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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201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12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09〕14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坚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属地负责;部门联手、严格执法;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的原则,确保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二、目标任务午、秋两季禁烧期间,重点在南岗托管区的复兴、新店、双河、南岗、城西桥、岗东、三岗、河西等8村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等现象,力争实现全面禁烧,确保合肥市机场飞行安全和公路、铁路交通安全,为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三、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夏向东任组长,农村工作局局长曹效记、环保分局局长董剑波任副组长,财政局、农村工作局、高新公安分局、环保分局、执法分局、城西桥派出所等为成员单位的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农村工作局等相关部门需成立相应组织,强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建立领导组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二)制订禁烧网格以高新区禁烧工作领导组为单位,农村管理中心、8个村为基础,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的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高新区中心、村、组三级管理体系,树立全区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三)明确管理责任一级网格。农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高新区秸杆禁烧工作和网格化监管的各项任务:负责本区域秸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组织环保人员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秸秆禁烧行为的处罚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二级网格。村书记、村主任为本网格秸秆禁烧的主要责任人。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将本村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确保本地油菜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油菜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压缩油菜种植面积等种植结构调整、种植茬口调节、秸秆田头窖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指定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三级网格。由村民组长和2-3名村民代表负责本网格秸秆禁烧工作的登记造册、包干到户,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实行人盯式死看硬守,24小时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负责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的农户间互助互帮工作;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在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农村工作局、环保分局主要领导分别为组长,建立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2个联合督查组,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高新区秆秸禁烧工作。联合督查组从区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每组由2-3个部门的1-2名成员组成,每组必须有1名为环保执法人员,负责驻点执法,包村督查。禁烧期间各村负责对本区域种植秸秆面积进行逐组、逐户、逐田登记造册,村两委干部明确分工,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力争禁烧期间,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发生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安全事故。四、组织保障(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负责印制《关于禁烧秸秆的一封信》(以下简称《一封信》),把《一封信》发放到禁烧区每家每户,并组织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负责组织各村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组织安排村干部主动上门宣传发动,让每一户都作出禁烧承诺;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二)强化督查,加强指导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午、秋季收获期间,在区禁烧工作组的领导下,相关单位抽调专人成立2个联合督查组,分片包干责任到村,定期进行联合执法和巡查。第一组:组长曹效记,副组长刘飞、董坚,成员为汤大华、戚明柱、姚迪、杨世应、张振。负责督查城西桥、双河、南岗、复兴4个行政村。第二组:组长董剑波,副组长叶守静、王强,成员为潘娟、张克华、曹亚敏、王啸。负责督查新店、三岗、河西、岗东4个行政村。各村书记为队长组成巡查小分队,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禁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由驻点环保执法人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坚决控制第一把火,重罚前3例。(三)专项治理,经费保障按照合肥市《关于合肥市油菜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2009〕120号文件规定,将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列入高新区财政预算。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经费,农村工作局负责把各项经费按照网格登记亩数合理分配到户,有力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四)严看死守,取得实效一是各村民委员会要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要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二是要看管好主要路段,所有主要进出路口均要安排专人守侯,所有午、秋季收获区域都要分片确定专人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保证有一名农村工作局负责人联系、一名村干部负责,一名具体监管责任人,原则上安排各村民组长为具体责任人;三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五)应急处置,确保禁烧农村工作局、农管中心、各村按照网格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建立局、中心、村三级联动网络,各村要组织应急分队(大村15人,小村10人),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交通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六)积极探索,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经纪人收购禁烧区油菜等秸秆,经纪人收购禁烧区秸秆按每吨40元给予补贴。鼓励发展油菜(小麦)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七)目标考核,奖惩兑现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村民委员会负总责,农村工作局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村责任主体地位、年度工作目标及奖惩措施。各村对本区域种植秸秆面积要逐组、逐户、逐田登记造册,村两委干部明确分工,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力争禁烧期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2、做好午季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农村工作局和各村民委自5月17日至6月15日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查,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3、奖补与分工责任挂钩。在午季禁烧期间,除给予每个村5000元工作经费外,另拿出2万元作为奖补资金,将根据各村在宣传发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焚烧案件发生次数、是否造成安全事故及社会影响、对焚火户处罚到位力度、秸秆推广应用等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兑现奖补。(八)分步实施,整体推进5月5日至6月30日为午季秸秆禁烧期,分3个阶段进行。1、组织发动阶段(5月5日-5月16日)。农村工作局和各村根据上级会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交通和经费“四落实”。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月17日-6月15日)。各村要根据方案,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坚决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农村工作局等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各村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3、总结考评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单位、村和个人,高新区管委会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原则上参照午季执行,具体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附:合肥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主题词:农业秸秆禁烧△方案通知抄送:合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管委会领导。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0年3月9日印发共印20份附合肥高新区秸杆禁烧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组长:夏向东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曹效记农村工作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董剑波高新区环保分局局长成员单位:高新区农村工作局高新区环保分局高新区执法分局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公安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局。主任:叶守静副主任:董坚成员:戚明柱、潘娟、汤大华、张克华、姚迪
本文标题:合肥高新区201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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