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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若干问题答复意见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若干问题回答口径(一)(闽委人才办〔2016〕5号)………………..(1)2.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若干问题答复意见(一)(闽委人才办〔2016〕4号)……………….(11)3.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若干问题答复意见(二)(闽委人才办〔2018〕2号)……………….(18)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若干问题回答口径(一)闽委人才办〔2016〕5号1、文件所指的年薪高于所在设区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5倍,不知年薪是指纳税工资还是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含房补和公积金)?答:可列入年薪计算范围的项目,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基本工资、住房补贴、考核奖励、医保社保、政府补助等,不含期权、股权和分红激励、科研成果转化等。2、高校经管类学科每年引进一些世界排名前100或200名的应届毕业生,缺少来闽前1年工作经历的条件,不知可否破格申报?答:不能破格申报,来闽前须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对于聘任没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按《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闽委人才〔2016〕4号)执行,其中属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在前100名大学的博士,毕业当年受聘于省内企业的,第一年度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每人40万元补助,第二、三年度再按《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助。3、目前正与省外在站博士后洽谈,待其期满出站后即聘任为高校老师,请问能在在站期间申报吗?答:相关条件符合的话,在站期间可先申报并预确认,2之后凭聘任合同正式确认并兑现政策。4、博士在读期间有1年助研经历,有签1年的助研聘用协议,可以算工作经历吗?答:可以视同工作经历。5、高校本校博士毕业留校,期间有两年出国联合培养经历,算海外引进人才,还是算本省人才?答:关键看出国联合培养期间人事关系在哪里。如果人事关系还在本高校,不算引进人才。6、高校与博士后签的是两年的意向协议,没有正式聘用合同,可以申报吗?答:可先申报并预确认,之后凭正式聘任合同确认并兑现政策。7、关于引进时间,2014年6月26日以前来闽工作的,是否可破格申报?答:不能破格申报。8、申报人如有聘用合同,是否还需提供任职证明?答:对于有聘用合同,但无正式任职文件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证明其所担任职务。9、英文专家推荐信,需要翻译吗?答:要翻译。10、如果已办理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外英文学位证书还需要翻译吗?答:不用翻译。311、符合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证明,如:获奖证书、任职证明、专利证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论文论著、项目成果等是外文材料的,都须要提供翻译件吗?答:论文论著内容不需要翻译,但论文论著封面及其他材料都须提供翻译件。12、外文翻译件的文章需要以怎样的形式提交,可否每篇都提交封面、目录、首页?答:论文内容不需要提供翻译件,提供封面的翻译件即可。13、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是否需要证明这些论文属于JCR二区以上论文?JCR二区以上是否包括二区?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由申报人自己证明。JCR二区以上包括二区。14、人才在国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公证处说可以公证翻译件和原件相符,但不能证明原件是真的,这样可以申报吗?答:可以申报。另外,《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申报对象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支持资金的,由相应设区市(区)或中直、省直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追回支持资金,并向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协会等社团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省内金融机构、个人信用征信4部门通报。申报人一律取消今后参评福建省人才计划的资格;申报企业原则上3年内不得享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含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等部门)负责的项目经费支持。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尽可能核实人才在国外工作经历的真实情况。15、认定办法所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是指从福建省外引进。在执行过程中有3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以前在福建省工作过;第二个问题是本科在福建省读书,博士在外省毕业;第三个问题是原来是某校教师,后因读博将人事关系转出该校,但又与该校签订毕业后回校工作协议的,这三类人员现在回福建省工作,能申报吗?答:主要看其引进前人事关系是否在原单位及福建省内。如果不在原单位和福建省内,其他条件均符合的话,可以申报。16、A类人才为C类人才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推荐信就可以升为B类?答:推荐信的内容须包含B类第20条所列条件之一,说明推荐理由,比如,获得奖项、工作经历、学术科研水平、取得业绩等。B、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各有不同的评价认定条件,不存在“由C类升为B类”的问题。其中,经符合A类资格条件5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但不符合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以确认为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17、经A类人才推荐后,经相关部门确认不符合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未被确认为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是否还需要重新申请C类人才,并提供相关材料?答:由确认单位直接确认,不必再重新申请。18、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第20条规定,“经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请问此推荐人是否一定要在闽工作的?或者一定要已经确认为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是否一定要博士的指导老师推荐,还是只要是A类人才推荐即可?答:该推荐人只要符合A类资格条件即可,不一定要在闽工作,不一定要已经确认为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但申报时须主动提供该推荐人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不一定要博士的指导老师推荐,只要是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写推荐信即可。19、若有人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第201名,可以破格申报吗?答:不能破格。20、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办理时间需要2至3个月,是否可以用大使馆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代替或者先提交学历学位认证网上办理凭证,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办好后补交?6答:不能代替。可以先申报和确认,同步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但要提供认证网点的受理凭证,待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提交后再拨付安家补助资金。21、刚引进的博士毕业生还未评职称、定职务,但符合C类第2条(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的博士,但未被确认为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定需要提交吗?答:可以凭博士毕业证书申报并确认。同时,对未定职务的情况,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22、有些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缴纳过社保,无法提交当地社保缴纳证明,可以吗?答:其他条件均符合的话,可以申报并确认。同时,对未缴纳过社保的,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23、福州市地税系统无法打印一年内入职的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厦门市地税系统无法打印近3个月入职的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报时无法提交当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吗?答:其他条件均符合的话,可以申报并确认。同时,对因上述情况未缴纳个税的,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24、新来刚到的高校老师,完税证明、社保缴交证明可以不提供吗?7答:其他条件均符合的话,可以申报并确认。同时,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25、如果人才是在2014年6月26日之前签的合同,但实际上是2014年11月份入职的,首期工资也是11月份才发放,这种情况可否申报?答:可以申报。26、C类第14条:“经设区市(区)或者省(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并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同意,有明确资格条件标准可直接确认的”,这条是什么意思?答:这条是针对用人单位所引进的人才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所属行业比较特殊,引才聚才难度较大,行业人才流动机会成本较高,同时,普适性的资格条件中找不到相应的条件。这种情况下,可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者省(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资格条件标准,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同意,公布认定资格条件标准后直接认定。27、聘任制公务员、政府雇员符合C类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年薪高于所在引进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以上的(企业6倍,事业单位4倍)”,可以申报吗?是否还需要同时满足“以受聘方式引进,在A、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机构、项目),福建省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企业(机8构)工作的核心科技研发人员”?答: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第8条中,仅符合其中两种条件之一即可。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符合C类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年薪高于所在引进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以上的(企业6倍,事业单位4倍)”,即可申报。聘任制公务员能否申报,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另行研究。28、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引才“百人计划”的人才是否还可申报?如可申报,是否都遵从“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答:在福建省外期间入选“千人计划”的,可以申报;在福建省内入选“千人计划”的,因自然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无须申报。已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分3种情况:①从境外引进的,无须申报;②从国内引进的,如果符合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可以申报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确认后,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③从国内引进的,但不符合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无须再申报B、C类。29、来闽工作或创业时间超过一年是否可申报?答:不可申报。30、如果企业支付的年薪达到要求,但其社保缴纳的基数却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水平的9基数且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来交,而是以最低标准即社平工资的60%来交,可以吗?据了解,类似这种不按国家规定标准缴交社保的企业很多,即工资高、社保低,可否认定?答:关键是年薪(个税)要达到条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主要是证明人才有正式受聘,有缴纳即可。31、有的申报人社保在上海缴交,目前所在企业不能提供社保证明,他写了一份“由于在上海已缴交社保,在闽企业放弃缴交”声明,不知可否?答:可以申报。但此类情况,须由确认部门结合个税缴纳地等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可以确认。32、工作经历指的是来闽前的吗?如果2014年7月引进到我省,到目前有一年工作经历,这种算吗?答:工作经历指的是来闽前的,这种不算。33、C类第七条:“……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院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且所携带项目基础稳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经设区市以上科技部门(知识产权部门)组织专家确认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具有较高成长性项目的”。国内外知名如何界定?国内领先水平是否需要设区市以上科技部门(知识产权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在上海申报的个人专利可以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出具证明吗?答:“国内外知名”由确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作出判10断。为了便于确认部门作出判断,建议申报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动提供原单位的基本情况,证明其属于“国内外知名机构”,比如,企业销售收入、行业排名、是否上市公司、机构规模实力、正式员工数、获得荣誉或奖励、领军人才,等等。“设区市以上科技部门(知识产权部门)”指申报地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局或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仅能作为认定辅助材料。34、《申报表》中推荐机构(个人)信息怎么填?是否填县级组织部门为推荐机构?答:填写推荐机构(个人)信息是为了便于今后兑现引才奖励。有推荐机构(个人)就填,没有就不用填。县级组织部门为推荐机构的,可以不填。35、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也是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其毕业的博士,可以申报吗?答:如果其它条件符合,可以申报。36、省引才“百人计划”、“千人计划”专家的博士学生,或由其推荐,或在其创领办企业(机构、项目)工作的人选可以申请B、C哪一类人才?答:根据B类第20条及C类第5条规定,经“千人计划”、省引才“百人计划”专家推荐,其博士学生符合相当于B类第20条所列相关推荐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确认为C类引进
本文标题:福建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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