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酒店餐饮 >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鲁经贸流字〔2007〕16号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财办(贸易办),济南市贸易服务局,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的范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者,应在60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同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二、备案登记的原则酒类经营者(含各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备案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由省经贸委统一编码,各市酒类流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三、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省经贸委负责全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市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的备案登记权限范围可由当地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四、办理备案登记程序备案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酒类经营者向酒类管理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由省经贸委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领取《登记表》一式两份。(二)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承诺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报发放《登记表》的酒类流通管理部门。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应及时就材料的真实性与相关部门进行验证和核对,对材料真实、登记信息无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印章后的《登记表》一份发放给酒类经营者,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对材料不真实、登记信息有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酒类经营者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说明不能登记备案的理由、原因。五、备案登记档案管理及信息报送(一)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按《登记表》的编码顺序,分类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实行一表一档。(二)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要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以电子表(Excel)文件格式按《登记表》项目顺序每月进行登记整理,以电子邮件方式实行定期逐级报送。表样可在商务部网站()或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三)县(市、区)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2007年2月1日开始向市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报送登记信息,以后每月5日前向市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报送所辖区域内上月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市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2007年3月1日前报送1-2月份的登记信息,以后每月10日前向省经贸委报送所辖区域内上月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六、备案登记的管理(一)各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要制订本地酒类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要将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予以公示,为经营企业备案登记提供便利条件。(二)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各级流通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向酒类经营者发放标有禁示的标牌。(三)酒类经营者填写的《登记表》任何事项发生变动后,应在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表》变更手续;酒类经营者不得伪造、变更、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出卖《登记表》;违反规定的,由办理备案登记的酒类流通主管部门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出处理。各市首次酒类流通登记备案工作原则上要在2007年4月1日前完成,之后,备案登记转入经常性工作。各地要把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请各市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将制订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实施办法、登记表编码以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及时报省经贸委(流通运行调节处)。省经贸委将于2007年6月底前组织对各地酒类流通登记备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联系电话:0531-86062848(传真)电子邮箱:sdjllt@163.com附件: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二○○七年一月十八日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酒类流通登记表》编码由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排结构如下表:编码序号第1-2位第3-4位第5-6位第7位第8-12位含义省别号市编号县市区编号经营类型号企业流水号具体编码规则:(一)省别号:(第1-2位)山东省-37(二)各市编号:(第3-4位)济南市:370100淄博市:370300枣庄市:370400东营市:370500烟台市:370600潍坊市:370700济宁市:370800泰安市:370900威海市:371000日照市:371100莱芜市:371200临沂市:371300德州市:371400聊城市:371500滨州市:371600菏泽市:371700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编码按照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地进行编码。(三)县(市、区)编号(第5-6位)5-6位编号由各市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负责编排,编定后上报省经贸委备案。(四)经营类型号(第7位)1-批发业(含批零兼营)代码2-零售业代码3-餐饮业代码4-酒吧等娱乐场所5-其他(五)企业流水号(第8-12位)。表示各级流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企业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六)经营者名称:填写从事酒类经营的单位名称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名称。(七)经营类型:按批发(含批零兼营)、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其他填写。(八)主要经营品种:按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进口酒、其他酒等大类填写。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63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