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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第一节土地利用概述第二节土地的需求与供给第三节土地类型与土地利用分区第四节优势区规划第五节土地保护第一节土地利用概述一、土地利用的概念土地利用是指人类通过一定的行为,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利用土地的特征,来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土地利用可以是一项生产性活动,如种植作物、栽培树木、养殖牲畜,也可以是一项非生产性活动,如建筑住宅、修建公园等。二、土地的平面利用与立体利用简单来说,土地是指地球的表面,作为一个平面的概念去理解。农业用地,尤其是种植业用地,一般也是平面利用,农业用地向地下和空中利用的幅度都是很有限的。然而,土地又是立体的,下至地壳,上至大气层,都可以作为土地的范畴。城市土地日益趋向立体利用方向发展。在现代城市中,地下停车场、地下管线网、地下商场、隧道、地下铁路比比皆是。有些城市地下作三四层空间使用。城镇的高空利用也越来越多,现代城市中高楼大厦、摩天大楼、高架铁路与公路、人行天桥、高空管线也到处可见。三、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是人类利用自然资源能力和利用土地状况的一种反映。它可以从如下多种指标加以反映:1.土地利用率%土地总面积已利用土地面积1002.垦殖指数,又称土地垦殖率%土地总面积耕地面积土地垦殖率1003.水面利用率100水面总面积已利用水面面积水面利用率4.耕地复种指数,又称耕地利用率指每年实际播种使用的面积与已开发为耕地面积总量的白分比5.草原载畜量)草原面积(放养各类牲畜头数草原载畜量2km6.建筑密度指在一定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7.容积率指一定地块范围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整个地块(或建筑用地)面积之比8.土地利用集约度指单位土地面积上投放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的数量,是反映土地利用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第二节土地的需求与供给一、人地关系的集中反映粮食是人与土地相互作用的中间产物,是人地相互作用最原始又是最强烈的中间连结点。粮食产量的空间分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人地关系的空间结构。而粮食的生产和粮食产量又与土地的供需矛盾密切相关。二、土地供需矛盾的焦点——耕地与建设用地的比例(一)土地的需求土地的需求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而利用土地进行各种生产和消费活动的基本需要。随着人类的繁衍昌盛,人类活动内容的增多和活动范围的矿大,人类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广,乃至是无限的,为了保障有限的土地能满足人类对土地无限需求的要求,有必要对某一城市或某一,区域的总用地需求量和各业用地需求量进行预测和控制。土地需求量预测的项目通常包括两大类:一是农业生产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预测,前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产养殖业用地需求量预测,后者包括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谷场、机车场等用地预测;二是非农业建设用地预测,包括城镇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工程用地、特殊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预测土地需求量预测必须以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影响土地利用的各种因素为依据,预测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1.平均增长法:以预测对象的历史数值为依据,按其年平均增长率或增长量的发展趋势,推算预测对象的未来数值。2.回归分析法:以相关原理为基础,寻求预测对象与各种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建立线性或非线性回归方程,再根据方程推算预测对象的未来数值。3.用地定额指标法:根据人口用地定额或生产规模用地定额,按人口发展和生产发展规模推算规划期用地需求量。(二)土地的供给土地的供给是在一定技术经济环境条件下,对人类有用的各种土地资源的数量,包括已利用和未利用的后备储量总和,包括无弹性的自然供给和有弹性的经济供给。土地供给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以土地资源的基本特点为依据。特点就是资源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它适宜利用方向。2.根据区位条件,因地制宜,各个地方区位特点不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一样,要根据具体的区位条件,因地制宜安排各类用地。3.注意与环境的协调发展。4.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与人类对土地需求的无限增加性,决定了土地供应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这个矛盾最集中反映在农业用地与非农建设用地或简称为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之间的数量比例结构上,而农业用地主要是耕地,所以土地供应与需求矛盾的解决,实际上就是要协调好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供应之间的关系。(三)土地供需矛盾的焦点第三节土地类型与土地利用分区一、土地类型(一)按地貌特征分类根据地貌、地形特性不同,常将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等类型。(二)从农业开发利用的资源角度分类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曾从资源利用的角度,将中国土地分为九大类,它们分别为:①耕地;②园地;③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④草地、草山草坡;⑤宜农荒地、宜林荒山荒地;⑤沼泽、沙漠化土地、沙质荒漠、戈壁;⑦寒漠、石骨裸露山地、永久积雪冰川;⑧沿海滩涂、内陆水域;⑨城中、工矿、交通用地。适宜性分类,又叫适宜性评价,以联合国粮食组织的工作最具代表性,他们的评价系统在国际上颇有影响,一些国家直接使用,但许多国家是参照它的分类原则和结构,结合本国实际,发展成自己的分类系统。适宜性,表示土地对拟议中的土地利用是适宜或不适宜。适宜性可分适宜和不适宜两大类,适宜又可分高度适宜、中区适宜、临界适宜等次一类型,它们反映土地对拟议中的土地利用的适宜程度,临界适宜类土地,表示土地对拟定用途的持续利用有严重的限制,欲对之有效利用,必须采取重大的改造措施。不适宜也可分为当前不适宜和永久不适宜两大类。前者表示土地利用中的限制影响终究是能克服的,只是在目前的技术水平及成本核算的条件下,不可能消除或抑制某些限制因素的影响。后者意味着土地利用的限制性十分严酷,即使在可预见的将来,也难于有效地使用。(三)土地适宜性分类(四)土地利用状况分类土地利用状况分类,主要是依据上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点等因素进行土地分类。中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将土地分为8个一级类型、46个二级类型。其中的8个一级类型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林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1.0m,北方宽>2.0m的沟、渠、路、田埂,但不包括地面坡度>6°的梯田坎。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果树苗圃等用地。1.耕地2.园地3.林地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生长草木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后又改为居民点与独立工矿用地)。指城市、建制镇、村庄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和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用地,包括护路林。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及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三年以上的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岩石砾地、梯田坎等难利用的土地。5.城镇村庄工矿用地6.交通用地矿用地4.牧草地7.水域8.未利用土地我国城市用地分类也与全国性的土地利用分类有所不同。根据建设部1990年颁布的标准,城市用地分为10大类,46中类,73小类,该10大类是:1.居住用地2.公共设施用地3.工业用地4.仓储用地5.对外交通用地6.道路广场用地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8.绿地9.特殊用地10.水域和其它用地二、土地利用分区(一)土地利用分区的概念土地利用分区,又可称为土地用途分区,是指以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的适宜性为基础,结合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按土地利用方向的不同,将规划地区划分出不同的用地区域。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布局有许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是在某一区域内,对工业、农业、城镇、交通运输线路等各种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利用方式在空间上进行安排;都是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并确定土地的不同功能和区域分工。所不同的是,土地利用分区主要任务是划分各种用地区,规定各种用地区土地的基本用途或主导功能,土地利用原则和管理措施,而土地利用布局主要任务是确定各类用地的比例、规模、空间位置和界限。它们紧密相关,互为依据,互相联系。(二)土地利用分区的意义1.通过土地分区,能更好地体现土地利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2.通过土地分,能够从空间布局上落实用地指标,协调产业间用地的矛盾,为各个产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用地条件。3.土地分区是土地用途管制的直接依据。4.用地分区是用地规划与用地管理联系的重要环节。(三)土地分区类型土地分区类型,应根据区域范围的大小、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并考虑不同地区的情况而定,同时宜尽可能与土地利用现在分类相衔接。据此,有的人建议将土地分成9种用途区,即:农业用地区、种植园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其它用途区。用地分区类型另一种典型是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的分类,全国各城市普遍把城市土地分为三类用地,即住宅用地类型、商业用地类型和工业用地类型。(四)土地分区体系土地分区可以按纵向(层次)和横向(类别)两种系统进行,因而构成一个土地分区系统。按纵向的系统,可以在省一级、地市一级、县一级和乡镇一级层面上分区,构成一个纵向的分区系统;按横向的系统,可以按大类、中类、小类逐类细分,如分为农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等,在农业用地区中划分为粮食生产用地区、经济作物用地区、渔业用地区等,在渔业用地区中再细分为人工水域(鱼塘)和自然水域(山塘、湖泊等)渔业用地等,构成一个横向的分区系统。在土地分区体系中,各级、各类分区的依据、标准、原则和结果都不会也不应该是完全一样的。从中国的土地利用实际出发,土地分区时应充分注意如下几点:1.耕地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尽可能都划入农业用地区,即:除已批准的城镇、村镇和工矿区规划近期建设区范围内的耕地及已列入生态治理计划实施项目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应划入农业用地区。2.规划开垦的宜农后备土地和沟渠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道路等设施用地以及农田之间的其它类型的零星用地,宜一并划入农业用地区。3.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应遵循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区位保护配套统一的原则,尤其应注意交通沿线的耕地、城镇规划近期建设区范围以外的耕地、村镇周围的耕地、生产条件好且集中连片的耕地的保护。4.村镇建设用地区应按照用地逐步集中,将过于分散的零星居民点逐步合并的要求,适当缩并。5.合理确定各类用途区的最小分区面积、,就县级土地分类区而论,比较适宜的各类土地用途分区最小面积是:农业用地区、各类建设用地区、景观保护区为5万平方米左右;种植园用地区、林业用地区为10万平方米左右;牧业用地区为25万平方米左右。(五)土地分区的依据土地分区的主要依据是: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2土地利用现状;3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结果;4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域布局规划;5土地需求量预测结果;6各类用地调整指标;7部门川地布局规划;8与土地利用有关的法律法规。第四节优势区规划优势区这一概念是联邦德国区域规划中作为生态平衡的一种规划手段而提出来的,对于我们的区域规划也有一定的参考和使用价值。联邦德国提出优势区是作为对点-轴系统空间的一种补充,是指占有“大空间”的空间结构上的面元素。他们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这一概念,最主要是受生态目标的影响,即在人口密集区和在点-轴系统中,应当优先安排一些具有单一职能或多种职能的农村地区或具有自然保护功能的大空间,从土地保养的角度来看,优势区就意味着让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达成有机的平衡。这一构想生根于自然哲学的思想财富,是“自然保护区”的延伸。在联邦德国区域规划中安排了优势区有五种职能:①农业和林业生产;②闲暇和休养;③长期保障川水供应;④特殊的生态平衡功能;⑤原料和矿产的采集。这种规划是对优势区整体而言的,并非要求每一个优势区都同时具备这五种功能。一、概念及其职能二、规划中需要保护的景观和项目
本文标题:区域土地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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