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五章遗产规划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理财师资格培训教材教材开发项目组魏淑英主要内容第一节遗产规划概述第二节制定遗产规划流程第一节遗产规划概述一、遗产概述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遗产的法律特征◎时间上的时效性只能在自然人死亡之时至遗产分割完毕前这段内,自然人生前遗留的财产才能被称为遗产◎性质上的财产性死者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只有财产权可被继承。而其人身权如姓名权、肖像权不是遗产◎财产的可转移性◎财产的合法性◎权利义务的统一性遗产的内容•自然人享有财产所有权的财产◎合法收入;房产、存款和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大宗物件;金融资产•自然人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发现权;商业秘密权•自然人享有的他物权、债权及债务◎他物权—属于用益物权的承包经营权和公共财产使用权依法不得转移,因而不能作为遗产;典权和属于担保物权的抵押权和留置权则属于遗产的范围遗产转移的方式终身转移死亡时转移赠与为受益人创建不可撤销信托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遗产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嘱信托◎赠与。财产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经他人接收后发生所有权变更效力的行为◎为受益人创建不可撤销信托。是信托创建者活着时将信托财产转移给托管人,由托管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并且信托创建者对信托条款没有取消或修正的权利◎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自然人生前通过购买人寿保险单,指定保险受益人,同样可以实现遗产转移的目的◎遗产继承。是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遗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遗赠。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信托。自然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托管人,由托管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在委托人死亡后信托契约才生效。遗产税•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1994年国务院批准的《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开征遗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纳税人、征税范围、扣除项目、免征额、应纳税额、税率)•拥有100万元应纳税遗产的我国甲公民和拥有1000万元应纳税遗产的我国乙公民,其遗产税为(忽略免征额及其他):•甲公民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元•乙公民遗产税=1000万×40%-75万=325万元二、遗产规划概述是指当事人在其活着时通过选择遗产规划工具,将拥有或控制的各种资产或负债进行安排,从而保证在自己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时尽可能实现为其家庭或个人所确定目标的安排。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可变性遗产规划工具●遗嘱●遗产委任书●遗产信托●人寿保险●赠与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出具《遗嘱公证证明书》◎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由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笔,不能打印◎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注年月日◎录音遗嘱–其见证证明应录制在录制遗嘱的磁带上–磁带封存,由见证人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合法财产•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的内容•指定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说明遗产的分配办法或份额•对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再指定继承人•指定遗嘱执行人遗产委任书•通过遗产委任书,可授权他人代表自己安排和分配其财产,从而不必亲自办理有关遗产手续•被授予权力代表当事人处理其遗产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在遗产委任书中,当事人一般要明确代理人的权力范围•遗产委任书有普通遗产委任书和永久遗产委任书。必要时,可拟订永久遗产委任书,以防范突发意外事件对遗产委任书有效性的影响遗产信托•是一种法律契约,当事人通过它指定自己或他人来管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从而实现其遗产规划目标。其作用:◎合法地避免缴付高昂遗产税◎作为遗嘱的补充来规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增强遗产计划的可变性◎资产保护,不受破产法影响◎对年幼子女作生活和教育上安排◎避免后人争产•根据遗产信托的制定方式,可将其分为生前信托和遗嘱信托。◎生前信托是当事人仍健在时设立的遗产信托◎遗嘱信托是根据当事人的遗嘱条款设立的遗产信托,它是在当事人去世后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托管人,由托管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产规划中的财产所有权问题•个人持有财产-客户对该项资产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共同持有财产-联合共有财产,双方拥有相同的管理权力;一方去世,该财产的所有权将无条件地归另一方。若作为遗产,则无需考虑当事人的遗嘱,也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和支付费用-合有财产,双方拥有相同的管理权力;一方去世,其所有权不会无条件转移给另一方,而据遗嘱进行处理。持有人可以是两人或多人,而且各人在该财产上持有的份额无需相同。适用于那些不愿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持有者的客户-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其所有权不会无条件地转移给另一方,要据其遗嘱进行处理。其仅限于在客户与其配偶间使用,而且双方各占有该项财产的一半,适合遗产数额不大的客户第二节制定遗产规划流程●准备个人情况记录●计算和评估遗产价值●确定遗产规划目标●制定遗产规划●定期检查和修改个人情况纪录的准备•原始遗嘱的放置位置•信托文件的放置位置•顾问名单•孩子监护人名单•计划的葬礼安排信息•出生和结婚证明•姓名改变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保险箱证明及记录•社会保障证明•保险单据•房产证明•投资组合纪录•有价证券证明•汽车发票证明•分期付款/贷款证明•养老金文件•信用卡•遗嘱及遗产信托文件计算和评估客户的遗产价值•通过计算客户的遗产价值,可以帮助其对资产的种类和价值有一个总体了解,让客户了解与遗产有关的税收支出•遗产的种类和价值是理财师在选择遗产工具和策略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在收集客户财务数据时获得,并进行归纳和计算确定遗产规划目标•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及其份额•确定遗产转移的方式•降低遗产转移的成本•遗产要具有足够的流动性,以偿还其债务•保持遗产规划的可变性•确定由谁来清算遗产,即选择遗嘱执行人•计划慈善赠与理财师在为客户制定遗产计划时应该留有一定的变化余地,并且要和客户一起定期或不定期地审阅和修改遗产计划制定遗产规划•制定遗产规划的原则◎保证遗产规划的可变性◎确保遗产规划现金流动性◎减少遗产纳税金额•不同客户的遗产规划◎客户已婚且子女已成年-将遗产留给其配偶、子女或其他受益人。考虑:财产数额大小,客户是否愿意将遗产交给其配偶。若客户很富,采用不可撤销性信托或捐赠&p28◎客户已婚但子女尚未成年-若其配偶在子女成年前去世,可保证有托管人来管理其遗产,并据其子女需要进行分配-若客户想自己安排遗产在子女间分配比例,可将遗产加以划分,分别由几个不同信托基金来管理◎未婚或离异客户-若遗产数额不大,且受益人已成年,则通过遗嘱留给受益人-若遗产数额较大,且不打算更换受益人,可采用不可撤销性信托或捐赠方式,以减少纳税金额-若遗产的受益人尚未成年,则用遗产信托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和修改◎子女的出生或死亡◎配偶或其他继承者的死亡◎结婚或离异。◎本人或亲友身患重病。◎家庭成员成年。◎遗产继承。◎房地产的出售。◎财富的变化。◎有关税制和遗产法的变化。遗产规划风险与控制•客户没有留下遗嘱或遗嘱无效•客户未将有效的遗产委任书授权于他人•遗嘱中未能反映客户实际资产的种类和价值•客户购买的保单中,保险条款未能保障当事人的利益阅读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再见各位辛苦啦!电话:0451-86647258(办)13936392385E-mail:weishuying1/hp/ccb@ccb.cn
本文标题:遗产规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4226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