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 施工员(装饰) 课件
施工员(装饰)--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一、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1.是指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技术与管理的工作人员(简称八大员)。2.八大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和资料员3.施工员是现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以提高现场施工管理能力为中心。※测量员和预算员不含“八大员”之内二、施工员概述1、任职条件取得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相关专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的方可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并作为《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申报、升级组成人员。二、施工员概述2.考试科目《通用与基础知识》《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3.考试形式考试时间1.5小时60分及格计算机闭卷考核测试二、施工员概述4.证书的取得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考核,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实务两科考试合格的参考人员,颁发《合格证书》。三、施工员工作职责1.施工组织策划:参与施工组织管理策划;参与制定管理制度;2.施工技术管理: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负责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3.施工进度成本控制:参与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需求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参与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参与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三、施工员工作职责4.质量安全环境管理: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预控;负责施工作业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5.施工信息资料管理: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负责汇总、整理和移交施工资料。四、培训内容1.《通用与基础知识》(权重0.6)30%上篇通用知识(权重0.2)下篇基础知识(权重0.4)2.《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权重1.4)70%上篇岗位知识(权重0.4)下篇专业技能(权重1)《施工员通用与基础知识》通用知识(共五节,权重0.20)一、熟悉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权重0.03)二、熟悉工程材料的基本知识(权重0.03)三、掌握施工图识读、绘制的基本知识(权重0.05)四、熟悉工程施工工艺和方法(权重0.05)五、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知识(权重0.04)《施工员通用与基础知识》基础知识(共五节权重0.40)一、熟悉装饰装修相关的力学知识(权重0.07)二、熟悉建筑构造、结构的基本知识(权重0.15)三、熟悉工程预算的基本知识(权重0.05)四、掌握计算机和相关资料信息管理软件的应用知识(权重0.03)五、熟悉施工测量的基本知识(权重0.10)《施工员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岗位知识(共七节,权重0.40)一、熟悉与装饰装修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权重0.06)二、掌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和编制方法(权重0.08)三、掌握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权重0.08)四、熟悉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权重0.04)五、熟悉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权重0.04)六、熟悉工程成本管理的基本知识(权重0.06)七、了解常用施工机械机具的性能(权重0.04)《施工员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一、能够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权重0.10)二、能够识读施工图和其他工程设计、施工等文件(权重0.10)三、能够编写技术交底文件,并实施技术交底(权重0.12)四、能够正确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施工测量(权重0.08)五、能够正确划分施工区段,合理确定施工顺序(权重0.10)六、能够进行资源平衡计算,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资源需求计划,控制调整计划(权重0.12)(施组)七、能够进行工程量计算及初步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权重0.08)《施工员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八、能够确定施工质量控制点,参与编制质量控制文件,实施质量交底(权重0.08)九、能够确定施工安全防范重点,参与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技术文件,实施安全和环境交底(权重0.06)十、能够识别、分析施工质量缺陷和危险源(权重0.03)十一、能够参与装饰装修施工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问题的调查分析(权重0.03)十二、能够记录施工情况,编制相关工程技术资料(权重0.04)十三、能够利用专业软件对工程信息资料进行处理(权重0.06)通用与基础知识权重0.6上篇通用知识(权重0.2)上篇通用知识(共五节,权重0.20)一、熟悉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法律法规目的是:知法、守法、用法。一是约束我们的建设行为二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建设法规体系和效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一)《建筑法》1.从业资格的有关规定(1)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1)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序列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12个类别,(不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2)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序列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60个类别。3)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系列,化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脚手架作业等13个资质类别(包清工)。对没有资质的不能签劳务分包合同。(一)《建筑法》(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均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3)承揽业务范围1)施工总承包企业2)专业承包企业3)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一)《建筑法》2.建筑工程承包的有关规定(大纲没做要求)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非法分包。总成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一)《建筑法》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1)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基本制度:①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群防群治制度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④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⑤安全生产检查制度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3)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筑法》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3)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与义务(二)《安全生产法》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新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二)《安全生产法》1.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有关规定(1)组织保障措施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明确岗位职责a.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b.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对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负责的岗位(二)《安全生产法》(2)管理保障措施1).人力资源管理a.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b.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管理c.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2).物力资源管理a.日常设别管理b.设备淘汰制度c.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转让管理d.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协调管理(二)《安全生产法》(3)经济保障措施1).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的资金3).保证安全生产所需培训的资金4).保证员工工伤社会保险资金(4)技术保障措施(二)《安全生产法》2.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1)从业人员权利:1)知情权。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3)拒绝权。4)紧急避险权。5)请求赔偿权。6)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二)《安全生产法》(2)从业人员的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3)危险报告义务。(二)《安全生产法》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安全生产法》4.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的规定1)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的划分标准①特别重大事故;②重大事故;③较大事故;④一般事故;(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1)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三类人员)(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包括:A、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B、制定安全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D、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指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中处于中心地位,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管理人员的考核。(2)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2)安全施工技术交底3)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5)施工现场的布置应当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6)对周边环境采取防护措施7)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8)安全防护设备管理9)起重机械设备管理10)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劳动法》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1.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1)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2)劳动合同的类型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三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3)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限制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本文标题:施工员(装饰)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943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