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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通知)崇办字〔2011〕154号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义县村(居)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崇义县村(居)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圆满完成村(居)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0月25日—2—崇义县村(居)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有计划、有步骤、规范有序地开展我县村(居)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赣市办字〔2011〕56号)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做好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3—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关键环节。当前,全县城乡基层正在发生新的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利益格局和城乡居民群众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对保证选举质量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做好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居)“两委”班子,对于巩固县、乡二级领导班子换届成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要把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深入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的重点工作来抓,作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二、准确把握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江西省实施〈村—4—(居)委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等政策法规和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赣市办字〔2011〕56号)的通知,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居)“两委”班子,筑牢党的基层工作堡垒,夯实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基础,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动转型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加快开明开放、创业创新、兴绿兴游、和谐和美新崇义建设步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主要任务。坚持“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配强村(居)党组织班子。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优化班子结构。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健全村(居)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居)民自治制度;选举产生村(居)团—5—组织、妇女组织,提高青年党员、妇女党员在村(居)委会成员中的当选比例,加强村(居)团组织、妇代会组织建设。(三)时间安排。全县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10月开始,到2012年2月底前完成。村(居)党组织换届在前,必须在2011年12月中旬前结束,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在后,必须在2012年1月中旬前结束。各乡镇要按要求把握好时间衔接,环环相扣,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1.部署准备阶段(10月25日至11月10日)。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和指导机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培训,落实经费,做到层层发动,分级布置,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2.依法选举阶段(11月11日至2012年1月20日)。11月11日至12月10日,通过“两推一选”产生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正式选举产生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11月11日至2012年1月20日,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村(居)民选举登记,通过“自荐直选”或“海选”方式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开展正式选举,选出村(居)委会成员。3.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1月21日至2月10日)。做好移交工作,建立村(居)“两委”工作机制,健全村(居)委会各种组织,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做好教育培训工作。4.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2月11日至20日)。组织开展—6—检查验收,做好工作总结。三、抓紧做好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和指导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另行下文),乡镇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相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镇)长任副组长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乡(镇)要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党员群众思想状况等社情民意,村级组织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班子软弱涣散、矛盾纠纷突出、村务管理薄弱等重点村、难点村要派出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先行整顿,认真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有效解决的措施,增强选举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三)召开选举工作会议。乡(镇)和村(居)要在11月上旬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根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法制化要求更高、选举竞争更加激烈、组织难度更大等新情况,以及修订后的《村委会组织法》和新出台的《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的新规定、新要求,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7—良影响,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五)开展选举教育和培训。要注重在城乡党员和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选举目的、意义教育,激发他们参与选举的热情。乡(镇)要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村(居)级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帮助他们熟练掌握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提高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六)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正式选举前,要按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和粮食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崇义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崇农粮字﹝2011﹞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村(居)委会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工作。审计工作由县、乡组织实施,并在11月20日前完成。审计结果要在选举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村(居)委会,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七)开展“述职评议”活动,加强现任村“两委”班子考核。各乡(镇)党委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村级干部任期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崇组字[2011]44号)文件要求,在现任村(居)“两委”干部中开展“述职评议”活动,即在村(居)“两委”推选产生候选人之前,分别由乡(镇)组织村(居)党组织书记代表村(居)“两委”班子向乡(镇)党委、政府述职述廉,接受乡(镇)—8—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的质询和评议,并在会上进行民主测评;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对照2011年年度计划和2009年至2011年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向本村(居)党员、村民代表述职述廉并接受质询、评议和测评,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类进行,测评结果要向党员和村(居)民公开,并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提名候选择人的重要依据。(八)落实选举工作经费。要根据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足额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对经济困难的村(居)委会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四、抓住关键环节做好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一)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严把干部素质关。要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双带致富”能力较强的党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特别要选好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应具备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要努力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比例;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梯次配备,原则上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在任期内有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在此次换届选举中不再提名为候选人:一是所在村年度目标综合考评连续两年在本乡镇—9—排名倒数第一的;二是在“述职述评”活动中,有一项民主评议结果为“不称职”的;三是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四是本村“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开展不力或不支持配合工作、群众反映差的;五是本村出现重大群体事件或有两次以上(含两次)非正常上访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六是本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七是原则上年龄超过60周岁的;八是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现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在任期内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在此次换届选举中不再提名为候选人:一是在“述职述评”活动中,民主评议结果为“不称职”的;二是参与、组织、策划本村群众造成重大群体事件的;三是本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四是原则上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五是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各乡(镇)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二)扩大候选人的推荐范围,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配置职数,原则上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3—5人。要打破地域、身份、职业限制,注重从致富能手、农村专业户、复退军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农村优秀党员中推荐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要把近年来在全县“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政治素质—10—好、“双带”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党员致富能手,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干部和近年来“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的党员列入候选人重点推荐范围;大力提倡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居)委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换届后全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40%以上、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35%以上。在操作过程中,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通过换届选举,达到四个“大幅提高”,即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致富能手比例和村党组织书记致富能手比例有大幅提高,大学生村干部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比例有大幅提高,35岁以下村党组织书记比例大幅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大幅提高。(三)严格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内民主。要全面实行“两推一选”,有
本文标题:县发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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