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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制度一览1.《乡镇纪委工作制度》2.《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3.《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4.《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5.《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6.《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7.《乡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8.《乡镇纪委干部行为规范》9.《行政监察助理员工作职责》10.《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职责》11.《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12.《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13.《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2乡(镇)纪委工作制度一、年初拟定年度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及上级纪委。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二、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教育采取上课或布置学习的形式,每次教育前要分析一次党员守纪情况。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的不超过六个月。四、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时,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工作情况,指导做好支部纪检工作。六、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及纪检业务。1.纪检委员每月集体学习一次。2.支部纪检委员每两个月集体学习一次。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为使乡(镇)纪委会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纪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纪委会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一、乡(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3议的内容。二、乡(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办公室应派员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三、乡(镇)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乡(镇)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四、乡(镇)纪委委员提交乡(镇)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须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作好准备。五、乡(镇)纪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月举行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六、乡(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乡(镇)纪委会的决定或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举手表决,意见有分歧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七、乡(镇)纪委会议事,若某议案涉及到纪委某成员或其直系亲属,该委员应主动回避。八、乡(镇)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由纪委办公室传达、催办,并及时向纪委负责人报告执行4情况。九、乡(镇)纪委要经常调查研究,及时交换意见,不定期地向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十、对重大议案的调查研究及解决情况及时向纪委委员反馈和通报。十一、乡(镇)纪委会议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党纪责任。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一、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乡镇党委受理和县纪委交办件),查处各种违纪问题,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二、及时掌握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息,预测排查、分析研究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动态,并上报县纪委。三、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四、制定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五、对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信访网络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5六、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一、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对群众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违纪问题受理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先进行初核后,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并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三、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四、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二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复杂疑难的经批准可延长。五、案件立案后,成立调查组,拟定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六、调查取证应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组织实施。6七、案件查结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调查组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并签字,经过集体讨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八、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顺序装订案卷材料移送审理。九、对于一般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由支部讨论,乡(镇)纪委审核后,报乡(镇)党委批准,请示县纪委同意;给予其他党纪处分的,由支部讨论,报乡(镇)纪委批准,征得县纪委同意。对于一般干部给予降级以下处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监察局批准,给予开除处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县监察局审定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十、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在办案中应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察厅《关于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执行。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二、坚持方针,依纪审理。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的要贯彻于审理工作始终。定性量纪必须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基本法规为依据。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犯错误的同志要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做到恰当处理,既反对惩办主义,又反对姑息迁就。四、实事求是,人人平等。审理工作中要重事实、重证据,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纪人员必须从严查处。五、查审分离,集体审议。一般情况下,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同时担任审理人员。对需要审理的案件应明确承办人员,审理意见需经分管领导和审理人员充分讨论后形成审理报告。六、完善程序,集体决定。凡需经本级党委、政府、纪委决定或批准以及需报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批准的案件,在正式决定或批准前,必须经过审理后形成审理报告。审理报告及下级党组织或单位报来的有关材料按审批权限一并提请本级党委、政府或纪委会议审批。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处分必须由党委、政府或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七、尊重权利,保守秘密。讨论党员干部职工处分的会议必须通知本人参加,允许为其辩护。处分决定和错误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并签字,听取其说明和申辩,对不同意见要复核。检举材料和证人证言不得给犯错误的人看。在结案前,审理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案件有关情况。八、及时归档,落实决定。已审结的案件必须将案件材料按倒装顺序及时装卷归档,做到目录清楚、装订整洁。对处分决定8文件中要求落实的事项,审理人员应督促有关组织及个人做好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一、主持纪委工作,分管行政监察工作,履行党内和行政监督两种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规定。二、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及行政法规。三、负责主持召开乡(镇)纪委全委会,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在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五、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六、组织对全乡(镇)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9作。七、负责组织对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八、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党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九、协助乡(镇)党委检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十、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转办和交办的案件调查、反馈和通报,杜绝越级问题的发生。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乡(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党委和上级纪委文件,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执行全委会决议和决定。二、充分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参与讨论研究纪委各项工作计划、总结,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参与讨论决定纪委权限内的重大事项,并根据事实、情节,严肃认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三、密切联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群众反映的难点及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党风党纪及10党员的思想动态,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书记汇报,为领导决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据。四、经常与各支部的纪检委员沟通情况,研究做好纪检工作的方式、方法,并对其工作给予指导,促进纪检工作的开展。五、在乡(镇)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和案件查处工作。六、忠于职守、求真务实、身正示范、遵章守纪,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七、认真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乡(镇)纪委干部行为规范一、纪检干部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时刻维护自身形象。要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言行举止要谦虚谨慎、文明得体。要模范地遵纪守法。要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律、自省和慎独、慎微、慎权、慎为。要光明磊落,坦荡公正。二、纪检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干部家庭要遵守所在社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要服从社会各部门、行业的正常管理,不搞特权。三、纪检干部要争做文明公民。要注重团结友爱、邻里和睦。11要积极争创“五好家庭”,做到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夫妻和睦。四、纪检干部要崇尚廉洁、反对奢侈,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要洁身自好,移风易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五、纪检干部要注重培养健康向上的业余生活方式。要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身体素质。要培养健康向上的志趣和爱好,要自觉抵制庸俗低级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六、纪检干部业余时间要多读书、多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陶冶情操。乡(镇)行政监察助理员工作职责一、负责监督检查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情况和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二、实施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推进乡(镇)机关作风建设。三、受理对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及其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检举。四、协助乡(镇)纪委调查处理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及其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五、参与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12六、协助乡(镇)纪委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监察对象开展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宣传教育。七、对在行政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八、做好本乡(镇)行政监察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完善行政监察工作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九、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乡(镇)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职责一、协助、配合、参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工作,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二、对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及村两委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和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反馈,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同时积极把家庭助廉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三、加强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执行情况的监督。四、督促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关制度,使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参与本村党务、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及重要资产和重大项目的监督。13五、及时听取、反映群众意见,向上级纪委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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