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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二政治生活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民选出人大代表产生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1、人民怎样当家作主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1)全国人大性质:职权:地位及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常设机关:职权(2)地方各级人大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完整体系:性质、地位、职权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1.区分人民代表大会四项职权(1)从职权内容区分职权内容立法权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任免权选举、任命、罢免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拓展深化:1、全国人大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行使的四项职权有“最高”两字,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故其行使的四项职权没有“最高”两字。2、国家立法权归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地方各级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基层政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立法权。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能够制定行政法规,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能等同于法律。注意:四个“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①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废、改的决定,则是立法权。②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③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是决定权。不能简单地根据文字表述中有无“决定”两个字而判断是否在行使决定权。④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批准下年度工作计划是决定权。3、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任期:权利:义务:民主选举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五年代表人民意志行使国家权利;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民意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法律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权利•提案权: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审议权:审查、讨论,发表意见•表决权:表示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权利•质询权:对政府等机关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权利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常用答题语言:(1)人大代表为什么要这样做?①法律地位决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②是行使权力的表现(审议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③是履行义务的需要(遵守法律;协助实施;联系群众;接受监督)。④体现与人民的关系(产生、负责、服务、监督)。地位+权利+义务+与人民的关系(2)人大代表应该怎样做?①积极行使审议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②自觉履行好义务。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③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权利+义务+素质3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关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16年10月12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界立法会新当选议员的宣誓仪式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擅自篡改誓词,宣扬“港独”主张,引发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应该重新安排宣誓的争议,并由此影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就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如下解释: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12分)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根本利益,遏制“港独”;“一国两制”,主权香港法治秩序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尊严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12分)原因:意义: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②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①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根本利益,遏制“港独”②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尊严;③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法治秩序考点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含义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地位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因素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国体决定政体)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优越性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完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2.民主集中制原则【温馨提示】“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国家机构都要接受党的领导。含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主要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重难突破问题1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1)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它们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2)人大产生并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各国家机关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其他国家机关是人大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人大的有关政策和决定。(3)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支持,也是一种制约。这种监督一方面使“一府两院”的工作以人大为依靠,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又把“一府两院”的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权力滥用,保证国家权力合理配置和有效运行。■总结提升1.全面理解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几组关系(1)人民民主专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课堂互动探究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别我国的国体我国的政体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课堂互动探究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别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3.我国的国家制度、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国家制度广义上包括国体和政体,狭义上是指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的总称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本文标题:2019高三一轮复习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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