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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公共课《中国文化概论》第九章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的制度之一。它与古代的教育制度和官吏制度构成封建社会三位一体的人才制度。教育用于培养人才,官制用于使用人才,而以科举为中心环节。科举是一种历史现象,它能在历史上产生、发展、直至消亡,有它深刻的历史原因。尽管它本身存在很多弊端,并且在发展中产生了许多腐败现象,但不能不承认,它也为封建国家发现和选拔了不少人才,其中有相当多的人为社会进步和民族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有些人甚至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栋梁,至今仍有巨大影响。从不拘资历,以才取人这一点上,科举也有其可取之处。科举制度的特点1、是教育进行和结束阶段选拔人才的一个手段,因而也是古代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教育密不可分。2、选拔人才的基本标准不是的实际能力,而是对儒家经典的理解程度,或者说不是看重干才,而是看重文才。3、它所构成的价值体系,是教人获取功名利禄。被选拔人员的行为目标大多是高官厚禄和封妻荫子,行为准则是按皇帝的意志办事。四、它所造成的社会结构是官贵民贱、官重民轻,从而形成一个官吏社会。一、科举制以前的选士制度中国古代的治国之道,一是尊贤,二是选士。“贤”是指有道德有才能的人;“士”是指有见识有才干的人。周代已有选士做官的情况存在。但在春秋战国以前,由于奴隶主贵族把持政权,因此官吏的选拔,主要实行“世卿世禄制”,即奴隶主贵族凭借血统关系,子孙世代做官,国君不能随意任免,选士做官只是一种辅助手段。春秋齐桓公时代已形成士农工商四个阶层。此时的选士制度是客卿制,即将相重臣往往从下层军士或平民中选拔,只要他们有一技之长,能够解决君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可以一展才干。汉代扩大了选拔的范围,其基本方法有两种,即察举和征辟。但这些制度,首先是被选的范围有限,都为官僚和富豪子弟;其次是以财产为入选标准,因此所选的人才未必都是贤才,以财富钻营者大有人在。曹操唯才是举,颁布求贤令。曹丕当政,采用礼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将被选者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由朝廷任命的“中正官”通过品评,然后按等录用。那些由朝廷任命的中正官对被选者并不真正了解,因此很难做到公正。到了曹魏后期,豪门把持中正的任命权,选取标准以门第为重,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选士制度沦为门阀制度的组织保证。南北朝时,豪门士族的子弟凭自己的显贵门第,就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隋朝建立后,隋文帝下令废除九品中正制,规定各州被举荐的人必须经过考试才能被录用,拉开了科举制的序幕。二、科举制的产生与发展隋开皇七年(公元587年),隋文帝杨坚废除九品中正制,规定采用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并于开皇八年设立“志行修谨”(有德)和“清平干济”(有才)两科,用以选拔人才。大业三年(公元607年),隋炀帝重设“进士科”,以考试策问取人。这就是科举制的真正开始。科举制产生的意义科举制的实施,是中国古代用人制度的历史性变革。因为它彻底破除了魏晋以来以门阀高下作为取人标准的腐朽制度,打破了由豪门士族把持国家政权的政治格局,为广大中小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提供了进身的机会,并由此壮大了中小地主阶级的政治力量,成为此后千余年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唐代继承、发展并完善了科举制基本做法是设立科目以考试举士,故称“科举”。考试方式分作两类:一是常科,二是制科。“常科”是每年举行的考试,常见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应考明经、进士的人数最多,进士科考试最受尊崇,报考的人数最多,录取最严。考中进士仕途较快,唐朝的宰相大都由进士出身。“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立的科目,也叫“特科”。常科的考生有两种:一种是中央及地方学校的学生,称为“生徒”;另一种是不在学校读书的人,可以向所在的州、县官府报考,称为“乡贡”。常科考试初由吏部主持,唐玄宗时改由礼部侍郎主持,也叫“礼部试”。考试地点在京城长安。时间在每年春季。制科考试常由皇帝主持,考试内容和录取标准都凭皇帝本人的好恶。考试合格被录取称为“及第、擢第、登第、登科”,考不上称为“落第”。进士及第就叫“进士第”,第一名叫“状元”或“状头”。新科进士互称“同年”,他们都是主考官的“门生”。及第以前,他们都是平民,称为“白衣”或“布衣”;及第以后,就算有了出身,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及第后要经过吏部的选试才能授予官职。选试包括身、言、书、判四个方面,即相貌、言谈、书写、表达。选试的科目分“博学宏词”和“拔萃”等。前者主要测试文章论述,后者主要测试司法判词。新进士都要到杏园去举行宴会,称为“探花宴”。还要到长安城南的曲江亭聚会庆贺,称为“曲江会”。到慈恩寺塔下题名,称为“题名会”或“雁塔题名”。大唐芙蓉园杏园对联金榜生辉赐宴杏园花似锦春风得意题名雁塔马如龙春色满园曲江杏园探花宴雁塔题名宋代科举制度宋是科举制发展的重要阶段,有一些重要改革:1、礼部的考试,皇帝直接任命主考官。加强了皇帝对科举考试的控制,使人才选拔更符合最高统治者的心愿。2、宋太祖建立了殿试制度,由皇帝亲自主持,决定录取的名次。宋太宗时,殿试录取的进士按三等发榜,由皇帝于琼林苑赐宴,称“琼林宴”。南宋专以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其后历代成为定制。3、宋神宗时,国子监内实行三舍法取士。“三舍法”是把国子监的学生分为上舍生、内舍生、外舍生三个等级。宋代科举注重考生对理学的理解和运用,理学成为后来科举取士的最高标准。琼林宴元明清的科举元代科举考试实行三级考试,即乡试(各行省的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御试(殿试),考题都出自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科举制度的完备在明清两代,流弊之盛也在明清两代。两代制度基本相同,只是清朝在录取时分满汉两榜,满汉考生的内容也有所区别。明清两代科举的正式考试也分为院试、乡试、会试三级录取,另外加上殿试。考试内容以八股为主,每级考试都严密而烦琐。会试以后,还要经过朝考才能分配官职。科举考试号房科举考试皇榜科举考试作弊书科举考试作弊马甲三、明清时代的三级考试明清院试实际上要经过三次考试,即县试、府试、院试,合称“童生试”。参加考试的人不论年龄大小,一律称为“童生”。童生试合格后,即为“生员”,也叫“诸生、庠生”,俗称“秀才”。科举之县试科举之院试乡试明清乡试是一省范围内的考试,参加者是秀才,及格后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时间在秋八月,故又称“秋闱”,地点在各省城(包括京师)的贡院。贡院的外墙很高,上植荆棘,故又称“棘闱”,发榜时正值桂花开放,因而叫“桂榜”。贡院内的考棚以《千字文》编为舍号。中举后,既可以参加会试,继续上进;也可以要求担任教职,去做学官,甚至还可以参加大选,候补知县。贡院乡试试卷会试明清会试是全国范围内的考试,也是每三年举行一次,即于乡试的第二年举行,时间是春三月,由礼部主持,故又叫“礼闱”或“春闱”,发榜时正值杏花开放,故称“杏榜”。参加者为举人,主考官由皇帝亲自任命,均由一、二品大员担任,并且必须是进士出身。会试合格后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会试朱卷殿试会试以后是殿试,地点在今故宫保和殿,由皇帝亲自主考,由钦命大臣宣读考题,清代一般由亲王担任。应试者必须为贡士,考中即为进士。发榜时用金榜,故考中进士又叫金榜题名。殿试分为三甲录取,一甲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第一名为传胪。前十名名次决定后,皇帝首先接见,称为“小传胪”,然后再于太和殿接见全体进士,称为“大传胪”。接见时,御旨宣布名次,同时宣布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如果一个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都拿了第一名,就叫“连中三元”。大传胪之后,由礼部赐琼林宴,到孔庙拜孔子,而后由礼部将进士的名字刻碑立于国子监,称为“进士题名碑”。殿试故宫保和殿进士题名碑正科和恩科殿试之后,还有一次朝考,目的是分配官职。状元、榜眼、探花不参加朝考,按例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按会试、殿试、朝考三项总成绩分别授“翰林院庶吉士”、各部主事和知县等。庶吉士为学习研究性官员,三年期满才授实职;主事为实习性官员,三年后才能转正。这些按规定举行的考试,称为“正科”,学生三年方有一次机会。朝廷为了延揽人才,常常在皇帝即位或其他国家大典时特别增加一次考试,叫“恩科”。光绪三十年甲辰恩科是中国科举制的最后一次考试。四、科举制的影响与功过科举的弊端:一、使一般读书人养成一种侥幸进取的心理。二、科举考试益发腐败,考官和考生试场作弊层出不穷,屡见不鲜。科举制的意义:打破了门阀制度的限制,给中小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提供了参与治国和施展才能的机会,使国家和民族使用了较为广泛的人才;通过科举考试走上国家管理高层的正直有才之士,也确实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例如如王维、裴度、韩愈、白居易、苏轼父子、包拯、王安石、司马光、沈括、文天祥、陆游、于谦、史可法、纪晓岚、章学诚、钱大昕、王念孙、林则徐、龚自珍等。由科举入官的人,不少人因为出身贫寒,又专心致志读书,所以居官后尚能比较清正。人们熟知的寇准、包拯、范仲淹等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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