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张掖市交通局行政执法依据
—1—张掖市交通局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一)法定行政机关张掖市交通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交通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事业,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水路运输事业。”4、《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行使道路运输的管理职能,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5、《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交通管理工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设置的水路交通管理机构(水运管理、航道管理、港航监督、船舶检验)依其职责负责实施本条例。”6、《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交通事业。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路段的路政管理工作。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专用单位负责。”7、《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各市、州(地区)、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轮运输车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拖拉机养路费的征收稽查工作。”8、《国防交通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应当重视国防交通建设,为国防交通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交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国防交通工作。”(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张掖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3—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路运输管理业务的实际情况,设置航运管理机构。”4、《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行使道路运输的管理职能,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5、《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交通管理工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设置的水路交通管理机构(水运管理、航道管理、港航监督、船舶检验)依其职责负责实施本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交通事业。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路段的路政管理工作。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专用单位负责。”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配置(一)张掖市交通局张掖市交通局是张掖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4—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交通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订全市交通行业公路、水路运输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3、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交通企业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行业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交通战备建设与管理工作。4、组织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等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交通扶贫;负责县乡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实施。5、负责全市公路、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定额、造价、招投标和质量检查监督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交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资信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地方承建的公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的行业管理。6、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城市公交运输和出租车运输管理,对市内道路运输运力与运量实施宏观调控;制订下达运力投放、营运线路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水运、搬运装卸、车辆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配件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汽车驾驶学—5—校和驾驶员、乘务员、站务人员的行业管理;调控重点物资运输、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7、负责全市农三轮和拖拉机养路费的稽征、上缴、监督和管理,统一管理票据,并按照省厅下达的收支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审定局属事业费预决算及各项财务计划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行业国有资产重组和路产路权经营管理工作。8、指导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主持有关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运政、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9、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10、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系统党建、宣传、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11、负责局机关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摘自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市委办编发〔2003〕34号)(二)张掖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张掖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归口市交通局—6—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对全市交通运输进行行业管理,指导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协调不同所有制运输企业之间的关系,发展合理运输,加强宏观调控;审批跨县、审报跨市、跨省客运业户的营运线路;归口管理全市运输行业统计工作。2、培育道路运输市场,加快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站场建设,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3、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水运、危险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出租车的行业管理。负责全行业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检测和司乘人员的培训工作。4、负责全市运管费、客运附加费的征稽与管理;负责各县(区)运管事业经费预决算的审定和财务监督。5、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运政执法队伍建设。6、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道路运输行业发生的纠纷和安全事故。7、负责对全市客货营运车辆无证经营和非法营运的稽查;负责对全市维修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资格及二级维护的稽查。8、负责全市出租车公司和出租汽车的宏观管理、办证,查—7—处出租车违章违规行为。9、负责全市营运和非营运客货汽车的购置、办证、更新和报废工作。(摘自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张掖市公路运输管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张机编〔2003〕22号)三、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张掖市交通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法律(1件)序号名称发布机关实施时间共管部门配合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01.01公路分局行政法规(5件)序号名称发布机关实施时间共管部门配合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07.0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03.15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2005.01.19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2001.04.215国防交通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1998.09.28地方性法规(4件)—8—序号名称发布机关实施时间共管部门配合部门1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997.01.20公路分局2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997.05.28征稽处3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04.06.044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997.12.03部门规章(41件)序号名称发布机关实施时间共管部门配合部门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06.01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08.013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交通部1998.09.014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1990.10.015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1995.07.016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04.01公路分局7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2005.01.01公路分局8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1996.10.01公路分局9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04.01公路分局10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1998.04.012002.08.20修订11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2.07.011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04.01—9—13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1996.10.0114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1998.04.0115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1990.10.011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1996.12.1817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2.07.0118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规定交通部1991.10.0119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部1990.01.0120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交通部1996.01.262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08.012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08.012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08.0124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交通部1987.03.0125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交通部2001.11.2026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交通部1996.03.0127道路零担运输管理办法交通部1997.07.0128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2005.03.232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水路旅客运输规则交通部1980.11.0130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1996.10.0131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交通部1988.08.0132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1995.05.09—10—33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交通部1997.10.013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00.01.1435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交通部、国家计委1998.04.0136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国家技术监督局2001.10.013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国家质检局国标管理委员会2005.01.0138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1995.02.2439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2003.04.0140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交通部2000.04.0141关于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规范收费罚款等有关规定交通部2003.06.23地方政府规章(1件)序号名称发布机关实施时间共管部门配合部门1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1998.01.08征稽处四、行政执法依据具体分类(一)行政许可(共5项)1、县乡公路路产路权的占用、利用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11—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2、市内跨县(区)客运经营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
本文标题:张掖市交通局行政执法依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537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