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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总目录A部工期要求B部计价原则、投标报价C部基本要求和措施项目D部适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技术规范E部由分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标准和要求A部: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A1.整体工程的工期及进度要求1.整体工程开工日期:2009年01月05日。2.整体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10年07月28日。A2.分包工程的工期及进度要求1.分包工程开工日期:2009年05月15日。2.分包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10年05月15日。A3.质量要求A2.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A2.2本工程整体工程质量奖项为无。B部:计价原则、投标报价B1.计价依据(1)本工程的计价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2月17日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配套计价管理规定。(2)招标人随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去理解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其对应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并据此进行报价。B2.工程量计算规则(1)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2月17日联合发布的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规则。(2)如果上述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适用的或能合理分解出或推断出的相应计算规则,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相应工程量计算的原则。(3)除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有不同的规定,否则准备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应采用下列统一的计量单位:(a)重量单位:吨(t)或公斤(kg)(b)体积单位:立方米(m3)(c)面积单位:平方米(m2)(d)长度单位:米(m)(e)计数单位:个/座/件/套/付(no)B3.投标价格的内容和理解(1)应当认为在正式提交投标书以前,投标人已经认真研究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已经得到招标人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的澄清和解答,并对投标人分包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且已将这种理解全部恰当地反映到了他的投标书中。(2)应当认为,投标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单价、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不管投标书中是否有特别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单价、费率和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了:(a)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费用;(b)所有措施项目费用;(c)企业(总部)管理费、利润、各种税费和规费;(d)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e)合同期内市场材料设备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政策等各种因素造成的施工成本变化;(f)合同期内基于投标人自身判断的各种可能存在或发生的风险;(g)为符合或满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为投标人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任何费用;(h)与各类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就位和安装固定相关的卸车、装车、水平运输、现场倒运、垂直运输、安装固定相关的人工费;(i)包括搭接、连接、切割和损耗等在内的材料费;(j)诸如钉子、自攻螺丝、垫片、塞子、铁丝、腻子、夹子、铆焊料等辅材费;(k)与搬运、发运、装卸、仓储、包装、垂直运输等有关的所有费用;(l)包括深化设计的费用,且由于投标人是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其应对设计的成果文件负责,同时,其设计文件应理解为是满足使用人要求的、可行的、符合规范法规要求的方案。一旦中标,除合同约定可调整价格和工期的条款因素以外,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关于调整工期和相关费用的主张;(m)法定税金等(不含在单价中,计算分包合同价款时统一计取);(n)投标人的单价和价格应包括为进行及完成分包合同所述的分包工程所必须的,或者是为克服完工前的困难而可能变为必须的所有附属的及其他的工程和费用支出。(3)投标人应在他的价格中考虑下列与雇佣劳务有关的所有费用:(a)法定假日和公共休息日;(b)上下班交通时间和费用;(c)政府收费;(d)非生产用工;(e)因工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加班;(f)工人的奖金;(g)注册费用;(h)劳动保险;(i)遣返差旅费用;(j)与雇佣工人相关的其它费用。B4.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差异的调整方式(1)尽管招标人随本招标文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并且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附带了工程量,但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子目划分、描述、列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招标范围或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内容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清单工作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附带的工程量存在较大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答疑问题一起,并按照与招标文件约定的提交答疑问题相同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修正版工程量清单,如果需要颁发修正版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投标人。(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2)款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提供修正版工程量清单,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2)款提供了修正版工程量清单,但投标人经过进一步检查和复核后认为修正版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并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但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修正版工程量清单,视情况定,下同)进行报价。但是需要投标人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的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填写在清单要求的相应位置。除上述深化设计相关部分以外的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不得修改(包括任何形式的增加、删除、修改文字或数字)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任何情况下,严禁投标人通过调整单价的方式来修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图纸相比存在的任何差异,也禁止投标人以此为借口进行任何形式的不平衡报价。(4)经过投标人的上述检查、复核并调整差异后,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部分以外,其余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当已经完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约以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由于未能在投标阶段恰当地安排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人根据上文第(2)款提供的修正版工程量清单,视情况而定)进行任何必要的复核或复核工作存在任何性质的疏漏、差错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B5.工料消耗量工程量清单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子目的价格组成中,各子目的工料消耗量(含损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的企业内部定额做充分的考虑。B6.人工、材料、工程设备以及资源的市场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生产要素(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以及资源等)的市场价格,由投标人将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全面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以及投标人为本招标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因素。B7.管理费和利润取费部分(仅指投标人的企业(总部)管理费和利润)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投标人的企业(总部)管理费和利润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B8.投标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暂定单价(1)某些材料和工程设备虽然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范围内,但考虑到在招标阶段其质量标准或技术规格尚不能确定,或目前建筑市场价格不稳定,为合理分担风险,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了某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定单价。(2)对于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投标人一律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单价进入投标总价。暂定单价是可以调整的,分包合同价款应随暂定单价的调整而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材料、工程设备的暂定单价的调整方式详见分包合同条件中的约定。(3)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材料、工程设备的暂定单价仅指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工地地面价,但不包括这些材料、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必须的辅助材料、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定单价项目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与暂定单价项目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且固定包死。C部:基本要求和措施项目目录C1.文件1.1词语和定义1.2图纸1.3加工图、大样图等1.4保修证书和使用说明1.5竣工图和竣工资料C2.商务安排2.1价格构成分析2.2保证足够的生产流动资金2.3政府收费2.4许可、批准和相关费用2.5保险2.6担保2.7风险2.8其他相关费用C3.项目实施和项目管理3.1对现场的认可和接受3.2工作场所的限定3.3工作时间和劳动工资3.4对周边财产的保护3.5政府机构、业主、总承包人和监理进入现场检查3.6分包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机构3.7安全3.8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3.9协调扰民及周边关系3.10工人劳保3.11对外宣传3.12进度计划3.13现场例会3.14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3.15依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3.16现场场地使用仅限于为本工程目的3.17特殊交通运输的许可3.18避免恶劣天气的影响3.19垃圾清运3.20成品保护C4.临时工程和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4.1施工机械和工器具4.2交通和施工车辆4.3现场办公室、仓库和临时车间等4.4工人生活基地4.5临时设施的报批手续和费用4.6脚手架C5.材料和施工工艺5.1施工规范和标准5.2特许权和专利权5.3检验和试验5.4样品报批5.5仓储和运输5.6工人的雇用C6.完工交付6.1完工清理6.2调试和完工验收6.3完工培训6.4保修C1.文件1.1词语和定义1.1.1下文所用的词语和词句与分包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1.2图纸1.2.1图纸中所采用的比例仅供参考,所有尺寸都应以图纸标注尺寸为准,在任何施工或物料订购之前,分包人必须参考图纸、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及现场测量尺寸后方可采购或施工。1.2.2分包合同中已经约定由总承包人免费向分包人提供晒印蓝图的施工图纸套数,如果分包人认为总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套数不足,分包人应自费复制任何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图纸。1.3加工图、大样图等1.3.1对根据分包合同、业主、总承包人和监理的指示或一般常识性要求以及要求的深化设计等需要制作的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或配合图(也称“施工图”,但此类施工图不应理解为分包合同图纸)的工作,分包人应精心制作并及时报批。分包人绘制的加工图和大样图等应在各方面都是完整和规范的,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分包人应在相关工作开始前21天内将此类图纸和必要的辅助资料(包括可编辑的电子版图纸)报给业主、总承包人和监理审批。1.3.2绘制和报批分包工程的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和协调配合图以及必要的补充和辅助资料(图纸的份数按业主及总承包人的要求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1.4保修证书和使用说明1.4.1分包人应在分包工程完工前将分包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所有保修证书、试验检测证书、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基础数据、厂家使用说明、设备和建筑物主要系统和构成部分的保养要求和应用指南、备用零配件清单等递交给总承包人。1.4.2此类文件应以分类装订并形成维修手册的方式递交,其格式应经业主和总承包人批准。1.4.3允许分包人所递交的维修手册中包含非分包合同约定的语言文字资料,但分包人必须自费将此类资料准确地译成分包
本文标题:04--分包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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