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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1,护卫者的幸福问题阿黛伊曼特提出尖锐的问题:按苏格拉底的设想,护卫者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成了并不很幸福的人。虽然城邦真的属于他们,但他们却从城邦得不到任何好处。他们简直就是城邦卫戍的雇佣兵(paidauxiliaries)而不是别的419a1-10。苏格拉底承认,他们只能得到维持基本生活的必需品(upkeep)而不能得到此外的任何酬劳,不能享受普通人的任何幸福。那么如何来为之辩护,说他们是幸福的呢?整体主义的辩护苏格拉底认为,护卫者是最幸福的,因为城邦的目标不是某个个人或阶级的幸福,而是城邦整体的最大幸福,在这样一个国家内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苏格拉底用了给雕塑上色的比喻说明,当每个部分都被处理得恰到好处(appropriately,)时,整体就是美的了。如果护卫者把他们这一行的技艺干到最出色,国家得到和谐发展,每个阶级就得到应得的那一种幸福421c-d。只要护卫者成为护卫者(护卫者是护卫者的样子)就能使国家有良好的秩序和幸福。“对于这些战士和这些护卫者来说,我们必须既迫使,也说服他们去做到这一点。”421c城邦与财富问题贫困和富有都会使得技艺变质。所以为了不让护卫者的技艺变质,他们必须避开贫困和富有。阿黛伊曼特:一个不富有的(理想)城邦如何与一个富有强大的城邦作战?苏格拉底:运动员战士们当然能战胜有钱但是肥胖的富人。而且还能通过放弃战利品(因为理想城邦不要钱)的方式获得盟友。那么这样会否让其他城市富裕强大起来呢?不会,因为只要给其中一个以另一个的财富,那么总是可以找到盟友。这样的(理想)城邦是最伟大的,不在于名声,而在于事实上是最伟大的。422d,苏格拉底把这样的城邦比喻为又干又瘦的狗——由护卫者(狗)统治的城邦。如何保卫习俗新的礼法就建成了,剩下的问题就是怎样使习惯和习俗不发生变化。1.护卫者要保卫城邦不要太小,名声不要太大,而是保持恰当的大小与人口。2.不同阶层的子女必须被送到适合他的天赋的工作的阶层,苏格拉底解释说:这就使得城邦自然地成长为一个整体,而非分裂423c8-d5。3.护卫者要守护的,是良好的教育与教养,一旦宪法确立起来,一切就会开始良性循环。4,护卫者应该反对,对音乐训练和体育锻炼进行任何革新424b3-c6。新音乐对人的影响:它慢慢侵入人们的习惯和实践424d7-c2。然后以更大的活力进入私人生活,再进入到法律和宪法中,最后终结于推翻公共和私人领域中的所有一切。好的教育和教养方式培养起来的青年人,再次发现了他们的前辈破坏的似乎不很重要的世俗观念425a8。即尊敬老人,给老人让位,躬立身前,照顾父母,发型,服装,鞋子,身体的大体形象,及其他所有这类东西。425a11-b5这类东西,苏格拉底说,是无法为之立法的,因为词句或写下来的教条永不会使它们出现或维持下去。法律与习俗对于市场行为,买卖,等等,阿黛伊曼特说,不适宜给好人们指定什么是善的和好的。他们会很容易发现他们需要立法的东西。如果不能,他们就耗费一生在不断制定又不断修订法律上。苏格拉底说这类行为是病入膏肓,说城邦有时也这样行为,禁止城邦居民们改变城邦的整个体制(426c1)。这种热衷于立法,试图以此来解决城邦问题的政治家,苏格拉底认为他们在做徒劳的事情。426e10。相反,一个真正的立法者不会太关注这类法律。那么立法最重要的是什么呢?立法最重要的是敬神。考察理想城邦的正义苏格拉底建议以这种方式来寻找正义427c6:即城邦如果是正确建立起来的,它是一个完美的城邦,既智慧,又勇敢,也克制,也正义。所以如果找到其中三个,剩下的一个就是要找的了428a5。对城邦美德的定义1.首先,城邦是智慧的428d。因为城邦具有关于整个的城邦它本身的事的智慧,以便知道一个城邦以怎样的方式来最好地决断它与它自身,以及与其他城邦的关系的知识。即护卫的技艺(gaurdianship)。这种按照本性来统治的知识属于城邦中最小的部分,即统治者428e5-429a1。2,勇敢城邦的勇敢是一种在任何情形下都保持着何谓可怖的事物的信念。所以勇敢是一种坚持429c5-d1。苏格拉底用染匠的比喻来说明士兵430b,再次强调勇敢是对于有关何为可怖和不可怖事物的正确合法的信念的保持和维护。而奴隶和动物不是由于法律和教育而具有的信念,不能称之为勇敢430b8。3,克制克制是一种整饬(order),对于某些快乐和欲望的节制。人们用自我掌控(self-mastery)来称呼它。苏格拉底对这一表达的解释是:人本身之中,即他的灵魂中,有一些好些的东西,一些坏些的东西。无论何时,如果是好些的部分掌握了坏些的部分,这就叫做了自己的主人。反之,则称比自己更弱,或者失度430e7-431b1。4,正义在这样的城邦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具有一致的谁应该统治的信念。431d10-e1,而且克制共存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中。那么剩下的一种美德就是正义。苏格拉底认为,这个美德是在建立城邦一开始就确立的原则,它,或者它的某一形式,就是正义。即,每一个单个的个人应该只照管有关城邦事务中的单一的对于它的天性最适宜的一件事433a1-a8。“从事自己的工作,在某种方式下看来就是正义之为正义”433b5-c3。正义与其他美德的关系正义为所有这三者提供一种使它们得以在城邦中产生和成立的力量,而一经产生和成立,又是它,只要它存在于城邦中,它就使这三者立于不堕之地。而正因此,所以说减去这些剩下的就是正义。苏格拉底认为,正义是其他美德产生的原因。正义不是包含其他三种美德,而是比它们更高一个层次。对正义的论证正义是否就是最大的有功于城邦的完善的,而且在儿童、妇女、奴隶、自由人,在工匠以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存在的原则?443d2-3。苏格拉底以法官们判案的原则来类比:没有人应占有他人的东西,被剥夺自己的东西(433e6-7)。因为正义就是如此433e10。由此看来,拥有自己的东西,做自己分内的事,就是正义。因此,如果想要超出自己应得的,就是不正义,如木匠想要做战士,对城邦就是不正义的434b5。思考:1.这样一个正义原则与我们现代人对正义的看法一致吗?2.从这个原则可以推导出现代式的正义原则吗?柏拉图正义原则的意义现代人认为正义是处理分配、不和、纷争等的基本原则。柏拉图的想法是,纷争的产生是由于人们想要不符合自己天性与能力的东西。因而,只要让每人都按照自己的天性与能力工作和生活,得到应得的,那么就能避免纷争与不和的产生。因而分工原则并不是在纷争出现之后解决问题的原则,而是杜绝纷争与不和产生的原则。从这一原则中只产生善而不产生恶。寻找个人正义城邦正义被找到了,那么个人呢?柏拉图说,把两者放在一起,相互摩擦,可以看出正义是什么434E3。城邦正义是三个阶层各尽其则并拥有美德,那么在个人灵魂中是否也有同样的类别呢,并由于具有同样的情况(Conditions)而被称作正义呢?435b3-c。苏格拉底的方法是,“同一的东西不会在同一个部位,就同一的对象,同时去进行或是去承受正好相反的事件。”436c通过对行为的分析区分出灵魂的三个部分、欲望、意气以及理性。现代人关于行为动机的理论追溯自霍布斯,据霍布斯,一个人的行为是他的信念与欲望的混合物。欲望提供动机的力量,信念提供事实信息(factualinformation,),及如何行为以便成功。这个理论中,有两个据定行为的因素,信念与欲望。信念只提供事实信息,而对行动没有影响。在柏拉图的理论中,灵魂的所有三个部分,分别都是动机的源泉。理性与其他两个部分的分别,不是现代理论中事实信念与动机欲望的分别。这一点到第9卷才得到清楚的说明(580d7-8),“正如有三个部分一样,也有三种快乐,每一种适宜于每一个部分,愿望也是一样”。这就是说,有理性的愿望,也有身体的欲望,以及意气的愿望。对柏拉图来说,每一种愿望都有其计算(工具理性)的能力来为满足它服务。这样,愿望似乎更接近人生意义的含义。这样来理解社会分工原则,434b,那么我们就会知道,柏拉图说的意思是,护卫者不应该有商人的人生观念,不应该惟利是图。正如城邦的正义在于城邦的三个部分各尽其职一样,灵魂的正义就在于灵魂的三个属类只做那属于它本身的事,即理性统治,意气服从并辅佐理性,一起管理欲望。正义的人柏拉图认为,一个灵魂正义的人就不会做出贪污、受贿、通奸、不敬父母和不奉神祀……等不正义的事,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之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只做它本分的事。(443a-b)什么是不正义不正义就是那存在着的三个部分之间的冲突和内乱,是灵魂的某一个部分对于灵魂全体的暴乱,它企图在灵魂里建立一种与它不相称的统治,虽然按它的本性它本应是受奴役和听命于那个属于统治属类的部分。做不正义的事,就会在灵魂里产生不正义,最终导致灵魂的病态和丑恶。第五卷柏拉图在第4卷建立了正义的定义,并以“健康之喻”说明了正义的价值(一个正义的人即意味着拥有健康的心灵)。接下去他要讨论那些不正义的城邦和不正义的灵魂,以与正义的城邦和灵魂相比较。但在第5卷初,这一进程被苏格拉底的对话者格劳孔和阿黛伊曼特打断。他们要求苏格拉底补充他在建立理想城邦时所省略的有关统治者生活方式的一些重要方面,即统治者们的婚配方式以及小孩幼时的抚养方式。这就使苏格拉底提出三个惊世骇俗的论点,令他面对三波批评浪潮。第一波浪潮冲向他的关于男女平等的思想,第二波浪潮冲向他的废除家庭、共产共妻,共同拥有小孩等思想。第三波浪潮的论点是哲学王的思想:为了理想城邦的实现,哲学家应该做城邦的统治者,或统治者成为哲学家。为说明第三个思想,柏拉图必须解释清楚谁是哲学家。而要说清楚究竟谁才能成为真正的哲学家,就必须解释清楚什么是真正的哲学。5-7卷,柏拉图引入了他的形而上学理念论。直到第8卷他才回到原先的问题,即讨论哪些不正义的城邦和不正义的灵魂。第一个浪潮苏格拉底从警犬的比喻说起,认为没有理由不让妇女做和男子同样的工作,而要使妇女做和男子同样的工作,就要给予她们和男子同样的教育,音乐和体育。451e理由是:人类女性的天性,在一切工作上都能够和男子的天性相比。在454d以下,苏格拉底澄清,天性是指从事某一工作的秉赋。这样,第一个关于妇女的礼法就讨论完了,即她们应该和男子一起锻炼,和男子一起担负一切职业。第二个浪潮从第一条礼法中产生出第二条礼法,即这些妇女全部地是所有这些男子的共同的妻子,孩子也是共同的。在459以下,苏格拉底提出一个优生学的论证,以繁殖猎犬为例。
本文标题:理想国与乌托邦主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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