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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政策与企业对策思考讲课的内容: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是如何一回事?这种制度和政策下对医药行业的影响态势如何?这种态势下,个性化的企业对策有何思考?讲课的内容:一基本药物制度与基本药物目录二目前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构成三基本药物的招标四基本药物的覆盖和配送五新农合情况介绍六基本药物制度与政策下的医药市场的变化七基本药物制度与政策下的医药企业的对策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本药物招标和配送“基本药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在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并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基本药物与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目前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和实行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报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等方面内容。基本药物制度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各省增补目录;核定并公布基本药物价格;不迟于今年12月,每个省(区、市)在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目标(2010)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年8月已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有中西药在内的307个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制订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基本药物制度与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属于以下情况的药品将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基本药物制度与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价格管理主要措施:一是基本药物由国家按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零售指导价,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实际购销价格。二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零售指导价格,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并考虑市场供求等因素。三是控制基本药物流通环节加价率,抑制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四是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销售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目前的一些基本药物政策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提供给患者,基本药物的使用要达到一定比例。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合理设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同时,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医生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目前一些基本药物政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民族自治区内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患者也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非基本药物,纳入报销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以得到报销。目前一些基本药物政策以省为单位,由省卫生厅同意组织,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国家将出台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工作的“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细化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具体操作细节和管理办法。研读各省的招标采购的各项规定.(附广东省的文件规定)基本药物招标与配送报名品种目录:2009年报名品种目录由广东省参与2008年药品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的药品品规组成,目录不细化至厂家。除此以外的药品由企业申请,经专家审核通过后列入报名品种目录。挂网采购品种目录:指通过统一竞价、议价谈判及不竞价议价品种直接报价后,最终形成可供采购人选择的药品品种目录。包括不竞价议价入围采购目录、竞价议价谈判入围采购目录和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附广东省招标------重要规则竞价分类规则按剂型不同分类相同剂型按制剂规格不同分类1、所有制剂(中成药只包括注射剂):按不同容量、含量分为不同竞价分类。2、中成药口服、外用液体制剂按容量不同为不同竞价分类(容量相同的浓缩型和普通型分为不同竞价分类);颗粒剂、散剂装量不同为不同竞价分类;丸剂(大蜜丸除外)按最小零售包装的装量不同为不同竞价分类。中成药其它剂型如生产批件上有明确有效成分含量(第一顺序成分)的,以与同竞价组最低含量之比差异不超过一倍且低含量组规格数尽可能多为分类原则;如生产批件上有明确规格的,以与同竞价组最低规格之比差异不超过一倍且低规格组数量尽可能多为分类原则。附广东省招标------重要规则报价要求1、所有报名品种必须进行初始报价,不报价品种视为淘汰。报价结束后,各生产商均可以查看到所有报价(不显示生产商信息)。初始报价结束后,按入围规则进行。2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报价规则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只报价一次,按包装规格进行报价(即不按代表品报价);政府定价部分报价不得超过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其他品种按不超过专家建议价报价。附广东省招标------重要规则政府定价药品报价不得高于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8、市场调节价品种中有广东2008年最后一次报价,也有六省平均入围价的(“六省平均入围价”即河南、四川、广西、云南、福建、湖北2008年12月31日前最近一次集中采购入围价的平均值),报价不高于广东省2008年阳光采购最后一次报价和“六省平均入围价”的均值。有广东2008年最后一次报价,没有六省平均入围价的品种,报价不高于2009年同竞价组其他品种限价的平均值,没有同竞价组的,报价不高于该品种2004年以来全省各市最后一次中标价和广东2008年最后一次报价中的高值。没有广东2008年最后一次报价,有六省平均入围价的品种,报价不高于该品种六省平均入围价。没有广东2008年最后一次报价,也没有六省平均入围价的新报名品种,报价不高于2009年同竞价组其他品种限价的平均值。凡无法作报价限制要求的议价品种报价后直接进入面对面谈判。附广东省招标------重要规则专家筛选入围规则初始报价结束后,竞价议价品种中有广东省2008年入围价和“六省平均入围价”(六省中至少两省以上有实际入围价),报价不高于两者中的低值,且采购周期内(截止到2009年5月31日)订单确认率80%及以上的品种,组织专家进行评定,以投票方式确定是否接受生产商报价,接受票数过半的品种经公示后直接入围,未过半数和其它品种按规则进入竞价或议价流程。竞价入围规则专家筛选流程结束后,同竞价组有3个或3个以上厂家报价的进入竞价程序(符合谈判条件的品种除外);1~2个厂家报价的进入议价谈判程序。附广东省招标------重要规则同竞价组品种竞价报价入围规则报价厂家数(个)3选一/4-6选二;7-9选三,10选四.40%;竞价议价补充规则专家筛选流程和竞价议价流程结束后,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制剂规格的品种(未明确有效成分含量或规格的中成药除外),入围后用差比价规则计算出所有品种单位规格价格,以单位规格价格最低的品种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出每一规格品种入围价。对于计算出来的各规格品种入围价格生产商接受的入围,不接受的淘汰。以上计算完成后,同竞价组某含量规格只有一个厂家品种的,则根据同质量层次下的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厂家其他含量规格(厂家最多的规格,如厂家数相同,则选最小规格)最高入围价格,按差比价计算该含量规格价格,与实际入围价比较,取低值作为入围价(具体采用差比价规则的品种见附表)。若各规格只有一个厂家的,则以单位含量价格最低的厂家换算其他规格价格。如该品种同厂家有其他规格参与竞价并入围的,则不按该条规定计算。对于计算出来的各品种入围价格生产商接受的入围,不接受的淘汰。附广东省招标------重要规则谈判品种的入围规则进入谈判的品种分人机对话谈判和面对面谈判两个程序。以下品种直接进入面对面谈判程序。(1)同竞价组内只有两个生产商报价,报价之比两倍或以上的品种。(通过专家筛选流程的直接入围,不符合专家筛选条件或未通过专家筛选流程的以入围品种价格作为基础进行面对面谈判)(2)“报价及竞价入围规则”中规定无法作报价限制要求的品种(3)没有报价限制要求的自主创新的新通用名品种、国家一类药和二类中药、国家保密处方药品、国家科技奖二等奖以上药品、863项目研究结果品种以及市场调节价专利药。有报价限制要求的此类品种直接进入人机对话谈判。除上述直接进入面对面谈判的品种外,所有议价品种都进入人机对话谈判。附广东省招标------重要规则谈判方式方法1、人机对话谈判方式:谈判专家与生产商通过网络在不同现场进行人机对话谈判。谈判专家在各自的计算机上确认该产品合理的价格,由计算机进行汇总,去掉5个最高和5个最低后取平均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如果生产商接受,在计算机上确认后,直接入围;如不能接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则由专家投票确认是否进入重点监控或淘汰(专家投票票数过半的进入重点监控目录,其余淘汰)。2、面对面谈判方式:面对面谈判的品种是组织专家与生产商进行面对面谈判,由生产商最后一次报价,谈判专家以投票方式确定入围或纳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或淘汰(第一轮投票票数过半的入围,余下品种进入第二轮投票,票数过半的进入重点监控目录,其余淘汰)。附广东省招标------重要规则入围及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品种采购价及临时零售价制定同竞价组5个厂家以下(不含5个)参与竞价报价的品种,其采购价不得高于广东省2008年最后一次报价和“六省平均入围价”的高值。2008年在广东没有报价记录,也没有“六省平均入围价”的新报名品种,采购价不高于2009年同竞价组其他品种限价的平均值。2009年竞价分组发生改变的(仅指高含量、高规格的品种)采购价格不高于“六省平均入围价”。捆绑大输液品种、不竞价议价目录及无法作采购价比较的品种,入围价即为采购价。对某一入围品种,必须在每个地级市报名的经销商中委托配送的经销商,每个地级市可选择1~4个经销商。附广东省招标------重要规则配送企业的报名条件和资格配送服务能力确认(得分)各地卫生部门根据合同配送及时性、订单响应完整情况、退换货服务及时性、送货破损率、送货方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配送企业信誉、及时满足医疗机构其它合理合规配送要求等几个方面,并适当考虑县级药品经营企业的实际配送能力,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专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服务质量评价,按比例推荐药品经营企业(省属与广州市合并,由广州市推荐),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附广东省的基药配送:---关键规则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在各地级市推荐的药品经营企业范围内,根据药品经营企业资质材
本文标题:基本药物制度与企业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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