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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业务一、发行人业务发展、行业监管部门(一)、行业监督部门和协会公司是一家集水处理设备、热风炉及烘干设备的制造、销售;水处理剂、锅炉辅机、仪器仪表的销售于一体的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业务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和“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公布的《行业分类标准》(2013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子类“C359-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公司所处行业实行的监管体制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与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相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主要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承担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职责,根据市场化原则对海水淡化产业相关制造业进行宏观调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制造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设备的生产和质量进行监管。国家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及卫生部门对公司水处理设备的产成品-净化水的质量和品质进行严格管控。中国水处理协会当好国家行政部门的助手承担主管部门的委托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处理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开展水处理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会,全面提高水处理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组织对水处理新技术新产品进行评审、检测,组织开展水处理设备制造企业鉴定评审工作。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组织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与行业利益的相关活动,维护行业与会员的合法权益,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行业、会员、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对公司从事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提供服务,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节能技术与管理方法,协调会员企业间、会员与非会员企业间的关系及仲裁锅炉水(介)质处理行业中的技术性争议。中国制造企业协会充分利用与国际权威学术机构、国际组织的专家资源和网络优势开展产业发展、宏观经济、投资环境、区域经济等重大课题研究,促进资源整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信息技术交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另外,中央政府相关部门还制定了全国性的水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地方政府根据不同水处理状况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法律法规,并对当地水处理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具体监管。(二)、公司业务发展和资质常州市康耐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始建于1998年1月,位于常州市城区东部,现有生产厂区占地13000m2、建筑面积10000m2,总资产7500多万元。职工50余人,其中中专以上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0%。公司成立初期,产品由仅应用于饮用纯净水行业快速拓宽至医院药厂、生化化工、电力电子、涂装清洗、喷泉泳池、太阳能光伏、船舶、海上平台用海水淡化、苦咸水淡化等多种行业。2000年发行人结合自身技术储备和专业发展的实际状况,研制开发海军急需的舰船用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以此一举跨入国家军工配套企业的行列,经历了军用装备从无到有,从简单小型到智能大型的发展之路。至2013年底,发行人为我国海军研制生产了适用于水下、水面中小型及大型航母平台,产水量从3t/d至150t/d的各种规格和用途的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及其配套设备400多台套,在海军舰船用反渗透海水淡化设备方面已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目前海军新装和换装各类舰船(艇)海水淡化装置均为发行人研制、生产提供。公司已成为海军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的主要科研生产基地,且公司拥有自动切管机、氩弧焊机等生产设备30余台套,现有设施已能满足当前阶段军品科研及生产需要。发行人目前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704所、常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新产品研发能力。2010年公司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改进研制项目获海军预研立项,该项目研发已通过了军方组织的方案设计评审、技术设计评审、施工设计评审、试验大纲评审及样机鉴定和项目结题,同意逐步装备部队。2012年公司完成了西沙群岛中五个岛屿用反渗透海水淡化设备的研制生产。发行人设有研发中心、综合部(保密办)、质管部、销售部、财务部、生产车间等健全的组织机构,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2004年1月通过新时代认证中心ISO9001、GJB9001A-2001标准质量体系双认证,2008年军品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综合评议,2011年6月通过GJB9001B-2009换版认证,取得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012年4月再次通过新时代认证中心国军标综合评议和扩大规格范围审核,同年11月获得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公司现已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保密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内控管理机制。目前公司取得了如下资质和荣誉:2007年12月、2012年8月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低能耗、小体积、低噪声舰船MFIA型反渗透海水淡化设备获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纯水设备获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证书;2008年10月公司“○九一代艇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获总装备部军队科技进步集体、个人三等奖。2011年3月、2013年11月公司连续获江苏省、常州市两级民营科技型企业称号。2011年12月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证书;2012年5月取得国家国防科工局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2012年6月、10月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8项。2012年8月公司通过海军装备部组织的装备承制资格现场审查,2013年8月获得海军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资格证书。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一)、主要产业政策2003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将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列为未来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2004]36号),充分肯定了海水淡化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同年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634号文),指出积极推动海水利用产业的发展。”2005年《国务院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推进沿海缺水城市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05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海水利用专项规划》,对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做出全面的规划和指导,2010年和2020年中国海水淡化能力的纲领性目标:80万-100万m3/d;250-300万m3/d。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要求积极开展海水淡化海水利用。国家发改委海洋局《关于加快海水利用产业化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促进以海水淡化解决沿海地区的缺水问题。2007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联合发布《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确立将海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源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点任务。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提出“十一五”《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积极实施海水利用十大重点工程,包括海水冷却直接利用工程、大中型海水淡化重大示范工程等。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从事海水淡化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财税优惠:“企业从事包括海水淡化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国家海洋局《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提出重点开发应用海水淡化技术,带动海水利用产业快速发展。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七大战略新兴产业,海水淡化位列其中。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领域支持新兴战略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明确指出,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应“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回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高度重视雨水、微咸水利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水安全,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鼓励海水淡化,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培养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海水科技发展重要任务中之一。目前,海水利用发展已列入《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的重要地位。2012年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提出,至2015年海水淡化规划达到220-260万吨/日(即5年内要新增160万吨到200万吨/日)。到2015年建成2个日产能5万-10万吨的国家级海水淡化重大示范工程和20个日产能万吨级海水淡化示范工程,5个浓盐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发改委《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提高海水淡化产能。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产能达到220万立方米/日以上,海水淡化对解决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完善海水淡化产业体系。海水淡化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国家海洋局《关于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开发利用海水是解决我国沿海、海岛乃至内陆近海地区淡水资源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海水淡化产业已成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洋经济的重要增长点。表示将做好支持海水淡化技术研发与应用、健全海水淡化标准体系建设等七项工作。2014年9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强化规划对节水的引领作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科学评估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统筹给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以及水安全、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协调。(二)、行业环境和市场供求水资源是一切生命的源泉,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所以水处理行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地球上水储量丰富,但是可利用的水资源有限。据专家统计,地球淡水储量仅占地球水储量的2.5%,而参与全球水循环的动态水量又仅为淡水储量的1.6%,约为577万亿立方米。其中降落在陆地上以径流为主要形式存在的陆地可更新淡水资源约为43万亿立方米,这部分水量逐年循环再生,是人类开发利用的主要对象。然而这部分水量中约有三分之二是以暴雨和洪水形式出现,不仅难以大量利用,且常常带来严重的水灾。所以,真正可被人类利用的淡水资源约12.5万亿至14.5万亿立方米,不足地球水储量的1%。全球人均易于利用的淡水约为2,000至2,500立方米。我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81万亿立方米,约占全球水资源总量的7%,居世界第六位。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水资源约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2013年全年水资源总量2786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052立方米,世界排名第88位,被列为世界人均水资源贫乏国家之一。从水资源的分布情况看,我国呈现东南多西北少,山区多平原少的状况。全国约81%的水资源集中分布在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广大北方和部分沿海地区水资源严重不足。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663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110个城市严重缺水。华北、西北、辽中南、山东及沿海部分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从水处理行业发展趋势来看,2013年及“十二五”末期,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对洁净水的需求增强以及水务工作的力度加大,尤其是“十八大”后新一届政府对海水淡化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加快推进,国家利好政策的持续发酵,海水淡化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行业投资能力进一步释放,整体供给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需求来看,未来由于我国经济结构转换、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消费升级,加上新型城镇
本文标题:海水淡化行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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