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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永政办发〔2012〕74号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永善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2—永善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防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5月8日至8月8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切实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的治理,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从严查处,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力争年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永善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3—组长:白孝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副组长:罗正军县公安局溪洛渡右岸分局局长杨道华县安监局局长刘和朝县交运局局长成员:代世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夏仁江县农业局副局长肖玖毅县教育局副局长邓辉县工商局局长蒲伟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局局长许晓东县运管所所长陈涛县公路管理段段长郑程荣县运输公司经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代世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方彬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三、时间安排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分为3个阶段:5月8日—5月2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29日—7月28日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9日—8月8日为总结提高阶段。四、工作重点(一)对农村地区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农业局和各乡镇配合,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安监站要组成工作组,集中时间、警力,充分发动各村兼职—4—道路交通协管员力量,深入村组,对农村地区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逐人逐车清理排查,完善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清理排查中,对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车辆,要及时督促完善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属报废、拼(组)装、挪用号牌、假牌假证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强制解体报废或收缴;属无证驾驶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办理完善培训办证手续;属被盗抢、涉嫌“两抢”等违法犯罪的车辆及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二)对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运局、农业局配合,全面加大对路面的管控力度,要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和检测、监控设备投入到路面管控上,真正提高对道路的管控率和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服务站的职能作用,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管控。对主干道路、乡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重点路段、区域和时段,要开展区域性的联勤联动,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切实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依法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其它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危化品运输车超载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行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三)对客运企业及车辆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由县交运局牵头,县安监局、公安局和运输公司配合,深入客运企业、客运—5—站点,全面排查客运车辆安全检验,出站客运车辆查验,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和动态管控,车辆、驾驶员“户籍化”管理等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进行停业整顿或依法取消营运资格。(四)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整治。由县交运局牵头,县安监局、公安局和各乡镇配合,严格按照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全县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危险点段,要建立健全台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一时难以整治的,要设置临时应急防护设施,并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时限,落实整治责任,限期进行整治。对已严重危及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驶入,对不符合客运车辆通行的路段,要及时调整或取消客运班次,并设置禁止客运车辆通行标志,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强化源头管理,对因整治不力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道路经营、养护单位的责任。(五)全面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整顿。县教育部门要对各学校校车及教职工的车辆进行全面的清理,健全管理台帐,着力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县交运、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对校园周边道路进行认真排查,设置完善标志标牌,坚决取缔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堆物作业行为。县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要安排警力执勤,对—6—校园周边道路进行管控,维护好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作中,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好道路交通管理的监管责任。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并以此为载体不断创新交通安全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遵章守纪”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和执法环境,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加强督促检查。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能,完善相关台帐资料,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深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问责和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四)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健全完善工作痕迹资料档案,并于每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县公安交警大队),联系人:顾文庆,联系电话:4129333。—8—主题词:交通安全隐患△方案通知抄送: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办公室,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共印30份)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5月11日印发校对:冯琪
本文标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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