本(UncalledCapital)•又称催缴资本,指公司已经发行,股东已经认购但尚未缴纳的资本。33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登记时已经收到的注册资本额。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按照规定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实际上是对照此规定所产生的一个相应的概念。34•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公司财产总额。•特点:(1)资本是公司自有的独立财产。(2)资本是一个抽象的财产概念。(3)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4)资本是在公司成立时由章程规定的。(5)资本是一个确定不变的财产数额。35资本与资产•公司资产(Assets),亦称公司实有财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公司资产有三个来源:股东出资即公司资本、公司对外负债、公司的资产收益和经营收益。36出资方式1、货币出资。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实物是指房屋、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零部件等有形财产。知识产权是无形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是智力劳动取得的成果并由智力劳动者依法对其成果享有的权力。它包括①著作权,②专利权,③商标专用权,④非专利技术,⑤其他有关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明确给单位或者给个人使用的权利。3、货币出资额的法定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37验资•验资是法定机构依法对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证明的行为,是法定资本制的要求和保障。(第29条、第90条第1款)•验资机构应对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第208条)38•财产权权属转移•1、货币→存入公司的银行账户•2、一般动产→交付•3、船舶、飞机、机动车等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4、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登记39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成立后以公司名义发放给股东的出资凭证,亦称股单。•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票,只能是记名形式的,不能上市流通,其转让也受限制。•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义务。(第32条)40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41股东出资与公司资本•股东出资制度与公司资本制度密切相连,公司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和就是公司的资本总额。•法定资本制下,资本确定、维持和不变的原则正是通过股东出资行为的规则加以实现的。股东必须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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