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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总医院科室主任岗位聘任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调动科室主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年富力强的高素质学科带头人队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科室主任实行岗位聘任和聘期目标管理制度,享有规定的权利,履行规定的职责。第三条科室主任的聘任和管理,应当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平择优、群众公认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医院科室主任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科室主任的聘任和聘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医院政治部干部处负责日常工作。第五条成立医院科室主任考核组。由医院机关领导和院内外高级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参加竞聘对象答辩,审核竞聘对象拟订的《科室主任任期目标责任书》,对竞聘对象进行综合考核,为院党委提供决策依据。第三章科室主任聘任的条件和程序第六条聘任科室主任的基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高的政策水平。(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院外竞聘对象(含地方人员)拟聘任为科室主任(副主任)者,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前沿,工作经验丰富,为所在单位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学术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能带动相关学科(专业)的发展,创造明显的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年龄截止时间均为2007年12月31日)。(三)具有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具有国内同行公认的临床和科研水平,在本专业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四)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明确的科研方向,创新能力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在本专业国内或国外最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过论著,或出版过对所从事专业有指导意义的学术专著。(五)国家、军队重点学科主任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其他学科原则上应为硕士生导师。能很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教学任务,带教意识强,带教热情高,带教态度端正,带教对象反映良好。(六)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处理科室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团结协作,能够充分调动科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领导科室全面建设的能力。(七)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无私,奉献精神强,群众威信高,在政治思想和个人素质等方面能很好地发挥言传身教作用。身体健康,年富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任务。科室主任聘任的具体条件由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和建设发展层次,对应聘对象进行单独考核衡量。第七条科室主任竞聘对象的初选可由个人自荐,专家或群众推荐,院、部领导提名,部党委审核的方式产生。从地方人员中聘用的科室主任,按照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办理特招入伍手续。第八条科室主任的聘任工作按照发布通知、聘任对象初选、在科室范围内公示《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群众评议、各部党委提出聘任意见、院政治部审核、组织综合考核、院党委审定、颁发聘书的程序进行。院外拟引进人才由医院人才引进办公室考核并由科室所在部公示其竞聘资料后直接进入相应考核程序。政治部根据院党委决议,下发聘任通知。医院领导与聘任对象签订《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其中国家、军队重点学科主任的聘任报总后勤部审批。第四章科室主任的聘期目标第九条聘期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学科发展方向及学科发展整体水平目标,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指标,人才培养和学术梯队建设规划,学术交流计划,思想政治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目标等。第十条科室主任的聘期目标,应根据医院总体规划,紧密结合本学科的基础现状、发展条件等实际来制定,既要有聘期总目标,又要有年度目标任务,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可行。国家级重点学科要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和有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军队重点学科要有保持军内领先水平和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目标;其他学科要有达到军队先进水平的目标。第五章科室主任的责权利第十一条科室主任作为科室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行政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在医院党委和所在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抓好科室的全面建设,重点做好科室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一)抓好科室全体人员政治思想建设。在党支部领导下,与政治协理员共同负责科室人员思想建设,掌握本科室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对所属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抓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领导科室全体人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抓好科室业务工作和学科建设。科室主任作为学科带头人,肩负着发展本学科专业技术的责任,领导全科人员完成医疗、保健、教学和科研任务;负责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积极支持护理工作;监督科室医护人员依法执业;率领全科室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进行合作攻关,不断提高科室整体业务水平。(三)抓好科室行政管理。依据军队条令、条例和医院规章制度,做好科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四)抓好科室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科室主任对本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必须有长远考虑和规划,应制定系统的培训和交流计划,尤其要把培养科室学科接班人作为任职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有明确的培养对象,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具体的培养措施。(五)抓好科室的经费、物资管理。科室主任在领导科室工作过程中,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考虑经济效益,教育、管理所属人员树立效益观念和成本核算意识。要增强科室各项经费管理使用的透明度,组织好目标考评,分配好效益奖励,严格管理各项经费。要加强医疗设备和物资的管理,组织好设备、物资的引进论证和维护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效益。(六)在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同时,还应完成医院和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第十二条科室管理实行党支部集体领导下的科室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具有以下行政权力:(一)推荐科室副主任、护士长任用人选。(二)合理安排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分工。(三)向党支部推荐和建议本科室人员的晋职晋级、立功受奖、处分、人员进出以及进修留学等。(四)按规定合理支配和调整使用本科室的各项经费、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等。(五)科学、合理地分配科室人员奖金,分配方案必须公开、透明。(六)监督、检查和考察本科室人员学习、工作任务的完成、思想作风的养成、管理制度的落实等。第十三条要正确处理好科室主任负责制与党支部的关系。科室主任要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对行政业务工作的决策权,要自觉接受党支部的监督,特别是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认真贯彻党支部的决议精神;科室党支部研究问题时要及时征求科室主任的意见。对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职级调整、学科人才建设规划、科室发展规划、大项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第十四条科室主任、副主任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第六章科室主任的考核第十五条科室主任考核分为随机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随机考核不定期进行;年度考核应在聘期的每年底以前完成;聘期考核在聘期届满前的1个月内完成。第十六条科室主任的随机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各部党委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聘期考核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医院政治部牵头组织实施。第十七条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对科室主任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主要以《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的内容为依据,采取百分制,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第十八条考核的方法和步骤。科室主任的随机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领导主持,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部党委组织考核组评审的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医院党委和政治部备案。科室主任的聘期考核按照个人述职、群众评议、政治部审核、考核组评审,院党委审定的程序进行。科室主任参加聘期考核的当年,不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第十九条考核组成员组成。科室主任随机考核和年度考核组由各部领导及本部机关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院机关派人参加。科室主任的聘期考核组由机关有关领导、各所在部领导、专家组成员、临床和医技科室部分专家等组成。第二十条科室主任考核的结果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第二十一条对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次为“优秀”者,依据条令、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者,要肯定成绩,指明努力方向;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给予“黄牌警告”,帮助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可提前解除聘任关系,同时延长晋职、晋级年限一年。只有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称职”者,方可继续聘任下一聘期;聘期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不得继续聘任下一聘期。第七章科室主任的聘期、续聘和解聘第二十二条科室主任聘期起始时间从下达聘任通知之日起算,聘期至《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日期自行终止,不再下达解聘通知。第二十三条科室主任的一个聘期为4年,续聘需参加竞聘评审答辩并重新签订《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个聘期。院外人员首次聘为科室主任(副主任)的,聘期一般为2年,特别优秀的可聘4年;续聘者聘期一般为4年。接近离退休年龄的,聘期至年满60周岁为止。科室主任到聘期后且年满60周岁,现任国家二级以上学会或军队、省部级学会主任委员或承担重要保健任务,科室确无合适接替人选者,经所在部党委推荐,院党委审定,最多可续聘1年。第二十四条科室主任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聘任关系:(一)不重视科室政治学习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科室管理松懈,人心涣散,群众意见较大的;独断专行、压制民主,科内不团结,群众威信低,影响人才成长,造成优秀人才流失的。(二)没有按照《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抓好科室党建、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工作失职导致科室发生政治性问题,或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行政管理事故的。(三)工作平庸,在学科建设上无所作为,综合目标考评连续2年不合格的。(四)国家重点学科3年内未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基金课题,并未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成果奖励的;军队重点学科、专科中心(研究所)3年内未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基金课题,并未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励的;其它学科3年内未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基金课题,或未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励的。(五)科室多次发生因医疗过失引发的医疗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六)不重视保健工作,科室不能圆满地完成保健任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七)科室主任本人严重违反《总医院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处罚办法》或科室屡次违反《总医院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处罚办法》的。(八)科室主任本人2年没有在国家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参与撰写专著的。(九)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军队条令、条例,或犯有严重错误并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或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经教育和帮助仍不改正的。(十)出国(境)逾期不归或经常擅自离岗,1年内在岗在位率低于80%(290天)的。(十一)因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科室主任工作的。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解放军总医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解放军总医院科室主任岗位聘任制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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