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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春节期间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北京市卫生局2011年春节期间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一年一月十日2北京市卫生局2011年春节期间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确保卫生系统2011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可燃物起火致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2月,在卫生系统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北京市2011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单位要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禁放”工作的同时,广泛发动干部职工,通过集中清理、定期清理、重点时段随时清理可燃物,最大限度降低因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可燃物起火致灾的可能性,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卫生系统消防安全。二、工作重点各单位院区及周边防护带,单位所属平房区、家属区房前屋后、露天平台等。特别是要及时做好消防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建筑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的清理工作。三、工作安排3(一)组织部署阶段(2011年1月20日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春节期间的可燃物清理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可燃物清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广泛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二)清理可燃物阶段(2011年1月21日-2月17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全面清理楼梯过道、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和开放式阳台、防盗防护栏内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对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物要用不燃材料围挡或遮盖,严防烟花爆竹燃放引发可燃物起火。对重点防范部位落实责任区域、责任人和防范措施。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力度。春节期间要充实值班看守力量,及时清理烟花爆竹残屑,避免由残屑引起火灾。除夕、初一、初五、元霄节等重点时段,要落实严防死守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三)总结阶段(2011年2月18-2月20日)各单位要认真对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成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广泛发动和周密部署,逐级明确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的责任人及其职责任务,确保在节日期间落实巡逻看护力量,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二)广泛宣传,组织演练。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清理可燃物的宣传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迅速掀起清理可燃物的宣传热潮。要深入科室、班组等基层单位,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三)严格检查,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在落实可燃物清理工作的同时,重点在节日前组织一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是否及时、全面、彻底地清理了可燃物;是否落实了值班巡逻力量;是否制定了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切实开展了消防宣传教育。(四)认真总结,加强反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止“走过场、图形式”,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将可燃物5清理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好做法、工作亮点报送市卫生局。(联系人:唐汉禹;电话:83970969;邮箱:thy56788@sina.com)
本文标题:2011年春节期间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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