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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大变局系列报道之一:基层农技站摆空城农资零售商挑大梁农药经营卖技术、卖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但从业者多无农技背景,素质偏低,缺乏培训南方报业新闻时间:2010年04月15日来源:南方农村报编者按据悉,农业部目前正在着手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这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农药行业发展的契机。南方农村报作为专业农村媒体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和政策走向,近日专程派出记者奔赴广东各地调查了解农药行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反映业内人士对法规修改的利益诉求,揭示行业亟待弥补的制度漏洞,以期为《农药管理条例》的修改提供参考和现实依据。□南农记者易旸杨晓峰在从事农资经营前,有着10多年的电工经历。2009年10月,他因原单位效益不佳被迫下岗。为了维持生计,两个月后,他拿出多年积蓄在阳山县黎埠镇开了一家门店从事农资批发和零售。“入行”不足半年,杨晓峰并不讳言自己的农技知识非常匮乏。今年3月,同样对农资经营知之甚少的梁土盛也在该县杜步镇开张门店“试水”农资生意,不过他将业务交由此前一直在外打工的儿子打理。在南方农村报记者走访的黎埠镇和杜步镇的27家农资批发和零售店当中,其中5家的经营历史不足一年,而他们的背景与杨、梁二人也大致相当。在他们看来,做农资生意虽不容易,但在找不到其他生财门道的乡镇里,这是一份养家糊口的不错行当。阳山县一些资深农资经销商介绍,由于2007年末及2008年初,农资价格猛涨,不少经营者发了大财,这吸引了不少门外汉“下海”,他们被业内称之为“新手”。据估计,这些“新手”的数量约占阳山基层零售商的三成。在经销商眼里,零售商数量的增加并非坏事,对于农民而言,竞争的激烈或许也能让他们享受到价格上的优惠。不过,正如该县从事农资批发30多年的黄基田所担忧的,当前大多数半路出家的零售商普遍缺乏系统的农技专业背景,接受相关培训的机会也非常有限,但正是这批人承担着基层农技推广的重任。经销商担当农业推广重任虽然是一名“新手”,但杨晓峰并不认为自己会比“前辈”们做得差。在他简陋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农化技术指导类的书籍,一本连接网络的11寸笔记本电脑是他的得力助手。“刚开始确实不懂,附近的乡亲们懂得都比我多,但现在我可以教他们怎么施肥用药了。”4月11日,忙碌的杨晓峰并不在意向记者提及自己当初的窘态,通过几个月的“恶补”,他现在信心满满。面对不时前来购肥买药的农民,他都要详细盘问和叮嘱一番要点,举手投足之间,俨然行家里手。“现在卖的就是技术和服务,做的是回头客。”看着生意有了起色,杨晓峰逐渐悟出其中门道,他还添置了一辆配送车,免费为附近村民送货。与农资打交道10多年的杜步镇零售商陈平也深谙此道。对于缺乏经验的农民,在推荐用药之余,他甚至还会跟踪服务。用他的话讲,“小心驶得万年船”。在记者所调查的零售商中,不管是“新手”还是“前辈”,“做好农化服务”的经营之道已是业内普遍共识。“基层农资经销商和零售商已成为农技推广的主力军,对许多新产品、新技术的普及功不可没。”该县阳城镇经销商朱立明一语概括了当前农资经销界的现状。而官方调查结论也证实了这种观点。2008年,农业部公布了对20个省市的352名农药管理、经营人员以及151名农药购买人员进行的农药专项问卷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当前农药市场中的经营网点已经成为农药推广的主渠道,在《农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7条销售农药主渠道中,绝大多数是个体农药经销点,并且“实实在在地承担着应当由技术部门所承担的技术推广职能。”零售商半路出家素质偏低然而,屡屡曝出的药害、售假、农残超标等农资纠纷案件,反映出来的却是当前基层农药经营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的尴尬事实。“这与准入门槛低有很大关系。”黄基田对阳山的情况心知肚明。近几年来,农资经营者只要交200元,由县供销社开具一纸委托书,便可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农业部门并没有严格审核经营者的资质或进行相关的培训。”杨晓峰也证实,去年12月到供销社交钱领委托书时,有关负责人称没有时间搞培训了,要杨利用闲暇时间自学相关农化知识。不少经销商透露,2004年以前,县农业部门曾集中组织农资经营者进行过相关业务培训,同时还收取600元培训费,学员需通过相关知识技能考核方能领取“上岗证”,持证上岗。但近几年,这样的培训已经取消,入行的代价仅是200元委托费。“关键是没有经费。”阳山县供销社办公室辛继华股长说,自2001年供销社全面改革后,供销社变成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整个县供销社只有7人,由于人手和经费都不够,对于培训经销商这样的活动搞得越来越少。在记者所了解的27家乡镇农资店中,大约一半左右的经营年限在7-8年以上,这意味着也有一半左右的经营者没有获得“上岗证”而直接入行。一些资深经销商介绍,阳山县其他乡镇也基本如此。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广东省乃至全国不少地区都非常普遍。这也决定了当前农资经营人员素质普遍良莠不齐。“很多经营者特别是零售商一旦出了问题就千方百计推卸责任。”黄基田指出,由于门槛较低,一些经营者对农化知识的了解甚至还不如一般农民,出现瞎配药、瞎开方的现象也不足为奇。以农药为例,屡屡曝出的药害纠纷便是明证。今年1月初,徐闻下桥镇椒农陈光海便因该镇农药店老板谢妃四的不当配药而致百亩椒园绝收,损失近40万,事发后谢却不认账。对此,广东海洋大学农学院副教授冯荣杨毫不客气地指出,该经销商为了追求一时蝇头小利,不顾具体情况给农民开“大处方”,以致造成药害,酿成无法收拾的后果。记者调查也发现,即便是当前入行较早的经营者,大部分也“脱胎”于原来的供销社系统,他们多为初中文化水平,且未接受过专业的农技学习。凭借着农资市场发展赋予的机遇,先前的“小卒”纷纷在各自区域内树立起江湖地位甚至发展成名震一方的大老板,成为农资经销界的中坚力量。业内人士指出,经营者缺乏系统的农技知识培训,是整个行业从业者素质较低的主因。虽然当前大部分企业或多或少都会在销售区域开展相关的培训,但多为本企业产品的推销会,在当前农资流通渠道还是以经销商代理为主的背景下,即便组织这样的培训,广大直接面向农民的零售商参加的机会也不多。“零售商的提升渠道和空间都很有限。”黄基田对此非常担忧。农技部门“缺位、缺人、缺钱”本应当由农技部门承担的技术推广职能被素质普遍偏低的个体经营者所替代,这不得不说是尴尬的现状。事实上,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曾基本建立起机构完整、覆盖乡村的农技推广体系。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和基层供销社一样,农技部门也由于体制原因逐渐被“边缘化”,部分农技人员被迫离岗、弃岗另谋它业,农技推广“网破、线断、人散”已成为无奈的事实。阳山县农技推广站分站长魏杰(化名)向记者抱怨,虽然阳山每个乡镇都设有农技站,但实际上只配备一名农技员,他们却要承担着宣传和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推广种植技术、指导安全用药以及测土配方施肥等多项职责。“每年上级下拨用于农技推广的经费本来就很少,而摊到各个乡镇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农技推广根本无法有效开展。”“这并不是一项轻松的差事。”魏杰毫不讳言,基层农技推广是“有责任、缺经费,工作落实难度大,自身待遇低下。”而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个体经营者当仁不让地成为基层农资流通领域的主力军,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技推广的重任自然就落到个体经营者肩上。但是,政府放开了农资经营却没有提高其准入门槛,甚至门槛也“被”相应地降低,虽然放开经营活跃了农资流通市场,但监管的缺失却造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下降。不少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当前农资流通领域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农药管理大变局系列报道之二:为享政策优惠农资店披马甲变合作社N高要供销社以“品牌入股”或“领办成立合作社时做了大量工作”为由,每年参与分红时间:2010年04月20日来源:南方农村报□南农记者章四平“最近工商所不允许我们合作社把农资拉到乡下卖,生意很惨淡,你们的分红能不能减少点?”4月15日,在高要市新桥供销社办公室,某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黄有为(化名)与供销社负责人商讨。4月14-15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高要市多个乡镇调查发现,趁着国家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之机,不少农资零售店为了获得政策优惠,摇身一变成了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而当地供销社则以“品牌入股”或“领办成立合作社时做了大量工作”为由,每年参与合作社分红。为卖农资成立合作社“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办合作社,直接注册个体经营了。”黄有为抱怨道,本以为成立合作社可以把生意做得更好,谁知随着市场竞争不断激烈,当零售商纷纷把产品拉到农户田头销售时,他却被当地工商局告知,合作社只能服务本社社员,不能把农资产品卖给社员以外的农户。黄有为的农资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黄有为本是高要白诸镇农民,6年前开始涉足肥料经营。尝到卖肥甜头后,他想开家零售店把生意做大,并打算和农药一起做。2008年5月,他来到当地工商所申请登记农资零售店,工商所工作人员说:“注册成立农资零售店,要么须拥有3万元注册资金,要么找个肥料厂家出具产品销售委托书,不过两者都只能卖肥料,不许卖农药。”3万元,对他来说不是小数目,一下子难以拿出。他找了几家肥料厂,但这些厂家开出的条件是必须销售厂家肥料1500吨以上,才给开委托书。“这个销量对我来说想都不敢想,卖了好几年肥料,每年也就销售10-20吨。”黄有为说。就在犯难的时候,镇供销社负责人点拨了他:“现在国家鼓励发展合作社,对合作社有许多扶持政策,你成立家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不仅可以卖肥料,还可以卖农药,而且成立合作社很容易,找5个以上的农民就可以,股金多少没有要求。”听这一说,黄有为喜出望外。就这样,某合作社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注册成立了,随后他又成立了某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白诸分社。“不仅我们这样,其他镇也有人想卖农资就成立合作社。”黄有为说。高要市金渡镇一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梁某直言不讳:“本来我想成立农资零售店,后来听说成立合作社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最后我就找几个农户成立了家合作社。”高要新桥镇供销社联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高要,每个乡镇基本都有一家这样的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他们或者是零售店老板或者是想经营农资的生意人成立的。空壳合作社有名无实农资合作社虽然成立了不少,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合作社社员并不多。黄有为的合作社至今成立已两年,但社员证只发出20来张,高要市金渡镇一农资合作社也已成立两年多,目前只有50多名社员,这些社员大都是合作社几个股东的亲戚或朋友。“现在最苦恼的是没人愿意加入。”黄有为无奈地说,从供销社拿了许多社员证书回来,送到农户手中,但他们都不愿意接受。记者在采访时,多个农资合作社负责人都向记者反映类似的情况。国家鼓励成立农资合作社,目的在于实现农资的集中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和经营成本,确保农民利益;同时合作社还可以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提高农资商品的使用效率。农资合作社有这么多好处,为什么农户不愿踊跃入社?“合作社大都是零售商成立的,销售的产品并不便宜,虽然说年底能分红,但只有一点点,还不如去别的零售店,或许同样的产品价格更便宜。”高要白土镇农户邱冬英一语中的。记者从多个农资合作社了解到,同样的产品在合作社和普通零售店价格并无差别,但合作社的负责人大都解释说:“合作社实行分红制,每到年底,根据社员在合作社一年购买产品的多少,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或者送些产品。”据黄有为介绍,他的合作社给社员的返利是每包肥料便宜0.5元,购买量大的社员年底再送一包肥料。对此,许多农户认为分红太少,没有吸引力。“成立合作社主要是能获得优惠政策。”高要市白土镇一农资合作社负责人说,他在成立合作社前已经营多年农资,那时每月大约需要纳税200元左右,而成立合作社后不用缴税,“生意还和平常一样做,我的合作社是2007年成立的,现已有100多个社员,但仅靠这些社员买产品根本赚不了多少钱。去年50万营业额中,有一半以上来自非社员。”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农药经营资质很难申请,不少人为了经营农药就找几个农户一起成立合作社,以此规避农药经营的相关规定。供销社品牌入股参与分红“供销社主动鼓励我们办合作社,他们也有好处。”黄有为说。他的合作社和供销社签订的协议显示:“乙方(农资合作社)同意甲方(供销社)
本文标题:农药管理大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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