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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酒职院教字〔2009〕53号各处(室)、系(部)、中心(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反映各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运行状态的重要信息,是各高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常态管理、动态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省教育厅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在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专业设置、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特色专业等都将使用状态数据。因此,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对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请各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附件: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主题词:人才培养数据平台管理办法通知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09年9月9日印发-2-附件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及甘肃省有关评估文件精神,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学校层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是促进学校管理方式变革,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要求各高等职业院校将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纳入常规工作予以管理。为做好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数据采集平台的重要性1.数据采集平台是反映学院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数据的管理平台。通过深入分析该平台采集的数据可以发现学院在办学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学院针对性进行整改建设,最终达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2.有利于引导学院各层面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改革,及时更新高职教育观念。3.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管理,引导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提升教学工作水平。4.通过对数据采集平台的分析,有利于学院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二、组织工作学院评建期间,学院评建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院数据采集平-3-台建设工作;评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向省教育厅上报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负责起草数据采集平台分析报告;各部门评建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由于数据采集工作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广、周期长,评建工作结束后,学院设立数据采集平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数据采集平台长期建设工作,数据采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学院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组长:学院教学副院长成员:各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教务处干事担任。各相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数据的采集和输入。学院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部署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负责对相关数据的有效性及原始性等进行审查,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统计结果的研究、分析、上报,负责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三、数据采集分工及职责落实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制,根据数据采集平台表格中数据的特征分别归口到相关部门负责。数据采集实行三级负责制,分别是数据填报人、组织部门、业务归口部门,明确划分数据产生源头(即数据填报人)、组织部门与业务归口部门的三方责任。1.数据采集要求源头输入,保证源头生成,以确保数据采集的原始性、真实性、实时性。数据填报人是数据采集源头,必-4-须明确熟悉数据填报规则和各项注释,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组织部门是数据填报人所在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填报数据进行检查和验证,如发现问题或错误,返回数据填报人修改或修正。并负责对本部门数据进行汇总,提交给相关业务归口部门进行审核(组织部门与业务归口部门相同的部门自行审核),组织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填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督促本部门数据按时完成,及时提交。3.根据学院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业务归口部门要对教学系部等部门提交的数据逐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按时反馈至教学系部或相关部门,数据填报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4.学院各部门将相关业务归口部门审核通过的数据表,按部门为单位以刻录光盘形式将数据按时提交至评建办,由评建办负责对全院数据进行汇总,提请学院评建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时提交至省教育厅。5.数据采集平台对应的表格数据产生的源头(数据填报人)、组织单位和业务归口部门所负责项目划分如附件2所示。如平台版本升级,则根据新平台的数据特征要求给予调整或补充。四、数据采集的组织实施1.培训学院评建办负责组织数据采集培训讲座,讲解填写数据采集平台项目内涵,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业务归口部门对数据采集平台表格中负责的有关项目作出具体指导和解释。2.前期准备各部门在集中填报数据采集平台前,有关职能处室要向相关部门提供数据采集平台基础数据表,主要是组织人事处提供四类-5-教师基本信息(含教工号,姓名,教师类型,是否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见附件3;教务处提供专业信息(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批准设置时间,首次招生时间,是否当年招生),见附件4;课程信息(含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时数、开课部门),见附件5。3.数据采集所有数据表格均由数据产生源头直接填写。(1)其中归口到党办、院办、组织人事处、团委学生处、计划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部、实训中心、图书馆、科研处等部门汇总性的数据表格,由该部门负责此项业务工作人员填写,填报人和部门负责人共同对填写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2)由教学系部组织申报的数据表,发放至产生源头的人员直接填报(涉及到四类教师填报的数据表格,由系(部)下发到教研室组织填报,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汇总、审查工作),教学系部评建联络员负责汇总本系部的数据表格;数据产生源头的人员对填报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组织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数据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3)根据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对教学系部等部门填报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对审核后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组织人事处需对四类教师基本信息如学历、学位等信息逐行逐项审核;教务处需对课程基本信息如课程名称、课时数、使用教材等信息逐行逐项审核。4.数据填报及汇总时间安排(1)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数据采集平台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如2008~2009学年: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6-上报省教育厅时间为每年10月15日(评估当年有特殊要求按省教育厅要求执行)。(2)为确保数据采集实时性,各部门要定期及时更新数据。学院层面数据采集按每学年分两个学期进行集中采集。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为本学期数据集中采集时间,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三周前(这一阶段主要是业务归口部门审核时间)以部门为单位向学院评建办提交数据,部门的日常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安排。(3)各部门数据提交完毕后,由评建办负责对学院层面数据进行整理、汇总,提交评建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评建办负责上报省教育厅。评建办负责起草学院层面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五、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要求1.学院评建期间,填报数据采集平台所有佐证材料按评建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按学院评建工作有关方案纳入评建材料,同时作为组织部门、业务归口部门检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原始依据;评估结束后,根据学院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分类归档。2.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管理主要分为数据采集及运行维护和数据使用两个方面。平台中数据凡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时间段的相关数据。数据使用是指数据采集完毕后,“把有价值的数据转化为知识,将数据转化为有意义的信息并且在需要时加以应用”,以便及时掌握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状态。六、注意事项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数据采集平台,从源头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评建期间,评建工作小组联络员即为数-7-据采集工作联络员,负责与业务归口部门、评建办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作好本单位历年所填报数据表格(含电子版)的备份。2.涉及到校外兼职教师、兼课教师的数据采集,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联络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教研室主任要对所采集数据进行重点审核。3.负责数据填报或汇总的部门与个人要认真研究数据采集平台项目内涵,仔细阅读注释,把握要点,改进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对本部门采集到数据认真分析,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4.评建办要认真统计、分析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及时向评建领导小组提交统计分析报告。5.数据采集与运行维护要体现客观、及时性,各数据产生源头要及时补充数据并更新已发生变化的数据。七、激励措施学院每学年对状态数据采集组织及填报工作进行总结,对认真组织采集数据的单位及准确填报数据表格各项内容的个人给与表彰奖励;对采集数据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填报数据表格内容有误的个人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评选先进组织单位及个人,给予适当奖励。评选条件如下:(1)先进组织单位:认真组织数据采集工作,所报送数据完整准确,按时提交平台数据。及时对未达标的数据有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评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所填报数据的佐证材料符合评建要求。(2)先进个人:数据填写完整、准确,及时上报数据,分析本部门填报数据,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被领导采用,-8-执行效果好,佐证材料完整有序。先进个人在符合条件的人员内按一定比例择优产生。2.经确认组织不力的,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交数据的,单位集体不得参与学院年终各项集体评优评先,其主要负责人要严肃问责,不得参与学院年终各项个人评优评先;经确认数据填报错误的或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交数据的个人不得参与学院年终各项评优评先,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按学院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本人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八、其他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学院评建期间,由学院评建领导小组负责;评建工作结束后,由数据采集平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附件:1.数据采集平台采集工作流程图2.数据采集任务分解3.教师基本信息一览表4.专业设置一览表5.课程基本信息一览表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二日--9--附件1数据采集平台采集工作流程图组织部门与业务归口部门不同前期准备下发数据表评建办汇总源头采集组织部门汇总组织部门审核反馈审核意见业务归口部门审核组织部门提交源头采集组织部门汇总组织部门审核组织部门提交评建办审核评建领导小组审议向省教育厅提交数据任务分解组织部门与业务归口部门相同组织培训--10--附件2数据采集任务分解数据表数据源头(数据填报人)组织部门业务归口部门1.院校基本信息1.1名称党办党办党办1.2联系党办党办党办1.3.1当年招生计划招就处招就处招就处1.3.2当年在校生各系部招就处招就处1.3.2.1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信息各系部招就处招就处2.院校领导2.1基本状况院校领导本人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院校领导本人教务处、学生处教务处、学生处3.基本办学条件3.1占地、建筑面积总务处总务处总务处3.2馆藏图书资料图书馆图书馆图书馆3.3.1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图书馆、各系部图书馆、各系部图书馆、教务处3.3.2机房各系部、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3.4校园网院办(网络中心)院办(网络中心)院办(网络中心)4.实践教学4.1校内实践基地教务处、实训中心教务处、实训中心教务处、实训中心4.2校外实习基地各系部各系部教务处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系部、实训中心各系部、实训中心教务处5.办学经费5.1经费收入财务处财务处财务处5.2经费支出6.师资队伍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校内专任教师本人各系部组织人事处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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