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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药物常识药物可以治疗疾病和减轻症状,但亦可能有不良的副作用;不适当的使用药物可引致健康严重受损。所以,市民必须认识药物的效用,及依从医生吩咐或药剂师的指示服药。病人应该按时服用医生处方的药物,不可随便加减服药的次数或药物的份量。因过量可能会引致中毒,甚至死亡;而药量不够则不能治疗病情。市民应按时覆诊,清楚地告诉医生你对药物的反应,由医生按病情需要,去加减药量,或更换一种更适合的药物。切勿将医生处方给自己的药物介绍予他人使用,因为病征相似并不代表是同一种病,每一个人的体质亦不一定一样,胡乱使用,不仅会延误病情,更可能因不良副作用而造成危险。用药心得常见药物之副作用,包括恶心、便秘、头晕等。并非每个人都会有同样的副作用,在服食药物一段时间后,不少副作用亦会消失;如有问题,可请教医生、药剂师或配药员。不同药物或会互相干扰及受饮食的影响,故此有所禁忌,例如镇静剂不可与含酒精之饮料同服。故此,就诊时应让医生知道自己正在服用之药物,及注意标签指示,免生危险。一般而言,服药时,要留意以下数点:一‧要清楚使用方法(例如:口服、含在舌下、嚼碎后吞服、吸入服、外涂、肛塞等)。二‧应详细阅读药物标签,留意药物的剂量、服药时间、功效、禁忌与副作用等。例如:某些药物服用后令人有睡意,如果操作机器或驾驶,可能会导致危险。三‧未经医生指示,不要在同一时间服食多种不同药物,以免引致药物互相干扰,包括中药和口服避孕药。四‧服药后如果有不良反应,如红疹、头痛、腹痛等情况,应停止服药及立即去看医生。五‧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在未经医生指示下不可胡乱服药,因某些药物可能会通过胎盘或人奶,对胚胎或婴儿产生不良影响。六‧留意药物的有效期,过期或已变质的药物应该弃掉。七‧一般药物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但有部份药物如胰岛素制剂、抗生素口服液等,则应依标签指示放在雪柜内,但切勿贮存在冰格内,以免影响功效。药物亦要妥善贮存,以免儿童误服发生意外。药物标签由1995年1月1日起,医生处方给市民的药物、药袋或药樽上都会清楚写明药物名称及其它有关资料。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属下之诊所及医院药房,大部份已实施计算机化;药物卷标提供之数据包括:药名、服法、剂量、病人姓名、配药日期、诊所或医院名称、特别指示等。目的是让市民认识自己所服药物的数据,以确保妥善应用,亦可供其它医护人员,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作参考及联络之用。市民切勿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擅自自行配药服用,以免危害健康。药物的分类和管制根据本港法例,药物按所治疗病症的严重性,及其所产生副作用的轻重可分为三大类。不同分类的药物,必须在不同的注册零售商,按照不同的情况售卖,大致情况如下:第一大类:必须根据医生处方,在注册药房由注册药剂师直接监督下配售。例如:降高血压药、口服降血糖药、抗生素及镇静剂等。这些「处方药物」均用以治疗较严重的疾病。倘若份量不正确及服法不当,可引致健康严重受损。驻有注册药剂师的药房、店铺有白底红字的「」标志,以供辨认。第二大类:毋须医生处方,但必须在注册药房由注册药剂师指导监督下方可出售。市民应依照指示服法及份量服用药物,以免影响健康。根据「药剂及毒药条例」的规定,以上两种药物或须在标签上标明「毒药」。这字眼并不表示药物有毒。袛要依照医生或药剂师的指示,市民可以安心使用。第三大类:可于药房或无药剂师的药行出售。这些药物多用于治疗或减轻一般较轻微的病症,其副作用亦较少。例如:伤风药、退烧及止痛药等。由于不适当使用这些药物一样可以带来不良后果,所以市民如有疑问,应先请教医生,不宜胡乱擅用药物。根据香港法例,任何违反上述规定而售卖药物者,都可能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能被判罚款和入狱,有关人士更可能会受到专业纪律处分。市民如有非法售卖药物的数据,欢迎使用卫生署设立的举报非法售卖药物的二十四小时电话热线,电话号码是25722068。药物常识和有关药物法例一‧市民如果想知道更多药物的常识,欢迎使用本网址的其它「药物常识」项目。二‧香港有关药物的法例,主要有「药剂及毒药条例」,「危险药物条例」和各条例属下的规例。如果想更深入了解香港药物法例,可以到香港政府刊物销售处购买有关法例书籍作参考。三‧市民如想知道有关违禁毒品的常识,请拨禁毒处的咨询热线电话23668822。衞生署藥劑事務部
本文标题:使用药物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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