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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东中学高、中级职务评审方案(试行)为规范我校教师高、中级职务推荐评审工作,使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更趋于合理、准确、科学,参照《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职评政策、条件和标准,注重教师考核结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第四中学高、中级职务评审方案》。一、评审组织领导小组组长:胡希君副组长:李学友组员:万国友谭忠海侯春彪评审小组组长:胡希君副组长:李学友万国友谭忠海侯春彪组员:刘富强曹淑娣严宏伟王桂霞周淑芝扬秀生塔国文郗立武二、申报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2-3、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4、执业资格要求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1)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2)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4)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三、评审条件-3-以《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为准。四、评审办法符合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的教师,由个人申报,采取年度考核加各项量化要素量化赋分的办法,量化赋分之和即为该同志所得总分(上不封顶),按总分的高低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一)学历资历1、学历: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含在职进修)8分;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5分,取得学士学位6分;函授大学本科毕业4分,取得学士学位5分;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3分,函授专科毕业2分。(各项为结业者均降1分)2、资历:任职时间,中二任职四年,中一任职五年,每超过一年加1分。工龄:每一年1分。(任职时间按整年计算;工龄从参加工作算起,按毛年计算)(二)政治素质和职业品德1、年度考核:晋升高级按近五个学年度教师工作考核结果,晋升中级按近三个学年度教师工作考核结果。采取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取平均分的办法,将参加评审人员单独排序,最后一名基础分为20分,每提升一个名次加2分。(在我校工作不足五年或三年的同志,按在我校实际工作学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平均分)2、综合表彰: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同年内获得的综合奖励取最高分,不重复得分。-4-3、单项奖励:获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单项奖励及各级党委(含群团组织)授予的各种奖励依次降一层次。同年发生的同类奖励取最高分,不重复得分。(三)教育工作1、教育管理班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教研组长、环长任现职以来,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班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每任职一年计1分;教研组长,每任职一年计0.5分;环长,每任职一年计0.2分。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兼课或兼课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参评。兼职人员不累计加分。(曾在农村中学任团书记以上职务的领导,按班主任对待。)2、教育实绩拟进中学一级近四个学年度、中学高级近五个学年度内。①班主任所任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的,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每次市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承担经验介绍的,每次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校级:0.5分。(同年度内,同一类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②中层以上领导所管的工作获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每次,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最高加至5分。(同年度内,同一类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③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竞赛获奖(指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县级每人次0.1分、市级每人次0.3、-5-省级每人次0.6分、国家级每人次1分。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加至5分。④学校组织参加县级以上的文体活动,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其教练、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每次县级分别加2、1、0.5分;市级以上分别加5、3、1分。最高加至5分。(四)教学工作能够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能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的具备申报资格。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应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能起到教育教学引领作用,具体工作情况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确定。拟进中学一级近四个学年度、中学高级近五个学年度内。名师:省级、市、县级,分别计12分、10分、8分。各级学科带头人(含梯队成员):省级、市、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骨干教师:省、市、县级分别计8分、6分、4分。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计6分、4分、2分。相同项目不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承担教育部门(或教研部门)培训任务的,每次承担省级、市级、县级培训分别计3分、2分、1分。(五)工作业绩与成果拟进中学一级近四个学年度、中学高级近五个学年度内。1、公开课公开课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按以下-6-不同种类加分:①具有现场、有观摩人员参加的国家、省、市、县、校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每次分别计5、4、3、2、1、分,②国家、省、市、县、校级说课、录像课等按相应级别现场公开课的30%计分。校级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参加的。最高加10分。2、基本功比赛教师经学校推荐参加各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各种技能大赛及各种音体美竞赛特等奖、一等奖获奖者,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校级加1分;二、三等奖获奖者,省级加2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分、校级加0.5分。最高加5分。3、发表获奖论文或参编教材或著作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国家、省、市级分别得3分、2分、1分。最高6分。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为2万字以上;任主编的4分,任副主编的2分,任编委的1分;在本校参编所教学科校本教材1分。最高6分。4、科研能力经申请并被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后科研成果经鉴定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科研成果的独立承担人(或主持人),分别加4、3、2、1分,参与者减半加分。未结题的,有阶段性成果的独立承担人(或主持人)加1分,参与者加0.5分。最高得6分。-7-能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获得各级教研部门颁发的业务方面奖励的,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3分、2分、1分。最高加4分。(六)几点说明1、以上所有奖项均以获奖证书和学校记载为准。2、教育工作、教学工作、工作业绩与成果中的校级奖项均从2012年3月1日开始算起,并在第四中学取得的奖励。3、按评审办法评审后,最后得分相同时。晋升高级按近五个学年度教师工作考核结果、晋升中级按近三个学年度教师工作考核结果,取平均分分数高者。4、弄虚作假,上报材料不实者,经核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5、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人员一票否决。(近三年内。凡受教育局行政处分或教育党委通报批评及在学校造成极坏影响形成校委会处理决定的。)6、近三年内。在工作中违反校规校纪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一票否决。7、方案中提到的任现职以来中的现职是指要拟进技术职称之前的技术职称。8、计算任职年限及各类证书等截止时间为当年的8月31日。五、评审程序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申请相应教师职务资格。2、根据申报职务资格,评审小组对其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评审资格和条件的根据评审办法进行评审。-8-3、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4、公示期满后,填写材料,上报县局,等待上级综合评定。本方案从2012年3月1日开始执行。如有于上级文件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本文标题:太东中学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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