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杨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各阶层分析
1杨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各阶层分析——探寻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社会的阶层基础摘要:当前农村社会被分化成精英阶层、富人阶层、中上阶层、中农阶层、中下阶层、贫弱阶层和灰色势力等7个不同的阶层,它们有着各异的构成、职业分割、利益取向、关系重心、价值观念和政治态度,对农村政治社会的影响差异也很大。说明农民不再是铁板一块,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也不再是所有均分土地、居住在农村的“农民”。通过对不同阶层的秉性、功能和利益关系的分析,本文认为中农阶层是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是坚强的依靠力量;中下阶层是中农阶层的盟友,是可以团结的对象;贫弱阶层是救济、扶助的对象;切忌将中上阶层对土地私有化的想象变为土地制度变革的方向;应该警惕富人阶层渗透进党和国家政权内部,慎言“富人治村”;谨防政治精英与富人阶层、灰色势力同流合污,结成利益联盟;要求严厉打击灰色势力对农民的侵害和对政权合法性的侵蚀。并主张,在农村社会高度分化的今天,只有认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以团结真正的朋友,攻击真正的敌人,巩固党和国家政权。关键词:农村;社会阶层;中农阶层;社会资源;政权基础一、问题的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之一是农民由原来清一色的从事农业劳动、收入水平相对平均的群体,分化成为经营多种职业、收入差距不断加剧的不同阶层。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是指固守在土地上的农民大量转移到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从而改变自己的社会身份,成为其他身份主体的过程。[①]这个过程从分田到户之后就开始出现,但前十年分化并不明显,直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各阶层才开始明朗化、清晰化,也就从这一时期起,学术界对农民分化问题的大量研究成果也次第出现。一般认为,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不是社会封闭机制限制社会流动的结果,而是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变迁带来的社会流动机会的增加,促成了我国农民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相对均等化向阶层分化的转变。具体而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是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重要前期,它促成了农民在农业部门内的最初分化,之后出台的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系列政策,使农民的职业分化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而城乡户籍制度的松动,则使农民的身份转变有了可能,另外,对外经济开放加速了我国农民分化的历史进程。[②]近来又有研究表明,土地流转对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重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③]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使农村社会的利益主体和利益来源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明显化,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利益新格局和社会矛盾新体系,从而给社会利益协调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提出了新的课题,特别是非农化过程中出现的阶层间的利益矛盾,如若处理不当,就有可能演变为社会冲突,危及社会和谐发展。[④]因此,之所以要研究农村社会分层,就是要通过客观描述农村现实生活中农民之间因拥有各种资源的不同而形成的实际差别,揭示资源配置、地位获得的社会机制,分析农民之间差异的社会影响、社会意义以及社会对这种差别应有的价值判断,并为应对这种差别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而制定适当的社会政策提供理论依据。[⑤]如此一来,为了更好地研究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明确研究的问题意识,面对一个分化的农村社会在逻辑上就应该追问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分化后的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实际状况、特性是什么,它们有什么样的政治态度、价值观念,各阶层相互之间关系的性质如何,以及它们作为分化主体的实践对农村社会将产生什么样的政治社会效应?第二,为什么当前农村社会出现阶层的高度分化,农村人财物不断地大量流入城市,而农村却并未出现人们所预想的社会动荡与道德混乱。除了基层党和政府有所作为外,农村内部是否有分化出来的接应力量,有稳定的中坚力量存在?2第三,如果说在农村改革之初、农村社会分化较小的情况下,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础是均分土地、普遍受惠的所有农民的话,那么在农村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利益高度不一致、人员高度流动的今天,农村中的哪个(些)阶层会是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础和坚定的支持力量?第四,按照一般逻辑,一个社会既然有分化的机制,就必然会有其整合的机制,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在其阶级、阶层高度分化的情况下,中间阶层(中产阶级)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它的“中间价值”——预留社会政策调整空间,以缓解上、下两层的矛盾冲突,起到了社会整合的效用。[⑥]那么,在我国农村,有没有一个主导的阶层会作为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之后的整合力量而存在?然而通观既有研究,它们较少涉及上述根本问题,于是不可避免的会有如下缺陷,一是对农村社会各阶层间的关系及其对农村政治社会的影响泛泛而论,多未论及到实质;二是,将农村社会各阶层当作均质主体来论述,平均着墨,不愿意看到农村社会分化后的主导阶层及其主导作用;三是,问题意识多来源于西方社会阶层理论,而没有从我国农村的实际问题出发,更没有站在党和国家政权基础的高度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四是,意识不到阶层(阶级)分化理论的逻辑起点是源于西方社会的历史经验,而我国农村社会的分化自有其内在的逻辑,因为自然村落社区内的农民不仅生活在一个“人地”持续紧张的关系中,也不仅生活在一个阶级剥削的关系中,还生活在一个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熟人社会中,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只是冷冰冰的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关系,还是血缘亲情、人情面子的文化网络,[⑦]等等。因此,既有研究虽然在农村社会分层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做出了很多成就,但总体研究水平并不尽人意,且有生搬硬套西方理论、简化切割中国经验的嫌疑,中国本身的问题意识不明确,研究成果难能服务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本土社科理论的建构。鉴于此,本文抛砖引玉,从上述问题意识出发来探讨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问题,寻找农村社会的主导阶层,探索农村阶层分化后党和国家政权的基础和基本支持力量。本文将从社会资源、尤其是土地占有与耕种的角度将农村社会划分为精英阶层、富人阶层、中上阶层、中农阶层(中等阶层)、中下阶层、贫弱阶层、灰色势力等7个阶层,并在分析各阶层特性、相互关系的基础上,论证“中农阶层”作为当前农村社会的主导阶层,在分化的各阶层中发挥着润滑和整合的功能,是农村政治社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稳定器,同时也是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础。二、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以土地耕种为线索的考察西方关于社会分层的研究迄今为止建构了三大理论传统,即马克思的阶级理论、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与布迪厄的消费分层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划分为阶级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决定的,而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地位差别,构成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事实,对这种事实的把握和认识是社会学认识和理解社会结构及其运动规模的重要路径之一。[⑧]韦伯及其尊崇者的多元分层理论将财富、权力和声望作为三位一体的标准将人们分成不同的层级,在研究中则主要以“职业”为操作手段。布迪厄在上述二者对立的基础上另辟蹊径,认为将人们划归为不同的阶层不在于其占有财富的多寡,更重要的是他们消费了什么,消费了哪个阶层的物品。[⑨]具体到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析,抽取职业为标准的多元分析理论运用得较为广泛。影响较大的有,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陆学艺、张厚义依照职业、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和对所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力,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农村管理者阶层等8个阶层,这一划分由于比较切合当时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多数的认可。[⑩]进入九十年代,陆学艺又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变化修正和调整了对农村社会阶层的划分,将农村划分为10个阶层:农村干部、集体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智力型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农业劳动者、雇工、外聘工人、无职业者等。[11]另有,林后春依照农民从事不同职业及其特点将农民划分为17个阶层,分别是单纯农业劳动者阶层、以兼业为辅的Ⅰ兼业农阶层、以兼业为主的Ⅱ兼业农阶层、不稳定兼业农阶层、农村工人阶层、城市农民工阶层、农民企业家阶层、农村文化阶层、农村技术阶层、农村乡务管理者3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包括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宗教职业者阶层、游民阶层、反社会阶层、准社会阶层等。[12]相对于多元理论分析路径,以阶级理论分析农村社会阶层的研究较少,这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意识形态的缘故。陆益龙依然主张,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构成,阶级阶层分析法为人们认识和理解社会提供了一种极为实用的工具,即便当今时代阶级斗争不显得那么重要,但对阶级阶层结构的把握依然是认识社会现实的重要切入点。他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分析法,研究认为新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在60年的变迁过程中,阶级阶层结构经历了从制度变迁型的平等化结构到政治运动型的平均主义化结构,再到市场转型的多云分化结构的转变,并发现改革开放后尽管农村内部的阶层分化加大,但并不存在矛盾的、对立的阶级阶层关系。[13]随着农村消费结构的变迁与分化,不少研究也开始从农民的消费结构切入对农村社会分层的研究。例如,陈文超研究发现,农村社会中不仅存在消费分层,还存在着一种消费分层机制,即农民的主动消费与被动消费,从而相应产生了在消费社会中处于主动与被动地位的消费阶层现象,他为此将当代中国农民划分为炫耀型消费阶层、攀比型消费阶层、实用型消费阶层、生存性消费阶层、贫困型消费阶层等五大阶层。[14]对上述几大大传统研究径路并非没有批评者。毛丹、任强就曾指出,一方面整个多元分层理论本身就存在理论上的张力,另一方面认为农村还不具备进行职业分层的条件,因为在市场经济、较高的社会流动率和社会流动的自由、社会的工业化程度较高这几个方面农村都是不成熟的。而这些都是职业分层标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以职业作为分层标准忽视了马克思分层理论中的社会分层的积累性的问题。所以他们主张从社会资源的角度研究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更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与包容性。社会资源包括经济资源和象征性资源,它对于农村分层研究而言应该更具有解释力。[15]而从消费角度切入分层的最大困境在于,广大的中西部农村的消费分化现象并未凸显出来,并且强有力的村庄规范抑制了人们的消费膨胀和炫耀性竞争,因而各阶层的消费冲动都被限制在一个中等的水平线上,无法彰显分化效应。[16]本文拟采用社会资源的视角研究农村社会分层。按照毛丹等人的定义,经济资源是指获得经济报酬的能力,象征性资源包括所有潜在的和现有的能够对自己或别人的生存、发展机会产生影响的资源,比如知识、权力、社会关系、身份地位等。经济资源与象征性资源可以相互转换。[17]但是,毛丹等人在阐述社会资源时,并没有把农村最重要资源的“土地”纳入分析的视野,也就是说在研究农村社会分层过程中忽略了土地的影响因素。而事实上,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之后,土地的占有与耕种,无论在质还是量上,都对农民的经济资源与象征性资源产生着重要影响。土地的占有与耕种应该作为农村社会分层的一个基础性标准,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理由:其一,土地占有与耕种的多少与收入多少成正比。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80年代末这段时期,由于分田到户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加上集体时代兴修的水利设施发挥作用以及化肥、农药、良种的普遍使用,农民在这段时期是增产又增收;但从80年代末开始,由于农民负担日益加重,许多地区的农民不堪重负,种地不划算,于是出现大量土地抛荒现象,村社内土地自发流转也在这一时期开始;2004年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不但不再向农民收取任何税费,反而还向农民发放各种补贴和实施各项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的惠农政策,种田逐渐变得有利可图,并且如果耕种一定规模的土地,家庭纯收入还十分可观。据我们在湖北江汉平原、安徽芜湖农村等地调研情况来看,一个家庭耕种8—40亩土地,无需兼业或外出经商务工,年纯收入可大1.2—2万元,如果耕种40—100亩土地,年纯收入可达3—4万元,而耕种超过100亩土地,则很容易亏本。在农村,一笔拥有2万元左右的年收入,可列入中等略偏上水平,家庭生活就会过得悠闲、惬意而没有生存的压力和竞争的压力。[18]因此,如果农民占有与耕种8—100亩土地,其收入
本文标题:杨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各阶层分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6033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