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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近年来,随着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及人们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现行的农药管理法规及配套规章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暴露出许多突出问题,急待解决。一是产品数量多。由于现行法规规定农药产品可以进行正式登记,也可以进行临时登记,而临时登记要求低,企业热衷于临时登记,致使农药产品的数量大量增加。二是“一药多名”。目前农药产品可以使用三种名称,即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注册商标名称。许多企业为达到变相涨价的目的,编造了五花八门的商品名,“一药多名”问题突出。如吡虫啉就有700多个商品名。三是标签管理不规范。现行农药法规及配套规章缺乏对农药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具体规范,导致农药企业在标签上将商品名标注得十分醒目,而将通用名印得很小,使农民和农技人员都难以辨认产品的特性。对策:出台2008年农药管理6项规章一是从2008年1月8日起,停止批准商品名称。农药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直接使用的卫生农药以功能描述词语和剂型作为产品名称。自2008年7月1日起,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4号)(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告第945号)农药是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重要的生产资料。农药是农产品生产的重要投入品之一,对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起着重要的作用。农药标签是农药一张身份证。农药名称总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1含量:%有效成分2含量:%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采用文字描述,包括使用范围或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用药方法。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注意事项:1.对人、畜等有不良影响的应注明,并标注相应预防措施;2.对非靶标生物和环境有害的,应当注明危害,并标注相应的预防和限制使用措施;3.使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其他。中毒急救:中毒急救措施应当包括中毒症状及误食、吸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的急救和治疗措施等内容。有专用解毒剂的,应当标明,并标注医疗建议。具备条件的,可以标明中毒急救咨询电话。贮存和运输:贮存和运输方法应当包括贮存时的光照、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要求及装卸、运输时的注意事项。醒目标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等警示内容。包装规格或净含量(重量):生产日期:年月日批号:有效期:农药登记证号或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毒农药名称应醒目标注于版面的上部1/3中间位置。商标毒性标识文字商标单字面积不能大于农药名称单字面积总含量与剂型、有效成分通用名称及含量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农药名称字体高度的1/2。**注:本样张为直接使用卫生用农药的参考样张。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情况,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产品的标签样张。四是提高农药登记门槛,减少临时登记与正式登记的差距,尤其是提高了临时登记在农药残留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0号《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五是规范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和不得标注的内容。对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商标等重要信息标注的位置及其与农药名称的字体大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8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杀鼠剂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1.应注明施药的最佳时期、次数、每次施药的间隔期及限定使用区域等内容。2.其他需要注明的使用技术。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产品性能(用途):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作用特点等。(对农药产品性能的描述,不得与农药登记核准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不符,也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注意事项:1.该药剂有毒,需严格管理。投放药剂后要防止家禽、牲畜进入,避免有益生物误食。2.应保管在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3.处理药剂后必须立即洗手及清洗暴露的皮肤。4.死鼠及剩余的药剂要焚烧或土埋。5.施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对非靶标生物和环境有害的,应当注明危害,并标注相应的预防和限制使用措施;7.其他。中毒急救:1.如有中毒必须立即就医。2.中毒急救措施应当包括中毒症状及误食、皮肤沾附农药后的急救和治疗措施等内容。3.有专用解毒剂的,应当标明,并标注医疗建议。4.具备条件的,可以标明中毒急救咨询电话。贮存和运输:贮存和运输方法应当包括贮存时的光照、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要求及装卸、运输时的注意事项。醒目标明“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等警示内容。净含量(重量):毫升(克)生产日期:年月日批号:有效期:使用范围防治对象制剂用药量施药方法克/公顷或克/平方米农药登记证号或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毒杀鼠剂蓝色标志带商标像形图毒性标识防伪标识农药名称应醒目标注于版面的上部1/3中间位置。有效成分通用名称、含量及剂型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农药名称字体高度的1/2。文字商标单字面积不能大于农药名称单字面积**注:本样张为杀鼠剂的参考样张。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情况,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产品的标签样张。二是将农药临时登记证的累积有效期由四年缩短到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9号《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三是对于已批准正式登记的产品,在其申请续展时,应按新规定补充所缺少的试验资料或综合报告,以便对其进行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0号《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一)标签格式。标签上汉字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农药名称的位置、有效成分的位置大小、商标的位置大小、毒性标识醒目程度等都有具体规定(见《农药标签通则》)。(二)标签的内容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标识、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农药类别、像形图、商标、图案及其他内容。六是规范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的设定梯度不得超过5个,添加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得降低。(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告第946号)注意事项:1.产品使用需要明确安全间隔期的,应当标注使用安全间隔期及农作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对后茬作物有不良影响的,应当标注其影响。对后茬仅能种植的作物或后茬不能种植的作物、间隔时间也应当标注。3.对农作物容易产生药害或对病虫易产生抗性的,应当注明主要原因和预防方法。4.对非靶标生物和环境有害的,应当注明危害。并标注相应的预防和限制使用措施。5.已知与其他农药等物质不能混合使用的,应当标明。登记证上标明可以混用的,应当明确标注。6.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应注意的安全防护措施。7.该农药国家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物或范围。8.其他应当标注的注意事项。中毒急救:中毒急救措施应当包括中毒症状及误食、吸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的急救和治疗措施等内容。有专用解毒剂的应当标明,并标注医疗建议。具备条件的,可以标明中毒急救咨询电话。贮存和运输:贮存和运输方法包括贮存时的光照、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要求及装卸、运输时的注意事项。醒目标明“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的警示内容。农药名称总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1含量:%有效成分2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毒农药类别(文字描述)颜色标志带商标像形图毒性标识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产品性能(用途):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作用特点等(对农药产品性能的描述,不得与农药登记核准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不符,也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1.应注明施药的最佳时期、次数、每次施药的间隔期及限定使用区域等内容。2.对当茬作物和临近其他作物有不良影响的应注明,并标注相应预防措施。3.其他需要注明的使用技术。净含量(重量):毫升(克)生产日期:年月日批号:有效期:农药名称应醒目标注于版面的上部1/3中间位置。文字商标单字面积不能大于农药名称单字面积总含量与剂型、有效成分通用名称及含量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农药名称字体高度的1/2。作物(或范围)防治对象用药量使用方法①制剂用药量/公顷或②有效成分毫克/千克①制剂用药量/亩或②稀释倍数或③药种比**注:本样张为三栏版式的参考样张。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情况,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产品的标签样张。农药名称总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1含量:%有效成分2含量:%剂型: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1.应注明施药的最佳时期、次数、每次施药的间隔期及限定使用区域等内容。2.对当茬作物和临近其他作物有不良影响的应注明,并标注相应预防措施。3.其他需要注明的使用技术。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产品性能(用途):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作用特点等(对农药产品性能的描述,不得与农药登记核准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不符,也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注意事项:1.产品使用需要明确安全间隔期的,应当标注使用安全间隔期及农作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对后茬作物有不良影响的,应当标注其影响。对后茬仅能种植的作物或后茬不能种植的作物、间隔时间也应当标注。3.对农作物容易产生药害或对病虫易产生抗性的,应当注明主要原因和预防方法。4.对非靶标生物和环境有害的,应当注明危害。并标注相应的预防和限制使用措施。5.已知与其他农药等物质不能混合使用的,应当标明。登记证上标明可以混用的,应当明确标注。6.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应注意的安全防护措施。7.该农药国家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物或范围。8.其他应当标注的注意事项。中毒急救:中毒急救措施应当包括中毒症状及误食、吸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的急救和治疗措施等内容。有专用解毒剂的,应当标明,并标注医疗建议。具备条件的,可以标明中毒急救咨询电话。贮存和运输:贮存和运输方法包括贮存时的光照、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要求及装卸、运输时的注意事项。醒目标明“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的警示内容。净含量(重量):毫升(克)生产日期:年月日批号:有效期:作物(或范围)防治对象用药量使用方法①制剂用药量/公顷或②有效成分毫克/千克①制剂用药量/亩或②稀释倍数或③药种比农药登记证号或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农药类别颜色标志带商标像形图xx毒毒性标识农药名称应醒目标注于版面的上部1/3中间位置。文字商标单字面积不能大于农药名称单字面积总含量与剂型、有效成分通用名称及含量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农药名称字体高度的1/2。*注:本样张为两栏版式的参考样张。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情况,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产品的标签样张。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原药产品性能(用途):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作用特点等。(对原药产品性能的描述,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并说明“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注意事项:1.标明正确开启包装
本文标题:如何正确识别农药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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