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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文件京药监西分办〔2011〕15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关于开展“三品一械”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辖区各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三品一械”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升级,强化“三品一械”质量监管,现对我区“三品一械”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进行普查,具体—2—要求如下:一、时间安排请各企业于2011年7月29日前将调查表、统计表汇总到我分局相关科室。二、具体要求(一)各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对辖区“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开展调查。统计时间范围原则上为2010年度和2011年上半年情况,具体按照附表要求填写。调查企业范围应做到100%覆盖。(二)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结合2010年底《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情况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计划等情况,严格如实填写《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其中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品种数”相关项目内可以不填。其他无特殊情况,相关项目内容不得空白。(三)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结合2010年《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情况分别严格如实填写《北京市药品批发数据统计表》及《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数据统计表》,相关项目内容不得空白。(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限定的报送范围是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的企业。同时,为方便数据统计,报表中不同注册证号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应独立填报,不应仅提交总值。(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限定的报送范围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各企业需如实填写《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相关项—3—目内容不得空白。(六)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填报全市统一的《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情况调查表》(附表),并报送电子版(Excel格式),生产企业(含委托生产企业)应随表上报本企业持有的全部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电子版(JPG或PDF格式)以及各品种企业标准的电子版(JPG或PDF格式)。特此通知。附件:1.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2.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情况调查表3.区(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情况表(2010年度)4.北京市药品批发企业数据统计表5.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数据统计表6.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保化科传真:66210730;市场科传真:66210731、邮箱:xcsck@sina.com;器械科传真:66210733)—4—附件1:—5—附件2:—6—附件3:—7—附件4:—8—附件5:附件6:—9—主题词:综合三品一械△生产经营通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办公室2011年7月22日印发
本文标题:京药监西分办〔XXXX〕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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