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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XX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镇XX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我镇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将于XX年上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治区实施办法》等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XX年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XX年××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和谐换届,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村党组织成员人选的资格认定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必须由上级党组织严格把关。公平竞争原则。引入有序竞争机制,规范竞职演说和岗位承诺,认真解答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民主选举原则。村“两委”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扩大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广开选贤之路,真正体现党员群众的意愿。依法依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执行。三、目标任务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把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村“两委”成员中45岁以下、中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努力实现每个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和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提倡”。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村“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交叉任职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干部职数进一步精简。村“两委”选举联动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行“公推直选”,促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进一步结合,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谐换届的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力争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达98%以上。四、总体要求村“两委”换届选举,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努力扩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竞选,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严格候选人条件,切实把好素质关。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规定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的。同一村“两委”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成员和科技特派员中发现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换届选举,努力把那些具有发展现代农业能力、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要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工作,积极推选优秀大学生进入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文化程度,尤其要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不断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努力实现每个村“两委”班子都有35岁以下的干部;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规范村干部岗位,精简村干部职数。按照宜兼则兼的原则,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全额补贴村干部“一人多岗”,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级组织中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治保主任等负责人,精简村干部职数。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是指参加村民委员会村部值班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人口在XX人以下的村,设全额补贴村干部3名;人口在XX—4000人的村,设全额补贴村干部4名;人口在4001人以上的村,设全额补贴村干部5名。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是指不参加村民委员会村部值班的村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治保主任等。村“两委”成员职数(含交叉任职):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村党委会一般由7-9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1-4名。具体职数根据本村党员总数和村民总数、村规模确定。引导党员群众有序竞选,推进和谐换届。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创设候选人公开、公平参与竞选的平台。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推行竞职演说,以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规范候选人竞选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村干部自觉践行承诺。教育广大党员群众严格遵守与换届选举有关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有序参与竞选,推进和谐换届。改进和完善党组织选举制度和方式,全面推行“公推直选”。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村党组织成员“公推直选”制度,即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上级党组织考核后召开村党组织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员大会直接选举。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范围,规范推荐程序,完善推荐办法,改进选举形式,充分落实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党员群众意见。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本村一时无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应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五、时间安排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XX年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各村要按照这一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力求做到灵活、紧凑、高效。所确定的日程安排表要及时报镇“两委”换届选举办。六、方法步骤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1.成立组织机构。各村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3.动员部署和骨干培训。镇党委在6月5日前召开全镇动员会和骨干培训,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选举时间,落实选举经费。对选举工作骨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全体镇、村干部、市、县驻镇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各村也要召开动员会和骨干培训,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党代表、村民代表等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的程序。4.进一步搞好调查摸底。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掌握村干部的现实表现,摸清村的突出矛盾情况,处置好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5.进行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察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6.实行村财务审计。各村都要进行村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7.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党组织根据本村实际,及时做好村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相关选举工作,合理划分党小组并选配好党组织的负责人。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行村民小组党组织、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村综治组织“四位一体”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农村基层工作覆盖。8.召开第四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第四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报告;听取村财务审计小组任期财务审计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7至9人组成,由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候选人中应有村党组织、共青团、妇代会的代表和第四届村民代表,其中村民代表不得少于40%,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召开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确定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研究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并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向村民公布,组织村民讨论酝酿。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和党小组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推行“公推直选”的有关事宜、通过民主推荐村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办法和研究制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选民公布,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1.选民登记。凡到XX年7月16日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都应当在户口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切实做到“五增五减”。“五增”的内容是:新进入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户口或结婚新迁入本村的村民;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本村村民,仍住在本村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要求登记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原被剥夺政治权利,现已期满的本村村民;精神病患者,现已恢复,可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五减”的内容是:新迁出本村村民;户口在本村,但因婚姻或在外工作,人不在本村,又不愿参加本村选民登记的村民;新死亡的村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新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选民名单要于选举日前20日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村民如果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在选举日的7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依法做出答复或者补正。2.推选第五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5户至15户推选1人的要求确定,但总数不得少于30名。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投票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按照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至2人。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全组选民过半数参加推选为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推选选民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村选举委员会及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办公室备案,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新一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到会代表应当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始得开会,决定问题应当获得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会议召开前,村民委员会应向村党组织
本文标题:乡镇XX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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