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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司法局巡检司法所志一、人民调解1、调解组织巡检镇系2002年行政区划变动,原峡口镇、巡检镇合并为巡检镇。2001年以前原峡口镇、巡检镇没有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002年建立24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006年巡检镇建立了3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4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2、人员配备2002年至2005年全镇人民调解员129人。具体分布为:一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18人,设调解主任1人,由镇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柏世勇兼任,副主任2人,由司法助理员庹宽政、综治办副主任张朝如兼任,成员由信访办、妇联、共青团、土地、林业、水务、财政、供电所、卫生、计生、公安、法律服务所、文化、广播、教育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中专职调解员5人,兼职调解员13人。二是镇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15人,均为兼职调解员。三是村级人民调解员96个,其中专职调解员(村调解主任)24个,调解信息员72个。2006年至2011年全镇人民调解员139人。调解中心户户长255个,纠纷信息员519人。具体分布为:一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18人,设调解主任1人,由司法所所长庹宽政兼任;副主任2人,由法律服务所主任安劲波、综治办副主任张朝如兼任;成员由信访办、妇联、共青团、土地、林业、水务、财政、供电所、卫生、计生、公安、文化、广播、教育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中专职调解员5人,兼职调解员13人。二是镇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15人,均为兼职调解员。三是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员104个,其中专职调解员(村调解主任)32个,首席调解员38个,调解中心户户长255个,纠纷信息员519人。四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10个。五是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人员的具体配备张道刚任峡门口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付仕学任峡门口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首席调解员陶华玖任峡门口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首席调解员田德发任峡门口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杨光新任峡门口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张学华任峡门口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姚世勤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刘书富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首席调解员山平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首席调解员李明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首席调解员杨先友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首席调解员简学功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严行权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杨晓梅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邱敬东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王桂祥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杨正春任巡检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付仕学任峡口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丁大平任峡口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王华峰任峡口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刘丰华任汉三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王旭任汉三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吴永国任汉三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杨洪甲任百福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钟宗义任百福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聂光禄任百福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王丛坤任雁落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朱吉军任雁落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简修凯任雁落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简学友任甘河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张学明任甘河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陈禹任甘河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王立法任黄家坡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黄朝辉任黄家坡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陶春花任黄家坡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文光保任文家垭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尚宗庚任文家垭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杜开庆任文家垭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杨广学任通城河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李良根任通城河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杨开全任通城河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杨述怀任不二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唐世祥任不二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王建雄任不二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刘孝函任安山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安世畅任安山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安祥政任安山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唐大社任胎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安世鸿任胎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付良娥任胎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杨宗才任白鹤船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山于成任白鹤船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杨昌国任白鹤船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张道富任指山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庹昌才任指山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刘德莲任指山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杨宗辉任凤山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山仲泽任凤山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杨春政任凤山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刘书富任巡检司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杨光平任巡检司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山仲平任巡检司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李先德任松树沟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调解员李先泽任松树沟村治保调解委员首席调解员李先才任松树沟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赵道义任金镶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调解员王幸福任金镶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望文化任金镶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刘华顶任龚家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郭焕军任龚家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李先宝任龚家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陶军任小漳河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杨儒明任小漳河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韩英任小漳河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刘天三任南浴沟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周述虎任南浴沟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殷君伦任南浴沟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谷家强任高河清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徐明合任高河清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王于会任高河清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都正忠任甘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调解员都正明任甘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敖光政任甘溪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李志义任院子湾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调解员吴祖纯任院子湾村治保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陈宗明任院子湾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都启学任三里岗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冯华敏任三里岗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刘传成任三里岗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委员山锡仁任镇中心卫生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邱启弘任镇中心卫生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郑宗富任镇中心卫生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余正德任镇林业工作站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赵世军任镇林业工作站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庹于礼任镇林业工作站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曾庆学任镇中心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秦守华任镇中心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刘友坤任镇中心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陶琼林任镇财经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刘明军任镇财经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朱吉文任镇财经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人民杨先友任镇国土资源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郭大富任镇国土资源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专职调解员刘书珍任镇国土资源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3、调解纠纷2006年以来,我们按照强基固本、推行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人民调解“两不两无”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基层民调网络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的维护了全镇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5年来,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10件,调处1510件,调处成功1490件,调处率、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8.7%。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优秀调解主任和先进单位。付仕学于2000年担任峡口村调解主任至今,10年来,他克服家庭困难,始终心系群众,尽职尽责,一心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360余起。付仕学担任调解主任后,全村没有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白鹤船村调解主任杨昌国连续7年被镇委、镇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授予“优秀调解主任”称号。百福村调解主任杨洪甲2010年度被襄樊市调解领导小组授予全市“十佳人民调解员”,巡检镇2002年度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四无”乡镇先进单位,连续6年被市司法局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四无”乡镇,连续5年被襄樊市人民政府,南漳县人民政府授予“平安乡镇”。(1)统一硬件标准,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调委会是民调工作的主阵地,调解员是民调工作的主力军。加强调委会建设,提高调解员素质是做好民调工作的首要前提。我们把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作为民调工作的第一要务,着力于抓阵地,建队伍。一是规范镇、村(社区)两级调委会建设标准。在镇调委会建设中,镇委、镇政府大力投入,高标准推进。5年来,我们先后投入1万多元,改善、添置镇调委会办公设施,建立了高标准的调解庭、办公室、档案室,并保障了必要的调解经费。在村(社区)调委会建设中,我们以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和整村推进为契机,将村调委会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中,全镇统一标准,分步建设,整体推进村级调委会建设。全镇26个村(社区)级调委会均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达到了“六有七上墙”标准。二是规范调解工作制度。我们坚持实行镇、村半月一次定期排查、定期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负责制、重大矛盾纠纷包保责任制、矛盾纠纷巡回调处制等制度,有效保证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开展。三是规范调解档案文书。全镇统一使用标准的人民调解文书,建立了业务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议案回访制度,保证了调解档案文书的规范。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综合素质。每年定期组织全镇调解主任和镇直单位内保干部进行两次集中业务培训,聘请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业务骨干,重点讲解《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交流学习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式方法等;每季度对26个村(社区)调解主任进行一次目标考核,对考核位居末位的集中组织再学习。5年来,全镇共培训32个调委会调解人员650人次。(2)推行“五种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定期排查调处制。认真组织开展镇、村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通过定期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掌握工作主动权。二是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针对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矛盾纠纷特点,做到因时预防、因地预防、因人预防、因事预防、重点预防。三是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部门配合、联合调处,及时化解矛盾隐患,避免事态升级,矛盾激化。四是民间纠纷巡回调处制。我们充分整合各单位调解力量,抽调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林业站、国土所等单位人员组建“民间纠纷巡回调处庭”,深入到田间地头巡回调处,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矛盾调处回访制。对矛盾纠纷,我们不是简单的一调了事,而是由调解员负责跟踪回访,进一步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督促协议履行,防止矛盾反复,做到案结事了。通过实行矛盾调处回访制,全镇调处协议履行率大副上升,5年来,全镇没有出现一起因矛盾调处后当事人反悔而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五项机制”推行以来,各类潜伏的矛盾隐患被排查发现,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及时化解。全镇基本达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的“两不两无”目标。(3)坚持以防为主,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维护稳定,重在预防,有备才能无患。与其等矛盾发生后去堵、去调,做事后的补救工作,不如把排查预警抓在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在民调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矛盾的预防作为民调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在民间纠纷的预防上大做文章,把防范工作引向深入。一是推行依法行政,决策预防。我们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入手,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促使行政行为始终在公正、公开、合法、合理的原则轨道上运行,避免因政策不公开、暗箱操作引起人民群众误解,导致社会矛盾发生。镇委、镇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低保、粮食直补、移民搬迁、安置补偿、合作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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