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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EN10225(2009)·1·固定式海岸结构用可焊接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BSEN10225:20091应用范围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厚度≤150mm的建造固定式海岸结构用可焊接结构钢的要求。本标准也规定了厚度≤63mm的型材,其中以轧制状态供货的型材,仅允许截面厚度≤25mm;规定了厚度≤40mm厚的无缝空心型钢及厚度≤20mm厚的高频电阻焊空心型钢。如果保持了本标准的技术要求,更大厚度的型材及空心型材可以通过协议供货。对于钢板的厚度要求如下:S355G2+N,S355G5+M—≤20mmS355G3+N,S355G6+M—≤40mmS355G7+N,S355G8+N,S355G9+N,S355G10+N—≤150mmS355G7+M,S355G8+M,S355G9+M,S355G10+M—≤100mmS420G1+QT,S420G1+M,S420G2+QT,S420G2+M—≤100mmS460G1+QT,S460G1+M,S460G2+QT,S460G2+M—≤100mm本标准适用于海岸结构用钢,旨在用于海岸部门,但并不旨在提供用于海底管线、升管、工艺设备、工艺管道及其它设备制造的钢材。其主要适用于北海区域,在适当考虑当地条件(如温度)的情况下,也可用于其它海域。在由钢板焊接成空心型材的情况下,本欧洲标准只包含了板带材料的要求。规定了最小屈服强度一直到460MPa,低温冲击性能一直到-40℃。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工厂交货或从零售商进货的材料。2引用标准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来说,下面的参考标准是必不可少的。标有日期的参考标准,仅适用于版本引用。对于无日期的参考标准,适用于参考标准(包括任何修正)的最新版本。·2·BSEN10225(2009)EN473,无损检测—NDT人员资格及证书—通用原则EN571-1,无损检测—渗透实验—第1部分:通用原则EN895,金属材料焊缝的破坏性实验—横断面拉伸实验EN1011-1,焊接—金属材料焊接的推荐规范—第1部分—电弧焊接通用导则EN10002-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部分1:环境温度中的试验方法EN10020:2000,钢级的定义和分类EN10021:2006钢材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EN10024,热轧斜口法兰I截面—形状及尺寸偏差EN10025-1,结构钢热轧产品—第1部分:一般交货技术条件EN10025-3,结构钢热轧产品—第3部分:正火/正火轧制可焊接细晶粒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10025-4,结构钢热轧产品—第4部分:热机械轧制可焊接细晶粒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10025-6,结构钢热轧产品—第6部分:调质状态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扁平材产品的交货技术条件EN10027-1,钢的命名系统—第1部分:钢名EN10027-2,钢的命名系统—第2部分:编号系统EN10029,大于等于3mm厚的热轧钢板—尺寸,形状及质量偏差EN10034,I及H截面结构钢—形状及尺寸偏差EN10045-1,金属材料—夏比冲击实验—第1部分:实验方法EN10052:1993,铁基产品热处理术语词汇EN10055,半圆形底部及钢脚趾等交错凸缘热轧钢—尺寸及形状和尺寸偏差EN10056-2,等边及不等边山形结构钢—第2部分:形状及尺寸偏差EN10067,热轧扁圆钢—尺寸及形状、尺寸和质量偏差EN10079:2007,钢铁产品定义EN10160,大于等于6mm厚的扁平材产品超声波测试(反射法)EN10163-2,热轧钢板、宽扁钢及型材表面状态的交货要求—第2部分:钢板BSEN10225(2009)·3·及宽扁钢EN10163-3,热轧钢板、宽扁钢及型材表面状态的交货要求—第3部分:型材EN10164,垂直于产品表面改进的变形性能的钢铁产品—交货技术条件EN10204,金属产品—检验证书类型EN10210-1,非合金及细晶粒钢热精整结构空心型材—第1部分:交货技术条件EN10210-2,非合金及细晶粒钢热精整结构空心型材—第2部分:偏差,尺寸及剖面几何特性EN10246-3,钢管的无损检测—第3部分:无缝及焊接钢管(埋弧焊除外)自动涡流探伤EN10246-5,钢管的无损检测—第5部分:无缝及焊接钢管(埋弧焊除外)长度方向整个外部磁换能器自动探伤EN10246-7,钢管的无损检测—第7部分:无缝及焊接钢管(埋弧焊除外)长度方向上外部超声波探伤EN10246-8,钢管的无损检测—第8部分:长度方向电焊钢管焊缝的自动超声波探伤EN10246-12,钢管的无损检测—第12部分:无缝及焊接铁磁钢管表面缺陷的磁粉探伤EN10246-14,钢管的无损检测—第14部分:无缝钢管及焊管(埋弧焊除外)层状缺陷的自动超声波检测EN10246-15,钢管的无损检测—第15部分:用于制造焊管板/带层状缺陷的自动超声波检测EN10256,钢管的无损检测—1级及2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及权限EN10279,热轧槽钢—形状、尺寸及质量偏差EN10306,钢铁—平行凸缘工字梁及IPE梁的超声波检测ENISO2566-1,钢—伸长率的换算—第1部分:碳素钢和低合金钢(ISO2566-1:1984)·4·BSEN10225(2009)ENISO4063,焊接及相关工艺—工艺术语及参考条目(ISO4063:1998)ENISO6507-1,金属材料—维氏硬度实验—第1部分:测试方法(ISO6507-1:2005)ENISO6947,焊接—工作位置—倾斜及旋转角度定义(ISO6947:1993)ENISO8492,金属材料—管材—压扁实验(ISO8492:1998)ENISO9934-1,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第1部分:通则(ISO9934-1:2001)ENISO12737,金属材料—平面应变断裂韧性的定义(ISO12737:2005)ENISO14284:2002,钢铁—化学成分测定的取样及样品制备(ISO14284:1996)ENISO15614-1,金属材料焊接的条件及规范—焊接工艺实验—第1部分:钢的电弧及气体焊接和镍及镍基合金的电弧焊接(ISO15614-1:2004+A1:2008)3术语和定义对于本标准的目的,下列术语定义及EN10020:2000,EN10021:2006,EN10052:1993,EN10079:2007及ENISO14284:2002中给出的术语及定义适用:3.1相关产品从同一块钢板上取下的轧制产品。3.2制造商钢铁产品制造商。3.3供货商工厂交货材料的制造方或以从零售商进货的材料供货。3.4采购方采购方或其代理人。3.5连续铸锭通连铸工艺路线生产的材料。3.6基本元件对于整体安装完整性所必要的无件,包含临界负载点及应力集中,如节点。注:定义也包括支柱及桩材。3.7次要元件BSEN10225(2009)·5·次等重要的元件,其失效不太可能影响整体的安装。3.8无缝空心型钢(S)空心长材,两端开口,可以为圆状、方形或长方形截面,通过在实心产品上穿孔得到的空心管,要经过进一步的冷或热加工得到其最终尺寸。3.9高频焊接空心型材(HFW)空心长材,两端开口,可以为圆状、方形或长方形截面,通过连续或非连续压力焊接制造,板带冷成型为空心形状,通过高频电流段的电阻加热相邻边并将边部压合在一起形成焊缝。注:可通过电极直接接触或感应产生电流。焊接之后,空心管要经过进一步的冷/热加工到其最终尺寸。3.10正火轧制最终变形的轧制工艺在与正火后得到的材料等同条件下的特殊温度范围内进行,因此即使在正火后也可保持规定的力学性能值。注1:对于本标准的目的,交货条件及正火条件命名为+N。注2:正火轧制及热机械轧制的国际刊物中,可能会出现“控制轧制”。然而,签于产品的不同适用性,术语的区分是必要的。3.11热机械轧制最终变形的轧制工艺在可产生某些性能的条件的特定温度范围内进行,这此性能不能通过热处理或重复热处理得到。注1:对于本标准的目的,这种交货条件的命名为+M。注2:导致交货条件为+M的热机械轧制包括加速冷却,包含自回火的回火可有可无,但不包括直接淬火及调质。3.12调质3.12.1淬火包括比在静止空气中冷却更快的铁基产品的冷却操作。注:淬火也包括直接淬火。3.12.2回火·6·BSEN10225(2009)一般适用于淬火硬化或其它热处理之后使其性能达到要求水平的铁基产品的热处理。注1:其包括加热到特定温度(<Ac1)及一次或多次均热随后以适当的速率冷却。注2:对于本标准的目的,凋质交货状态的命名为+QT。4采购方提供的信息4.1概述在询价及订货时,采购方要提供下列信息:a)产品形式的详细说明;b)本欧洲标准的编号,如EN10225;c)钢种(钢名及钢号);d)所要求探伤标准的类型(见9.1);e)在适用的情况下,探伤标准附加副本的编号及发送地址(见9.2);f)公称尺寸,必要时候要提供偏差;g)在适用的情况下,对于桩材制造所要求的材料;h)如果适用,要提供买方的订单号及产品编号;i)数量。4.2选择项条款13中规定了一些选择项。在订货方没有表明意愿要执行任意这些条款的情况下,供货方要依据最基本的规定供货。5尺寸,质量及偏差5.1尺寸及偏差5.1.1产品的尺寸及偏差要依据下列相关欧洲标准之一及5.1.2、5.1.3中的进一步的规定:EN10024,EN10029,EN10034,EN10055,EN10056-2,EN10067,EN10210-2,EN10279。5.1.2除非就钢板厚度偏差达成议,否则要依据EN10029A级,见选项1。5.1.3带有距离小于2m(峰与峰之间)波纹的板带,下列评价标准适用:BSEN10225(2009)·7·a)在任何情况下,要在水平表面上测量钢板上表面的平直度偏差;b)在2m直线边部内,波纹的最大深度为5mm。一块钢板上波纹的平均深度不能超过4mm;c)构成波纹的最小深度为2mm;d)表1及表2给出了一块钢板上允许波纹的最大数量,适用于所有宽度且厚度大于等于10mm的钢板。5.2钢的质量测量质量所用的密度为7.85kg/dm3。6分类及命名6.1分类在本欧洲标准中,S355钢被分类为优质合金钢,依据EN10020,本欧洲标准中S420及S460钢被分类为特殊合金钢。本标准包含下列钢种:a)第1类与EN10025第1,3及4部分和EN10210-1区别不大:(仅化学成分,CEV及冲击性能要求有少许变化);b)第2类及3类基本上是EN10025第1,3及4部分和EN10210-1的改进,包含改进的整个厚度方向的韧性。6.2命名对于本标准所覆盖的钢种,其命名基于EN10027-1。钢号依据EN10027-2进行分配。命名包括:a)本欧洲标准的编号,如EN10225;b)符号S;c)C对于厚度小于等于16mm的钢板,要表示出以MPa为单位的规定最小屈服强度。d)字母G,随后为表示钢种特性的相关数字;e)如果适用的话,给出表示交货条件的字母,如+N,+M或+QT(见7.3)。·8·BSEN10225(2009)7制造工艺7.1钢的制造工艺钢要通过碱性氧气或碱性电弧炉工艺生产。所有钢种要为完全镇静钢并使其为细晶粒钢。除此之外,第3类钢要真空脱气或钢包精炼处理。见选项2。7.2厚度限制及偏析控制7.2.1对于第2及第3类钢连铸钢锭,如果相关产品满足本欧洲标准所有的相关要求,制造商酌情处理连铸锭的最大厚度。见选项3。7.2.2除了桩材压下比为3:1之外,用于制造钢板的连铸材料的最小轧制压下率应为4:1。见选项4。7.2.3由连铸工艺生产的中间或最终产品,应依据制造商的方法或与订货方的协议检查其中心成分偏析。本条款不适用于无缝空心型材。见选项2。7.3交货条件7.3.1第1类钢板钢板应以加热炉正火/正火轧制(+N)或热机械轧制(+M)条件供货。客户应在订货及询价时规定合适的钢种。交货条件为(+N)及(+M)限于最大厚度为40mm的钢板。见选项5。例如:a)S355G2+N钢板钢板与EN10025-3差别较小,其规定的最小Re=355MPa,冲击值在-20℃检测,并以正火或正火轧制态供货。b)S355G6+M钢板钢板与EN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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