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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智力残疾筛查工作规范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新生儿科巨容◆0-6岁残疾儿童167.8万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前言前言◆2013年,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筛查方法转介要求234目录51定义智残国家标准0-6岁儿童智力残疾定义:智力残疾是指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智力显著低于一般水平(发育商小于70),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以下),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MentalRetardation-MR);或是智力发育成熟以后(18岁及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我们称为痴呆(Dementia)。智残国家标准智力低下定义智力低下(MentalRetardation-MR),可由各种影响脑发育的病因所引起,是小儿时期神经精神系统最常见的临床综合征。主要表现感知、记忆、语言和思维方面的障碍。在幼儿时期主要表现大运动、语言、精细动作和适应性的全面落后;学龄期主要表现学业成绩差,较轻的智力残疾儿童一般只能接受小学教育,学习成绩一般或差,很难接受初中教育。智力低下对儿童发育进程有显著而持久的影响。如能针对病因及早采取预防与治疗措施则可能减少或减轻这种精神残疾的发生,而社会支持及早期和持续性教育也可以促进儿童适应性行为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智力低下定义智力低下的定义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智力低下的诊断主要依据智测结果,直至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mericanAssociationonMentalDeficiency-AAMR)首次将适应性行为缺陷包括在智力低下的定义与诊断标准内,提出智力低下是指”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陷”。在1983年,AAMR的智力低下定义包括:(1)智力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即智商(IntelligenceQuotient-IQ)低于人群均值2个标准差;(2)适应行为缺陷(AdaptiveBehaviorDeficiency-ABD)主要是指个人生活和履行社会职责有明显的缺陷;(3)表现在发育年龄,一般指18岁以下。智力低下的定义70年代以前,智力低下诊断主要依据智测结果,直至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mericanAssociationonMentalDeficiency-AAMR)首次将适应性行为缺陷包括在智力低下的定义与诊断标准内,提出“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陷”。1983年,AAMR的智力低下包括:1、智力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即智商(IntelligenceQuotient-IQ)低于人群均值2SD;2、适应行为缺陷(AdaptiveBehaviorDeficiency-ABD)主要是指个人生活和履行社会职责有明显的缺陷;3、表现在发育年龄,一般指18岁以下。智力低下的定义目前医学界广泛采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0(1993)和美国精神病学会(APA)的DSM-IV)的定义:①智力功能显著低于平均水平:标准智力测验IQ在70以下;②同时伴有适应技能障碍,在十大技能领域至少存在以下两项缺陷。这十大技能领域包括沟通、自我照顾、居家生活、社会或与人交往技能、使用公共设施、我引导、学业、健康和安全、功能性学科能力、休闲娱乐和工作。③起病年龄在18岁以前。智力低下的定义定义的发展*1921年法国杜尔(Doll)提出的:“智力低下的特征为社会无能,智力低常,发生在发育时期,成熟以后定型,起源于身体原因,无法医治。”*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陷”1985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马尼拉召开了国际智力低下学术会议,制定了MR新定义:1、智力功能明显低于一般水平。2、对社会环境日常要求的适应能力有明显的缺陷。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定义有三条,缺一不可:1、智力功能明显低于一般水平。2、对社会环境日常要求的适应能力有明显的缺陷。3、发生在发育期.定义的发展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推广新的残疾与健康分类系统-(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就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这一标准开展的。智力残疾是指智力功能明显低于一般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包括智力发育期间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和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的痴呆。定义的发展根据智力测验和行为评定结果,进行智力残疾程度的划分,其中行为评定结果是更为重要的依据。一般将智力残疾分为四级: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分级轻度智力残疾IQ55-69:约占全部智力残疾的85%。早年的发育与正常儿童相似或相差不大,入学后被发现存在学习困难。此类儿童经过教育和训练,可以达到小学6年级水平,极少数儿童可以初中毕业。成年后,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日常生活所需的语言交往能力、简单的阅读和应用写作能力计算能力、能承担简单的家务劳动。通过职业教育和训练,可以从事简单的劳动参与社会生活。在生活环境变化时需要他人的支持和帮助。大多数难以找到明确的生物学病因。中度智力残疾IQ40-54:约占10%。婴幼儿期发育可能已明显落后,多数在学龄前就能发现。上学以后表现显著的学习困难,大多数需要特殊教育能达到小学2-3年级学业水平。词汇贫乏、理解力差、计算能力差,常缺乏抽象思维能力。个别智力残疾者通过训练可以具有一定的特殊能力。训练后可以生活自理,但终生都需要支持性服务。在适当的支持下,近半数可以在社区独立生活和从事简单工作,完全不能独立生活者占20%。此类个体多数具有生物学病因。重度智力残疾IQ25-39:约占全部智力残疾的3-4%。多由一种或多种生物学病因引起,常同时存在神经精神系统异常表现,如各种感觉、运动、构音、交流等异常。婴儿期即有显著的发育落后,生活自理训练困难,交往能力差,常终生需要密切监护和特别照顾。少数经过训练在监护下能从事极为简单的劳动。极重度智力残疾IQ25以下,约占1-2%。绝大多数可以找到生物学病因。患儿在认知、运动、交流等方面的功能广泛严重受损。在婴儿早期即可呈现感觉-运动功能障碍。常没有语言或仅能偶尔说单字,生活常不能自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终生需要密切监护和特别照顾。有些个体经过持久的康复训练能够自己进食和上厕所等。成年后可达到的状况成年后状况程度IQ++有而且良好,+有,+/-有/无轻度(50-70)读写能力+;自理能力++;良好语言能力++;半熟练工作能力+.中度(IQ35-50)读写能力+/-;自理能力+;家用语言能力+;有或无监督的不熟练工作+.重度(IQ20-35)协助下自理+;很少的语言能力+;协助下做家务+.极重度(IQ小于20)语言+/-;自理能力+/-流行病学各国患病率差别很大,主要受定义、研究方法、人群特征(性别、年龄、种族等)、地区特征(经济、文化、科学发展水平、自然环境及疾病流行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定义是决定因素。70年代以前,智力残疾的诊断常采用单一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根据心理测验所得的智商。从理论上可以看出智力残疾患病率应该是2.27%。1962年美国总统智力残疾小组采用单一标准,人群的智力残疾的患病率为3%,其中轻度占87%;中度占10%;重度和极重度占3%。80年代,智力残疾的诊断常采用双重标准,挪威患病率为0.6%,轻度:重度之比为1:1.25。1988-1989年印度,2-9岁儿童调查,其患病率为1.9%。90年代,美国健康访谈调查估计美国儿童智残患病率约为0.78%。1995年瑞典3-16岁智力残疾儿童调查,重度(重度和极重度)患病率欧裔为0.37%,非欧裔为0.59%。流行病学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智残患病率1.27%,其中儿童智力残疾患病率为2.00%。(成人是双重标准-韦氏成人智力测验量表、成人智残评定量表;儿童为单一标准-韦氏儿童智力测验量表)。1988年我国智力残疾儿童调查总患病率为1.2%,城市为0.70%,农村为1.41%。男孩智力低下患病率为1.24%;女孩为1.16%。患病率还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高,幼儿期最低(0.76%),学龄前期开始增高(1.10%),学龄期最高(小学期1.44%;初中期1.50%)。流行病学1996至1997年“中-瑞合作项目”在全国八省十四个县缺碘地区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调查。0-6岁智力残疾儿童患病率1.12%。2001年全国五省一市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0-6岁智力残疾儿童患病率为0.93%。2004年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的北京市残疾儿童抽样调查,0-6岁智力残疾儿童患病率为0.93%。流行病学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智力残疾患病率有明显降低,这主要是因为:①第一次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虽然采用了双重标准,但15岁以下年龄段缺少适应行为评定方法,儿童智力残疾患病率很高。②成人由于采用了我国自己专为抽样调查编制的智力残疾评定量表,痴呆患病率两次抽样调查结果相差不大。③本次抽样调查又将痴呆归为精神残疾。患病率可随着社会发展而下降,但不应有很大的变化。流行病学0-6岁儿童智残特殊性儿童早期大脑发育的可塑性、代偿性特点,部分评估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在发育期间可能转归正常。评定方法采用发育量表随访的研究结果:2007年对2004年诊断儿童的追访结果显示评定的可变性两个基本组成智力明显低于一般水平对社会环境日常要求的适应能力有明显的损害评定包括两部分IQ社会适应能力0-6岁儿童智残2007年2004年智力残疾儿童残疾程度诊断结果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合计正常112(74.17)12(22.64)——124(52.32)轻度29(19.21)16(30.19)1(7.14)—46(19.41)中度10(6.62)16(30.19)3(21.43)3(15.79)32(13.50)重度—7(13.21)4(28.57)5(26.32)16(6.75)极重度—2(3.77)6(42.86)11(57.89)19(8.02)合计151(100)53(100)14(100)19(100)237(100)0-6岁智残儿转归分析结论:0-6岁儿童智力残疾应理解为发育性残疾筛查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做好辖区儿童残疾筛查的信息登记、上报和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筛查程序初筛:公卫机构复筛:区县妇幼保健院诊断:市妇儿中心智力残疾诊断中心市残联及康复机构残疾筛查:初筛智力预警征象初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进行智力残疾初筛,疑似残疾者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年龄预警征象年龄预警征象3月龄1.对很大声音没有反应2.不注视人脸,不追视移动人或物品3.逗引时不发音或不会笑4.俯卧时不会抬头□□□□18月龄1.不会有意识叫“爸爸”或“妈妈”2.不会按要求指人或物3.不会独走4.与人无目光对视□□□□6月龄1.发音少,不会笑出声2.紧握拳不松开3.不会伸手及抓物4.不能扶坐□□□□2岁1.无有意义的语言2.不会扶栏上楼梯/台阶3.不会跑4.不会用匙吃饭□□□□8月龄1.听到声音无应答2.不会区分生人和熟人3.不会双手传递玩具4.不会独坐□□□□2岁半1.兴趣单一、刻板2.不会说2-3个字的短语3.不会示意大小便4.走路经常跌倒□□□□12月龄1.不会挥手表示“再见”或拍手表示“欢迎”1.呼唤名字无反应2.不会用拇食指对捏小物品3.不会扶物站立□□□□3岁1.不会双脚跳2.不会模仿画圆3.不能与其他儿童交流、游戏4.不会说自己的名字□□□□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适用于0-3岁儿童。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预警
本文标题:0-6岁儿童智力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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